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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号公报
发布日期:2013-05-02 信息来源:未知

2013年
第3号
(总第155号)
1月7日出版

目录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1)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政府加快
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1)
关于全市推进“四大一高”战略情况的报告刘会林(5)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工作
情况的调研报告(8)
关于加快推进“大通关”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大通关调研组(12)
关于加快推进“大交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大交通调研组(15)
关于加快推进“大商贸”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大商贸调研组(17)
关于加快推进“大旅游”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大旅游调研组(20)
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高新技术调研(23)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三门峡市污水
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26)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的报告
曹海生(27)
关于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30)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政府气象
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34)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气象工作情况的报告武小明(36)
关于三门峡市气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靳跃军(40)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43)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李志增(45)
关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调查报告
李宝洲(50)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关于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
情况的报告(53)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关于
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
情况的报告(56)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关于
医疗保险改革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的报告(58)
关于提请免去上官书敏、钱瑞民同志职务的议案邱 恺(61)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61)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61)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62)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63)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政府民族
宗教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63)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薛建峡(65)
关于三门峡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69)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实施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李平宣(72)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
情况的报告武少峰(74)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关于
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的报告(77)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
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李 琳(79)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82)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袁长祥等五位同志“三门
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84)
关于提请授予袁长祥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
议案赵海燕(84)
关于提请授予唐齐千等四名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
称号的议案赵海燕(85)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二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85)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86)
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资格
审查的报告张朝红(86)
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名单
(草案)的说明王永利(87)
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
情况的汇报杨治安(88)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89)
关于提请任命梅良川、孙天成同志职务的议案赵海燕(91)
关于提请任命杨镜炜同志职务的议案邱 恺(91)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拟任命人员表态发言
摘录(91)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94)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94)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94)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2012年10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三门峡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勋主持会议,副主任孙宗会、肖群兰、李宝洲、吕均平、裴富平,秘书长杨治安及22位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一至二章;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大一高”战略、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气象工作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评议和民主测评;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医疗保险改革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商议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议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牛兰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建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四大一高”战略
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工作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以24票赞成、3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上下在加快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实施中,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对任务进行具体分解,强化督促检查,取得了可喜成绩:“大通关”建设成效明显。国家铝及铝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门峡海关等三大机构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演绎了“三门峡速度”,促进了全市进出口贸易的大提速。“大交通”建设加快推进。“三淅”高速、“郑卢”高速、“连霍”高速改扩建、“三灵”快速通道等项目进展顺利,国、省道干线建设加快推进,国道209线卢氏县城段、灵宝八道河至卢氏县段等升级改造项目进展顺利,三门峡黄河公、铁两用桥工可报告及相关附件已编制完成待批,三淅高速豫、晋省界至灵宝段项目工可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已上报待批,渑(池)垣(曲)高速已与山西省签订技术节点协议。卢氏至栾川、渑池至栾川高速公路已列入我省新调整的高速路网规划,目前已全面启动前期工作。“大商贸”建设势头强劲。先后引进了大张百货、华润万家、义乌国际商贸城、三门峡金三角建材物流港等大型商贸企业;完成了家政服务平台建设,规范了典当、拍卖等行业,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成功举办了首届户外用品暨汽车旅游文化博览会,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永久在我市落地;商务中心区建设如火如荼;七海物流、九州通医药物流等物流企业相继落户我市,金秋果业、灵宝瑞通医药物流等本地物流企业逐步壮大,三门峡黄河金三角物流园区已初具规模;义乌国际商贸城已动工兴建;初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业并举的金融服务体系。“大旅游”建设进展顺利。全市现有旅游景区24家,旅游星级饭店25家,旅行社53家,基本形成了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旅游服务体系。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恒生科技公司自主研发的丙尔金被广泛用于航天等高科技领域,速达公司研发的纯电动汽车三项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华鑫铜箔技术一流,开祥集团的煤化工产品填补了我省产品空白,义腾新能源的锂电池隔膜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尚正食品“高档牛肉制品保鲜嫩化”技术对传统农业向优质高效农业发展起到了示范推进作用。
会议认为,在推进“四大一高”战略顺利实施中,还有以下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发展环境不够优化
一是项目建设推进机制不健全;二是还没有完全形成优质、高效的发展服务机制和协调体制。特别是在发展环境上,一些部门各自为政,合作意识不强,沟通协调力度不够,个别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效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
二、高端技术人才缺乏
全市各类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高级专业人才匮乏,引进人才机制不畅,缺少对高中级人才的吸引力,政策支持不够,专业人才待遇偏低,人才队伍不稳定,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发展需要。
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
交通骨干路网在自然灾害和突发情况下保畅通能力不够,多种交通方式之间缺乏有效衔接,零换乘、功能健全、无缝衔接的综合交通枢纽尚未形成。运输市场资源分散,组合效率未能充分发挥,货运物流企业处于小、弱、散状态,运输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较弱。货运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车辆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对现代企业、现代商贸业的服务能力还不够强。
四、第三产业比重偏低
2011年,全市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7.6、69.9、22.5,低于全省6.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少、欠账多,目前落地的第三产业项目数偏少,投资额相对于第二产业的比例较小,建设速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景区建设滞后
旅游中的“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基础薄弱,协同发展不到位,没有跳出就旅游办旅游的思维模式,对“三产”以及整体经济发展还未起到带动性作用,旅游业与各行各业互融互促、共生共荣的市场机制体制还未有效形成。旅游交通建设滞后,尤其是通往一些重点景区的道路等级低,穿越乡镇不顺畅,旅游标识不健全,旅游交通专线几乎没有,散客进不去、出不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景区周边环境差,景区内卫生差,通讯有盲区。旅游产品的知名度不高,吸引力不强,高水平的营销策划、宣传推介力度、密度、内容、形式和手段还需进一步提高。一些有价值的旅游资源还未开发或未充分开发,如亚武山、老鸦岔、玉皇山等自然景观。旅游与文化融合不密切,一些与旅游相关的文化资源挖掘深度、精度不够,有些景点讲解空洞、单薄,缺乏吸引力。
六、企业融资困难
多渠道、社会化的投融资体系尚不健全,在资金投入和退出方面尚未形成有效机制。一些企业融资困难,企业生产陷入困境,效益下滑。
针对以上问题,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制
对“四大一高”要有高规格的整体发展规划,全盘考虑,科学摆布,把大通关、大交通、大商贸、大旅游和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运作,科学谋划。要着眼于“四大一高”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相互配合、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为加快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四大一高”建设指挥部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整顿干部作风,增强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别是要解决个别机关干部以权谋私、“小鬼难缠”问题,提前或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合情合理的切实利益问题,克服个别落后群众不顾大局,阻碍项目进展的现象。各相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努力营造高效宽松和谐优良的建设环境,及时预测和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确保各个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强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操作人才,重点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良好的留人用人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四大一高”建设需要,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提供人才保障。
三、发挥通关机构的作用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铝及铝制品监督检测中心职能作用,加快海关、国家铝及铝制品监督检测中心、国家黄金及贵金属制品质检中心、进出口检验检疫局重点实验室、三门峡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等后续项目的申报建设。建立大通关服务机制,推动与郑州海关、洛阳海关、郑州铁路集装箱口岸及天津、青岛、连云港、上海等沿海、沿边港口口岸的战略联合,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设立三门峡陆路二类口岸。
四、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抓紧抓好骨干路网的拓展与贯通工作,通过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和重点道路的新建、改造、提升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道路畅通能力,使其及早发挥效益;做好城市公交、枢纽场站、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的规划建设工作,配套建设交通枢纽场站、公交车辆停车场、出租汽车停靠站点、候车区域等交通基础设施,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切实提高客货运通达深度和覆盖水平;将客货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建设规划之中,尤其应完善和落实支持道路运输行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引导和推进货运业从传统的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变,扶持和培育大型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对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力度,减免各种税费,坚持建养并重,提升管理水平,提高道路服务和通行能力;研究解决超载超重车辆对干线公路和县乡道路的损坏问题,巩固公路建设成果,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加快交通信息化建设,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交通信息服务;积极争取和运作陇海线与310国道城区段改拆工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通行能力。
五、提高三产比重
强力推进商务中心区建设,加快掀起项目建设高潮,打造会展经济、金融服务、高端商务中心区;全力打造核心商业圈,体现“一体两翼、按条布局,按块发展,体现特色,集聚人气”特色商贸板块功能;进一步做大做强商贸和流通企业,发展龙头物流企业;深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配送中心和乡镇中心店建设,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做好煤炭物流中心的前期准备工作;继续把商贸类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主攻方向之一,全方位加大推介力度,加大驻地招商、区域招商、委托招商、对口招商力度,争取引进一批大型商贸项目;积极协调和推进现有商贸招商引资项目的进展落实,加大三门峡汽车商贸城、黄河金三角建材物流港、大中海商业文化广场、义乌国际商贸城、三门峡早餐工程的跟踪服务,确保早日建成营业;积极抓好食品冷链建设和做大做强,加快金秋果业二期、四季丰冷链物流、缘份冷链物流、二仙坡冷链物流等项目的推进工作,尽快把我市打造成为黄河金三角地区物流中心。
六、重视景区建设
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依法管理”的发展思路,优化政府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政府、旅游中介机构和企业的关系,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进“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相分离,加快景区的产业化进程;要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各种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产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大力培育新兴旅游发展主体;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尽快形成新型旅游投融资体制;学习云南旅游经验,进一步完善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为游客提供细致周到的高质量服务,实现旅游产业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进而推动我市第三产业大发展;要跳出就旅游办旅游的局限,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全方位整合旅游资源;要重视旅游道路建设,特别是龙头景区道路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景区的激励性投入,全力支持函谷关、天鹅湖景区转型升级联合创建5A景区,加快推进有条件的景区创建4A,提升龙头景区对全市旅游产业的带动作用;要充分开发甘山、老鸦岔、亚武山、玉皇山、双龙湾、豫西大峡谷等自然景观资源;要规划和开拓我市的一日游、两日游、三日游的黄金线路,主动与洛阳、西安及有可能的旅游大市互联合作;要加大旅游产品和纪念品的开发力度,丰富我市的旅游内容和乐趣;要从产品营销向品牌营销过渡,从景区营销向目的地营销转型,从单一营销向捆绑营销、整合营销升级;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出新意、树品牌的原则,及早做好第19届国际黄河旅游节的筹备工作。
七、加大对高成长性企业的扶持力度
把新型高科技产业和老企业升级改造放到重要位置,改善我市的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我市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对高成长性企业,要加大政策和金融扶持力度,切实做好电池材料、清洁镀金材料、纯电动汽车产业、生物产业领域等龙头企业的培育工作。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实现从跟踪模仿生产向自主创新制造的转变,使我市更多的企业跻身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全省高成长性企业行列。
同时,根据我市的经济总量和地方财政“头小脚大”的状况,建议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到市属企业扩张改造和招商引资上来,督促和带动县(市)、区,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关于新区建设问题,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四大一高”战略的持续推进,急需扩大企业、项目容积量。建议加快我市新城区建设,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创造有利条件。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情况于三个月内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书面报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全市推进“四大一高”战略
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会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推进“四大一高”战略进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四大一高”战略实施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机遇,围绕“三大战略定位”和“十六字目标”,坚持把“四大一高”作为应对我市经济下行危机、推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战略,强力实施项目建设,“四大一高”建设成效显著。
(一)大通关建设推进顺利。通关体系加快建设。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10年3月由中编办批复成立后,仅经过1年时间的筹备和建设,于2011年5月正式揭牌投用;中国三门峡海关大楼基本建成;国家铝及铝制品质量检验中心,正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年底前建成投用;三门峡综合保税区申报和建设工作也在积极推进;海关监管堆场、检验检疫查验场和配送仓库等配套设施正在积极规划。
承接产业转移步伐加快。经过豫、晋、陕三省的共同努力,2012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批复》(发改地区[2012]1341号文件)批准设立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福建九拓茶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九拓函谷红茶加工基地、宁波威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多品种铝合金板及年产3000吨金属复合板生产线、华晟铝业公司年产6000万件高档炊具等项目相继落户我市产业聚集区。
招商工作成果丰硕。在河南投洽会、黄河旅游节、中小城市峰会中,与中国石油三门峡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合作项目123个,签约金额1023.6亿元。利用外资工作取得新进展,前三季度全市实际利用外资6.10亿美元,增长97.1%。优势产业在吸纳外资方面作用突出,呈现出外资到位快、数量大且比较集中的特点。与央企的合作不断深化,与中金、大唐、中电投等企业签订的12个央企合作项目共完成投资25.8亿元,华润集团与我市已初步确定了合作意向。
区域协作更加深入。目前豫晋陕三省四市正在按照国家的绿色承接、科学承接、有序承接的要求,积极抓住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围绕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整合现有产业园区,加强产业分工与配套,大力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二)大交通体系初步显现。全市重大交通工程建设顺利。三淅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5.8亿元,占年计划的89.21%;郑卢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亿元,占年计划的75%。这两条高速公路按计划可于年底前建成通车。三淅高速卢氏至西坪段项目已完成勘界等前期准备工作;连霍高速三门峡段改扩建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6.3亿元,占年计划的98.8%;三门峡至灵宝快速通道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56亿元,占年计划的80%。同时,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大通道(三门峡段)、渑垣高速(三门峡段)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正有序开展。目前正积极争取将蒙西铁路建设管理指挥部设在三门峡市。“三纵四横”大交通网络雏形初显,枢纽地位初步确立。
(三)大商贸日益繁荣。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文体中心工程全面完工,文化公园、菜市场临时路、跑驾路建成,城市又一地标性建筑传媒大厦建设项目正式启动,海关大厦主体完工;8个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管道燃气设施加快建设,供水、供热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商务中心区建设稳步推进。商务中心区南环西路、玉皇山路等8条道路和供水厂、电网改造、荒沟治理、湖滨安置社区等项目已经开工,按计划年底可建成投用。商贸物流建设进展顺利。以湖滨广场为中心的核心商业圈建设全面提速。大中海商业文化广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3亿元,正积极洽谈丹尼斯百货、欧凯龙家具、百思买集团、奥斯卡国际影城、豪享来等国内外知名品牌项目入驻;黄河金三角建材物流港、三门峡汽车商贸城等项目,已建成投用;义乌国际商贸城、香港南大洋圆方物流城、万洋国际商贸博览城等项目进展顺利;为庆祝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批而举办的首届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会将于今年11月23日在三门峡国际文博城举办,将进一步带动三门峡商贸大发展。
(四)大旅游发展提速。黄河旅游节圆满成功。今年5月18日,第十八届中国(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暨投资贸易洽谈会顺利举办,来宾规格高、人数多创历史之最,大幅度提升了三门峡旅游美誉度和知名度。“一核四区”旅游景区建设加快。函谷关古文化旅游区开发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560万元,占年计划91.3%,已完成游客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联合创建5A级景区工作全面启动;黄河丹峡景区、汉山景区顺利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初验;娘娘山风景区,通过3A级旅游景区验收。“沿黄旅游带”建设加快推进。黄河公园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亿元,占年计划的94.5%,已完成两条主干道和4条车行、步行道建设;黄河丹峡旅游开发二期工程,已完成电子门票系统安装,游客接待中心开始营业。国家沿黄旅游线的核心城市和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中心旅游目的地城市地位初步确立。
(五)高新技术产业带动能力增强。始终坚持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举措,积极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高新产业规模化,加快形成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布局科学化、产业发展集聚化的现代工业体系。
传统产业高端化方面,2008年以来,先后编制了推进铝工业、黄金工业、煤化工、食品工业、能源工业专项规划,重点围绕五大传统支柱产业,着力在延环拓链上下功夫,推动传统资源型产业由“傻、大、笨、粗”向“高、精、特、优”转变,初步形成了能源、煤化工、黄金三个省级产业集群,以及全国铝及铝精深加工、装备制造和汽车及零部件生产、果蔬食品加工三大产业基地。实施了义马综能公司日产1000万标方煤制气、开祥化工年产20万吨1,4—丁二醇、鑫旺铝业公司年产3.5万吨高档铝箔、鸿美铝业公司年产10万吨铝型材、景源果业公司年产10万吨果沙等一批重大结构调整项目。总投资298亿元的中金集团黄金及有色产业发展合作协议已签订,中原冶炼厂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已于10月13日正式启动。同人铝业公司年产60万吨铝合金铸件、河南煤化汽车铝合金零部件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新兴产业规模化方面,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机遇,以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大力发展新材料、生物及新能源产业等相对优势产业,重点实施了速达公司年产50万套纯电动汽车核心零部件及20万辆纯电动汽车、义腾新能源公司年产3600万平方米锂电池隔膜、孟成药业公司年产2000吨L—色氨酸、仰韶生化公司年产千吨耐热木聚糖酶等项目,有力地推进新兴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促使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创新转变。速达纯电动汽车下线运行,三门峡被确定为全省电动汽车生产基地和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城市;缘份果业拥有亚洲最大单线生产能力,采用膜技术提取苹果果胶、药用果胶,打破了国外产品长期垄断的局面;恒生科技自主研发的柠檬酸金钾,在镀金行业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其产品被“神舟飞船”、“嫦娥一号”和“天宫一号”采用,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方面,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合作,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3家企业被认定为全省首批院士工作站;方圆股份、华鑫铜箔等28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义马煤化工产业集聚区被确定为全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和渑池产业集聚区被确定为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32项,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53.1%,成为拉动全市经济持续发展的增速器。
产业集聚区建设方面,前三季度,全市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279.46亿元,同比增长34.6%,高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0个百分点,占全市完成投资比重达42.4%。全市产业集聚区在建项目186个,占全部在建项目的31.6%,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22个,占全部亿元以上项目的47.8%。项目集聚效应日益显现,产业集聚区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突破口、招商引资主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强化。
特色农业发展方面,雏鹰农牧100万头生态猪养殖、灵宝优质果蔬出口基地、山口水库复建、黄河七里提水等农林水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夏粮生产取得丰收,小麦总产3.6亿公斤,单产298公斤,亩均增长15.5%,单产、总产、增幅均创历史新高;新种植干果、水果50万亩,建设出口苹果基地20万亩;种植烟叶27万亩,签订购销合同67万担,继续保持全省烟叶生产第一大市的地位;新发展茶叶2.1万亩;种植食用菌1.2亿袋。蔬菜种植、水产养殖、植桑养蚕等特色农业的规模、产值、效益等均有较大增长。
二、推进“四大一高”战略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早安排早部署。年初就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政委、市长为指挥长,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常务副市长为办公室主任的高规格的全市推进“四大一高”战略指挥部,进一步强化对“四大一高”建设的组织领导。春节过后就立即召开了全市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动员大会,及时安排部署“四大一高”重点项目工作,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
(二)完善制度,确保落实。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的实施意见》、《2012年全市推进“四大一高”战略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明确三门峡“四大一高”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建立了市级领导分包制、联审联批制、资金保障制、周例会制、督查推进制、考核奖惩制等制度。
(三)深入基层,主动服务。从项目入园、合同签约、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评价、节能评估等方面,实施全程跟踪、贴近服务,为项目提早开工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主持召开了10余次联审联批会议和现场办公会议,推进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周分析、月调度、季总结、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奖惩”制度,明确每个重点项目的建设任务和节点进度。对重点项目实行了“月通报、季汇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办法,有力地推进项目建设步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和监督下,我市“四大一高”战略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也存在“四大一高”大个头项目少、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支撑力不够强等矛盾和问题。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着力抓好重大项目谋划。紧紧围绕我市铝工业、黄金及有色金属、煤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超前谋划一批投资超十亿、超百亿拉长产业链条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二)着力抓好新建项目开工。加大协调服务力度,落实好建设条件,促进三门峡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大唐三门峡西火电扩建等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形成投资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着力抓好在建项目建设。对河南义腾新能源电池隔膜二期、雏鹰农牧年出栏100万头生态猪产业化、河南博市年产200万台洗衣机、200万台电冰箱生产、朝辉铜业万吨压延铜箔、中金集团夜长坪钼矿改扩建、中心商务区基础设施等181个重点在建项目,积极主动做好服务,认真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步伐。
(四)着力抓好计划投产项目推进。对三门峡海关大楼、三淅高速灵宝至卢氏段、义煤综能公司1000万方煤制气、大中海商业文化广场、河南御汤温泉中心等56个计划年底前建成投产的重点项目,努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实施“四大一高”战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的三门峡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阅件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快推进“四大一高”战略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为了加快推进“四大一高”战略顺利实施,切实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根据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和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分别组成了大通关、大交通、大商贸、大旅游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专题调研组,在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的带领下,于10月8日至17日,分赴各县(市)、区和市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调查走访等形式,对我市加快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全市上下在加快推进 “四大一高”战略实施中,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对任务进行具体分解,强化了督促检查,每月按时召开专门联席会议,印发督查通报,公布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发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大通关”建设成效明显。国家铝及铝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门峡海关等三大机构的建设,从筹划、申请、获批到动工建设,在三年时间内先后实施,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演绎了“三门峡速度”,促进了全市进出口贸易的大提速。全市外贸出口备案登记企业,去年新增70家,达到386家,出口范围扩大到世界六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同比增长55.9%、居全省第五位。对外开放程度扩大,招商引资,效果显著。去年全市新签外商投资企业16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6.31亿美元,增长58.5%,绝对值居全省第三位。“大通关”机制的建立,为我市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了坚实基础,在提升城市美誉度、感召力,地区影响力、区域竞争力,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高新技术规模化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大交通”建设加快推进。“三淅”高速灵卢段、“郑卢”高速洛卢段、“连霍”高速改扩建“洛三”段、“三灵”快速通道等项目进展顺利,国、省道干线建设加快推进,国道209线卢氏县城段、灵宝八道河至卢氏县段等升级改造项目进展顺利,三门峡黄河公、铁两用桥工可报告及相关附件已编制完成待批,三淅高速豫、晋省界至灵宝段项目工可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已上报待批,渑(池)垣(曲)高速已与山西省签订技术节点协议。卢氏至栾川、渑池至栾川高速公路已列入我省新调整的高速路网规划,目前已全面启动前期工作。
(三)“大商贸”建设势头强劲。先后引进了大张百货、华润万家、义乌国际商贸城三门峡金三角建材物流港等大型商贸企业;完成了家政服务平台建设,规范了典当、拍卖等行业,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成功举办了首届户外用品暨汽车旅游文化博览会,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将永久在我市落地;商务中心区建设紧锣密鼓,目前已签约落地商业、金融、高档住宅等项目26个,签约金额约200亿元,20个项目开始实施建设;七海物流、九州通医药物流等物流企业相继落户我市,金秋果业、灵宝瑞通医药物流等本地物流企业逐步壮大,三门峡黄河金三角物流园区已初具规模;义乌国际商贸城已动工兴建;初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业并举的金融服务体系。
(四)“大旅游”建设进展顺利。全市现有旅游景区24家,旅游星级饭店25家,旅行社53家,基本形成了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旅游服务体系。全面启动函谷关历史文化旅游区、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捆绑创建5A级旅游景区和黄河丹峡、汉山、双龙湾、甘山等旅游景区创建4A级旅游景区工作,目前黄河丹峡景区、汉山景区已顺利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初验。三门峡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渑池岱嵋山、陕县高阳山温泉度假区、陕县张汴地坑院、灵宝娘娘山、卢氏豫西大峡谷等33个重点项目建设已完成投资12.4亿元。旅游招商签约项目4个,签约金额37.4亿元,比上年增长74%,超额完成省定50%的年度增长目标。天鹅湖国际大酒店、海联国际大酒店、灵宝宝源大酒店、卢氏宾馆等新建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全面展开。截止9月底,全市接待入境游客56569人次,较上年增长17.2%,实现旅游收入117.3亿元,较上年增长26.3%,各项经济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通过承担国家863计划项目和省重大科技专项,恒生科技公司自主研发的丙尔金,掀起清洁镀金行业新革命,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尖端工程领域;速达公司获得省自主创新专项支持,研发出的纯电动汽车三项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并拥有58项国家专利;华鑫铜箔国家级国际合作项目,研发出高精度双面光铜箔厚度仅有6-8微米,技术一流,产品热销日本、韩国等国际市场;开祥化工1,4-丁二醇二期科技示范专项工程竣工,甲醇蛋白、乙二醇、PTMRG(聚四甲醚二醇)等煤化工下游高端产品项目填补了我省同行业产品空白;义腾新能源公司锂电池隔膜产业化项目,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尚正食品“高档牛肉制品保鲜嫩化”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对传统农业向优质、高产、高效、绿色有机方向发展起到了示范推进作用。目前,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40家,高新技术产业带动结构优化、产业调整能力显著增强。
二、存在问题
(一)发展环境不够优化。一是项目建设推进机制不健全,解决问题力度不够,因征地拆迁、施工震动、改路改渠等问题引起的当地群众阻工、干扰和影响工程进度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还没有完全形成优质、高效的发展服务机制和协调体制。特别是在发展环境上,一些部门各自为政,合作意识不强,沟通协调力度不够,个别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效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
(二)高端技术人才缺乏。全市各类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高级专业人才匮乏,引进人才机制不畅,缺少对高中级人才的吸引力,政策支持不够,专业人才待遇偏低,人才队伍不稳定,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发展需要。
(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交通骨干路网在自然灾害和突发情况下保畅通能力不够,通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多种交通方式之间缺乏有效衔接,零换乘、功能健全、无缝衔接的综合交通枢纽尚未形成。运输市场资源分散,组合效率未能充分发挥,货运物流企业处于小、弱、散状态,运输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较弱。货运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车辆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对现代企业、现代商贸业的服务能力还不够强。
(四)第三产业比重偏低。2011年,全市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7.6、69.9、22.5,第三产业比重低于全省6.3个百分点。虽然第三产业在招大商和引进大项目上有较大突破,但从总体看,过去年份对第三产业投资少、欠账多,全省商贸投资稳定占到总投资的4%左右,而我市基本在2%左右徘徊,目前落地的第三产业项目数偏少,投资额相对于第二产业的比例较小,建设速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景区建设滞后。旅游中的“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基础薄弱,协同发展不到位,有些地方和景区还停留在“门票经济”上,没有向“产业经济”转变,没有跳出就旅游办旅游的思维模式,对“三产”以及整体经济发展还未起到带动性作用。旅游业与各行各业互融互促、共生共荣的市场机制体制还未有效形成。目前还没有一家在全国具有影响力、能够起到带动发展作用的旅游龙头景区。旅游交通建设滞后,尤其是通往一些重点景区的道路等级低,穿越乡镇不顺畅,旅游标识不健全,旅游交通专线几乎没有,散客进不去、出不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景区周边环境差,景区内卫生差,通讯有盲区。旅游产品的知名度不高,吸引力不强,高水平的营销策划、宣传推介力度、密度、内容、形式和手段还需进一步提高。一些有价值的旅游资源还未开发或未充分开发,如亚武山、老鸦岔、玉皇山等自然景观极具开发价值。旅游与文化融合不密切,一些与旅游相关的文化资源挖掘深度、精度不够,有些景点讲解空洞、单薄,缺乏吸引力。
(六)企业融资困难。多渠道、社会化的投融资体系尚不健全,在资金投入和退出方面尚未形成有效机制。一些企业融资困难,企业生产陷入困境,效益下滑。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制。对“四大一高”要有高规格的整体发展规划,全盘考虑,科学摆布,把大通关、大交通、大商贸、大旅游和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运作,科学谋划。要着眼于“四大一高”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相互配合、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为加快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四大一高”建设指挥部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整顿干部作风,增强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别是要解决个别机关干部以权谋私、“小鬼难缠”问题,提前或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合情合理的切实利益问题,克服个别落后群众不顾大局,阻碍项目进展的现象。各相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努力营造高效宽松和谐优良的建设环境,及时预测和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确保各个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操作人才,重点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良好的留人用人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四大一高”建设需要,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提供人才保障。
(三)发挥通关机构的作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铝及铝制品监督检测中心职能作用,加快海关、国家铝及铝制品监督检测中心、国家黄金及贵金属制品质检中心、进出口检验检疫局重点实验室、三门峡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等后续项目的申报建设。建立大通关服务机制,推动与郑州海关、洛阳海关、郑州铁路集装箱口岸及天津、青岛、连云港、上海等沿海、沿边港口口岸的战略联合,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设立三门峡陆路二类口岸。
(四)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抓紧抓好骨干路网的拓展与贯通工作,通过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和重点道路的新建、改造、提升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道路畅通能力,使其及早发挥效益;做好城市公交、枢纽场站、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的规划建设工作,配套建设交通枢纽场站、公交车辆停车场、出租汽车停靠站点、候车区域等交通基础设施,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切实提高客货运通达深度和覆盖水平;将客货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建设规划之中,尤其应完善和落实支持道路运输行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引导和推进货运业从传统的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变,扶持和培育大型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对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力度,减免各种税费,坚持建养并重,提升管理水平,提高道路服务和通行能力;研究解决超载超重车辆对干线公路和县乡道路的损坏问题,巩固公路建设成果,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加快交通信息化建设,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交通信息服务;积极争取和运作陇海线与310国道城区段改拆工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通行能力。
(五)提高三产比重。强力推进商务中心区建设,加快掀起项目建设高潮,打造会展经济、金融服务、高端商务中心区;全力打造核心商业圈,体现“一体两翼、按条布局,按块发展,体现特色,集聚人气”特色商贸板块功能;进一步做大做强商贸和流通企业,发展龙头物流企业;深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配送中心和乡镇中心店建设,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做好煤炭物流中心的前期准备工作;继续把商贸类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主攻方向之一,全方位加大推介力度,加大驻地招商、区域招商、委托招商、对口招商力度,争取引进一批大型商贸项目;积极协调和推进现有商贸招商引资项目的进展落实,全面加大三门峡汽车商贸城、黄河金三角建材物流港、大中海商业文化广场、义乌国际商贸城、三门峡早餐工程的跟踪服务,确保早日建成营业;积极抓好食品冷链建设和做大做强,加快金秋果业二期、四季丰冷链物流、缘份冷链物流、二仙坡冷链物流等项目的推进工作,尽快把我市打造成为黄河金三角地区物流中心。
(六)重视景区建设。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依法管理”的发展思路,优化政府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政府、旅游中介机构和企业的关系,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进“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相分离,加快景区的产业化进程;要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各种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产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大力培育新兴旅游发展主体;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尽快形成新型旅游投融资体制;学习云南旅游经验,进一步完善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为游客提供细致周到的高质量服务,实现旅游产业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进而推动我市第三产业大发展;要跳出就旅游办旅游的局限,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全方位整合旅游资源;要重视旅游道路建设,特别是龙头景区道路建设,要高标准、高质量,道路两侧要美化,道路及旅游标识要健全,要保障道路通畅安全,尤其是路经乡镇集市时要畅通无阻,对交通影响特别严重的集市场所要规范或迁移;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景区的激励性投入,从管理体制、运营机制、财政投入、政策配套四个方面全力支持函谷关、天鹅湖景区转型升级联合创建5A景区,加快推进有条件的景区创建4A,提升龙头景区对全市旅游产业带动性作用;要充分开发甘山、老鸦岔、亚武山、玉皇山、双龙湾、豫西大峡谷等自然景观资源;要规划和开拓我市的一日游、两日游、三日游的黄金线路,主动与洛阳、西安及有可能的旅游大市互联合作;要加大旅游产品和纪念品的开发力度,丰富我市的旅游内容和乐趣;要从产品营销向品牌营销过渡,从景区营销向目的地营销转型,从单一营销向捆绑营销、整合营销升级;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出新意、树品牌的原则,及早做好第19届国际黄河旅游节的筹备工作。
(七)加大对高成长性企业的扶持力度。把新型高科技产业和老企业升级改造放到重要位置,改善我市的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我市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对高成长性企业,要加大政策和金融扶持力度,切实做好电池材料、清洁镀金材料、纯电动汽车产业、生物产业领域等龙头企业的培育工作。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实现从跟踪模仿生产向自主创新制造的转变,使我市更多的企业跻身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全省高成长性企业行列。
同时,根据我市的经济总量和地方财政“头小脚大”的状况,建议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到市属企业扩张改造和招商引资上来,督促和带动县(市)、区,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关于新区建设问题,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四大一高”战略的持续推进,急需扩大企业、项目容积量。建议加快我市新城区建设,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创造有利条件。

参阅件

关于加快推进“大通关”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大通关调研组

“大通关”项目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市情准确把握、抓住机遇、果断决策的结果,是“四大一高”战略的首要任务,是“四大一高”战略的核心点;是我市打开“大开放”之门,找准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助推三门峡加快跨越发展的金钥匙;是奠定我市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地位,打造中原经济区和金三角地区战略高地的重要标志和技术支撑。为了推进“大通关”项目建设,使我市早日建成流动的“国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10月9日至10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由常委会副主任肖群兰率调研组对我市大通关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深入察看大通关项目建设进展、设备配制运行等情况,详细询问了在项目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听、看、问、座谈等形式,了解掌握了我市大通关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摸清了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专题分析、讨论、研究和梳理,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一)周密安排。9月下旬,向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大通关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组织好这次调研工作,并成立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6人组成的调研组,常委会副主任肖群兰担任组长。
(二)听取汇报。在三门峡国家铝及铝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集中听取了市大通关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就全市大通关建设整体情况的汇报,个别听取了市检验检疫局工作运行、三门峡海关筹建及建设进度、国家铝质检中心筹建情况、产业集聚区大通关项目建设情况,以及建设单位就有关大通关项目投资建设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三)实地察看。调研组分别察看了三门峡国家铝及铝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门峡海关物流中心、缘份果业有限公司、宁波威乐金属制品公司、河南骏通车辆有限公司、鹤立果业有限公司的运行和生产情况及大通关建设所带来的出口经济效益,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广泛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大通关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抢占对外开放制高点,建成“国字号”通关机构。大通关三大机构的建设,从筹划、申请、获批到动工建设,演绎了“三门峡速度”,大通关建设的加速度,使我市城市建设以前所未有的投资力度、建设速度、精品高度,引领了三门峡成长的新方向。
一是国家铝中心项目。国家铝及铝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一个集检测、科研、仲裁和标准制定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家级检测机构,并将承担全国铝及铝制品质量的监督检验、质量纠纷仲裁检验等任务,同时负责制定质量标准,为我省乃至全国的铝及铝制品质量提供技术保障。项目于2009年5月开始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同年8月得到批复,并要求我市要在18个月内完成筹建任务。项目批复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了2011年全市十件实事之一。2010年2月25日开工建设,2011年9月完成了实验楼及专家公寓楼主体及配套工程建设任务,并投巨资购买一批高端检测设备,基本具备了运作条件。目前初步承检7大类产品(矿石类,铝化工产品类,铝及铝合金锭类,铝粉类,铝箔类,铝板、带、棒、型材类,铝合金其他产品),拟定检测78种产品181个参数的检验能力(非金属矿石、化工产品、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铝及铝合金物理性能)。
二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项目。2011年3月,项目得到中编办批复,同年5月投入运行。在2010年9月之前,我市的主要出口商品是浓缩果汁,只有少量的鲜苹果以及其他小批量商品。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立之后,想方设法畅通渠道,扩大出口。今年以来,全市出口各类货物835批13638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4.9%和19.4%。其中浓缩果汁出口300批次,同比增长10.3%,货值5215万美元;罐头类出口133批次,货值865万美元;鲜果出口238批次,同比增长18.4%,货值742万美元;食用菌首次出口到马来西亚,货值83.64万美元;骏通汽车出口67批次,同比增长52.3%,与2011年同期相比,出口数量和货值均翻番增长。河南骏通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自卸车辆实现出口专用车辆986辆,货值4660多万美元,成为河南省最大的专用汽车出口企业,跃居全省第二。
三是三门峡海关项目。我市于2009年6月中旬正式向省政府申报建设三门峡海关,9月,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设立三门峡海关的请示》;2010年3月,郑州海关向海关总署递交了《郑州海关关于下设三门峡海关有关情况的报告》,由于申报程序变化,2011年1月13日海关和省政府联合行文上报中编办,2011年3月7日,中编办以36号文批复设立三门峡海关,规格为正处级,隶属郑州海关,核定行政编制25人。海关大厦于2011年8月动工;2012年1月15日主体封顶。目前正在进行楼内装饰装修工程及配套安装工程。与其配套的三门峡海关监管场所目前已经完成规划,预计三门峡海关能够在年内建成开关。
(二)大通关构筑了对外开放新高地。“大通关”机制直接促进了全市进出口贸易的大提速,全市外贸出口备案登记企业,去年新增70家,达到386家,产品出口范围扩大到世界六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同比增长55.9%、居全省第五。“大通关”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发挥明显,一批大企业、大财团纷纷到三门峡投资增资。去年全市新签外商投资企业16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6.31亿美元、增长58.5%,绝对值居全省第三位。
(三)大通关为承接产业转移搭建了新平台。我市是黄河金三角地区首家设立海关的城市。随着豫晋陕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综合示范区获批,我市还成为全国唯一的两个国家级经济区叠加的城市。“大通关”机制的建立,为我市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了坚实基础。凭着“大通关”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上的优势,以产业集聚区为主要载体,着力承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大力承接铝深加工、农产品深加工、轻工、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取得明显效果。列入今年传统产业高端化的铝及铝制品精深加工重点项目多大9个,投资累计达290亿元。
(四)大通关推动了大开放。今年第18届中国(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全国中小城市发展研究会的年会和峰会、国际比基尼小姐大赛相继在三门峡举行,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落户我市,即将在我市持续举办,这些大型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三门峡的知名度,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国铝中心三大“大通关”重点项目的建成,已成为我市大开放的标志性建筑和改革开放的象征,在提升城市美誉度、感召力,地区影响力、区域竞争力,促进招商引资,扩大进出口贸易,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高新技术规范化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大通关建设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新优势,营造了好环境,大大增加了对外招商的吸引力和向心力,使我市成为产业投资的“福地”、投资者向往的“乐土”。
三、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保障不及时。市财政在困难的情况下资金保障了大通关重点项目的建设,但建设过程中因追加和不可预计的因素,个别项目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资金投入仍然缺乏,或保障不及时、不到位,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和相关作用的更大发挥。
(二)高端技术人才匮乏。从三大机构的管理体制来看,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隶属关系均为直属管理,人员、技术力量有限,工作开展有待进一步拓展。而国家铝中心目前缺编制,无人员,招聘高端技术人员又受到政策和经费制约,影响了下步高质量、高标准地开展检验及研发工作。检验条件需进一步完善,检验资质需尽快取得,早日开展业务。
(三)发展环境与协调机制还不够通畅。还没有完全形成优质、高效的整体通关环境和协调机制。特别是在通关服务的业务开展上,还处于各自为政,缺乏有效沟通和融合。
(四)后续项目建设不配套,规划不到位。三大机构有关配套设施缺乏整体规划,建设力度不足。
四、意见和建议
(一)尽快发挥建成项目作用。随着国家战略的不断调整,三门峡迎来的机遇和面临的优势不断凸显,必须要发挥好大通关机制的战略作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国家铝及铝制品检验中心筹建任务完成后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验收时将对政府承诺情况和产权状况进行确认。为确保国家铝及铝制品检验中心今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认监委的三合一认证评审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验收,需要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土地划拨、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尽快完成实验楼、专家公寓楼等资产的整体移交。同时需要市政府尽快解决国铝中心基本改造、设备调试、测试、认证评审和启用开办基本运行费,并将相关经费并列入明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正常运行。针对国铝中心目前专业技术人才稀缺的问题,提请政府在人才招聘上出台灵活多样的优惠政策,吸引铝行业的专家到国铝中心工作,让国家铝中心尽早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加快通关体系建设。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是制约大通关建设的最大障碍。体制机制构建好了,也是发展的新优势。要着眼于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着力构建和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为推动大通关机制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铝及铝制品监督检测中心职能作用,加快海关、铝国家中心、国家黄金及贵金属制品质检中心、进出口检验检疫局重点实验室、三门峡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等后续项目的申报建设。建立大通关服务机制,推动与郑州海关、洛阳海关、郑州铁路集装箱口岸及天津、青岛、连云港、上海等沿海、沿边港口口岸的战略联合,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设立三门峡陆路二类口岸。
(三)加大协调力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在推进大通关机制建设的过程中,用发展的眼光,用创新精神去破解难题。要充分发挥大通关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运作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问题,各通关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努力营造通关大环境,使大通关运营更加顺畅。
(四)加快人才培养。事业呼唤人才,发展需要人才。在建设中原经济区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处处都需要优秀人才大显身手,建功立业。要强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操作人才,最大限度地满足大通关建设后续工作需要,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提供人才保障。当前最急需地就是要引起一批能在我市“大通关”建设以及其他“四大一高”项目建设发挥作用的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尽快地投入到“四大一高”建设实践中。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新的优惠政策,支持大通关建设,吸引大批人才到峡做贡献。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把推进大通关机制建设的重大意义、重要任务、工作措施,推广、普及到全市人民群众中,把这一战略决策变为广大群众的行动,坚定全市人民推进大通关机制建设的信念。大力宣传大通关建设在引领经济转型、“两不三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为三门峡打造成为国内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经济发展较快的名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参阅件

关于加快推进“大交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大交通调研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和主任会议的分工,大交通调研组在孙宗会副主任的带领下,于10月8-10日深入市交通运输局和灵宝、卢氏展开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交通局、有关项目单位的相关工作汇报,召开了道路运输座谈会,深入三灵快速通道淄阳河大桥和弘农涧河特大桥、连霍高速改扩建项目工地、三淅高速崤山隧道和白水峪大桥、209国道改建工程石龙头大桥等项目现场察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对调研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专题的分析、讨论、研究和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交通建设基本情况
(一)“大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市交通运输局有效贯彻建设“三纵四横”大交通的战略部署,全面掀起“大交通”项目建设新高潮。一是高速公路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三淅高速灵宝至卢氏段、卢氏至西坪段、郑卢高速洛宁至卢氏段、连霍高速改扩建洛阳至三门峡(豫陕界)段改扩建项目,三灵快速通道等进展顺利;二是国省干线建设稳步推进。三灵快速通道是我市交通部门一次性投资规模最大,建设等级最高的公路项目。市交通旅游投资集团克服工期紧、征迁任务重、技术难度大、建设资金缺等重重困难,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不断优化设计方案,降低施工风险,优质高效的推进快速通道建设项目。国道209线卢氏县城段、灵宝八道河至卢氏县段等升级改造项目加快推进。三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紧锣密鼓。三门峡黄河公铁两用桥公路桥及连接线项目已并入蒙西铁路黄河公铁两用桥统筹建设。目前工可报告及相关附件编制完成,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和发改委待批,将与蒙西铁路煤运通道三门峡段同步开工建设。三淅高速豫晋省界至灵宝段(灵宝至芮城黄河桥豫境段)项目已获土地预审报告、规划选址、地质灾害、矿产压覆、文物调查、地震、环评等7项报件批复;工可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已上报待批,初步设计正在同步进行。渑(池)垣(曲)高速渑池段项目已与山西省签订技术节点协议。卢氏至栾川、渑池至栾川高速公路已列入我省新调整的高速路网规划,目前已全面启动前期工作。
(二)运输枢纽场站建设及道路旅客运输情况。全市共有11家客运企业、13个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含3个高铁汽车客运站和1个旅游景区客运站)、63个农村客运站和350个农村招呼站;共有客运班线336条、班线客车1278辆,通车地区覆盖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12个省(市、自治区)。全市通班车行政村1340个,通车率99.85%,基本形成了一个对外通达全国多数省份地区、对内覆盖广大乡、镇、行政村、各级汽车客运站贯串联接其中、内外联通顺畅、便捷的道路旅客运输网络格局。
(三)道路货运及物流情况。全市拥有物流服务企业51家,货运经营业户10011家,货运车辆19474辆,总吨数146773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4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65台。货物运输大部分以零担货运为主,外运货物主要有苹果、大枣、煤矿、饮料等,流向国外市场及国内武汉、上海、湖北、湖南、宁波等地,且多以大吨位为主。运进货物主要有食品、衣服、鞋帽、日用百货、洗化用品、小电器、装璜材料等,绝大部分来源于郑州、西安、武汉、宁波等大型批发市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交通骨干路网在自然灾害和突发情况下保畅通能力不够,通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多种交通方式之间缺乏有效衔接,零换乘、功能健全、无缝衔接的综合交通枢纽尚未形成。
(二)运输市场资源分散,组合效率未能充分发挥,货运物流企业处于小、弱、散等现状,运输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和服务能力均较弱。货运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车辆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对现代企业、现代商贸业的服务能力还不够强。
(三)环境优化还不够。一是项目建设推进机制不健全,解决问题力度不够,因征地拆迁、施工震动、边角地、改路改渠等问题引起的阻工、干扰和影响工程进度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项目前期手续繁杂,有关部门合力不够,办理时间较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尽快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谋划、规划好大交通事业发展。一是进一步做好骨干路网的拓展与贯通工作,通过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和重点道路的新建、改造、提升等措施进一步增强道路畅通能力;二是做好城市公交、枢纽场站、物流园区等关系到全市民生大计的方面的全域统筹和科学规划,配套建设交通枢纽场站、公交车辆停车场、出租汽车停靠站点、候车区域等交通基础设施,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切实提高客货运通达深度和覆盖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大交通建设的政策措施。一是将客货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到城市建设规划中,尤其应完善和落实支持道路运输行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引导和推进货运业从传统的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变,扶持和培育大型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二是对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力度,减免各种税费,坚持建养并重,提升管理水平,提高道路服务和通行能力;三是研究解决超载超重车辆对干线公路和县乡道路的损坏问题,巩固公路建设成果,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四是加快交通信息化建设,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便捷交通信息服务。
(三)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一是健全和强化推进公路交通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权威性的协调机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推进各个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建立健全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和目标责任制,为项目建设构筑绿色通道。对重大交通建设项目联审联批、限时完成、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研究解决交通运输业某些节点与城市发展的矛盾。陇海线城区段与310国道线改拆,既有利于通行能力提升,又有利于城区拓展,应积极着手运作。

参阅件

关于加快推进“大商贸”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大商贸调研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四大一高”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的工作安排,“大商贸”调研组10月10—12日深入到我市商贸业、物流业、信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进行调研,听取了商务局及有关项目单位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金三角建材物流港、义乌国际商贸城、大中海和商业文化广场等项目建设情况,现场查看放心早餐工程进展情况,召开了商贸(包括物流、房地产、社区、商户等)、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商贸”的建设情况
“大商贸”战略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加快发展以大商贸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以商业贸易、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为重点,同时大力推进与大商贸密切关联的文化、旅游、教育、医药、卫生、邮政等多个产业的整体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大商贸呈现出好的态势、好的气势。一是通过大项目、大市场、大链条、新业态的带动作用,形成商贸业发展的初步基础。我市先后引进了大张百货、华润万家、义乌国际商贸城、嘉亿城市广场、丹尼斯、赛格数码港、三门峡金三角建材物流港等一系列大型商贸类企业,部分项目建成营业,已成为我市商贸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二是全方位搞活中小商贸企业,完成了家政服务平台建设,规范了典当、拍卖等专业商贸行业,强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农村便民超市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新亮点。三是会展经济从无到有。会展是推动商贸业发展的重要平台,随着三门峡国际文博城的投入使用,我市成功举办了首届户外用品暨汽车旅游文化博览会,开了我市大型会展之先河。首届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的举办,必将对我市的大商贸建设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二)城市框架和城乡消费规模进一步扩大。一是三门峡新区建设总体方案获省政府批复,商务中心区建设拉开序幕,规划体系基本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区内项目招商取得阶段性突破,目前已签约落地商业、金融、高档住宅等项目26个,签约金额约200亿元,20个项目开始实施建设。二是促消费政策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效果显著。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消费促进政策,先后施行了“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车以旧换新”等一系列促消费活动,在繁荣市场、活跃消费的同时,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实惠。启动的“放心早餐”工程,得到了市区居民的一致好评。三是信息服务更加全面灵活,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优势互补,相互协作,沟通顺畅,以创新为动力,互联互通,有效地推动着资源的共享。为三门峡“大商贸”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物流业发展实力初显。七海物流、九州通医药物流等物流企业相继进入我市,金秋果业、灵宝瑞通医药物流等本地物流企业逐步壮大;三门峡黄河金三角物流园区已初具规模;一批大型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重点物流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壮大了我市物流企业实力。食品冷链物流加紧建设,煤炭物流在抓紧做前期工作。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市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四)初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业并举的金融服务体系。现在全市共有政策性银行市分行1家,国有商业银行市分行4家,邮政储蓄银行三门峡市分行1家,城市商业银行1家,域外地方商业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3家,村镇银行3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3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20家,证券公司营业部2家,3家上市企业。我市正在抓住两个国家级经济区重叠的有利时机,将三门峡市打造成为与区域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占有重要地位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二、“大商贸”建设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规划应该先行,概念应该明确。我市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已经近两年了,“四大一高”已经成为引领全市人民奋发向上、实现经济转型和抢占区域中心城市制高点的重要引擎。但是,“大商贸”战略的发展规划和城市商业布局规划滞后,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明确大商贸的概念,丰富大商贸的内涵,确立大商贸的发展目标,制定大商贸的发展规划,以更有效的措施和突显的力度促进大商贸的科学发展。
(二)总量要进一步增大,质量要不断提高。2011年,全市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7.6、69.9、22.5,第三产业比重低于全省6.3个百分点,低于全国20.6个百分点。近年来,我市贸易业销售额(营业额)总量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个数增加较少,单位数居全省第16位,与建设“大商贸”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商业网点布局不尽合理,同类市场规模小而分散,专业性不强,集约度不够。缺少具有竞争力的品牌企业,难以实现以商招商,滚动发展,做强做大做精,增强辐射力,现代商贸业态需要不断拓展。
(三)商贸项目偏少、推进进度偏慢。2011年,我市针对第三产业招大商和引进大项目上虽已有较大的突破,但从总体看,过去年份对第三产业投资少、欠账多,全省商贸投资稳定地占到总投资的4%左右,而我市基本在2%左右徘徊,目前落地的第三产业项目数和投资额相对于第二产业比例仍然较小,建设速度还需要加快。
(四)发展环境要优化,服务能力要提高。大商贸需要大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以“大商贸”建设为契机,需要加强人口聚集和城镇化建设力度,提高消费能力和质量。需要扶持、发展和壮大物流业,增强城市的辐射能力。需要改变金融业发展比较滞后,地方金融机构实力不强,资本市场融资规模偏小,上市企业偏少的不足,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步伐,为大商贸建设注入新的动力。需要提升服务大商贸的现代化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需要加强商务综合服务和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大商贸建设稳定有序推进。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研究,规划先行。我市的“大商贸”是指以商贸、物流、金融业为重点,还包含了房地产、信息、商务服务、高新技术和物业管理、托幼养老、家政服务业等,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我市的“大商贸”不仅要辐射全市范围,更要辐射三门峡周边城市,特别是要辐射豫晋陕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通过大商贸建设,我市在金三角地区形成区域性商贸中心、区域性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实施“四大一高”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系统的理论探讨,需要在未来的建设中总体布局、科学发展,需要凝聚各行各业的力量和全体三门峡人的智慧。建议尽快完成《三门峡市“大商贸”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出台,加快《三门峡市“大商贸”布局及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出台,做好“大商贸”内涵的宣讲工作,科学引领三门峡市“大商贸”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模化设计和建设“大商贸”,初步向区域性商贸、物流、金融中心方向发展。一要强力推进商务中心区建设,加快掀起项目建设高潮,尽快形成我市总部经济、会展经济、金融服务、高端商务、高端消费的汇聚地和城市新区的桥头堡地位,使商务中心区早见规模、早出成效。二要全力打造核心商业圈。在布局上体现“一体两翼、按条(块)布局,按块发展,体现特色,集聚人气”特色商贸板块功能,每年要重点改造或建设一个或两个大的商贸项目。在规划方面应按照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思路,力求做大做强,并完善相关的服务设施。三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商贸和流通企业,发展现代特色商贸业态,发展龙头物流企业。政府既要重建设,更要引导核心商圈管理机构做好工作,鼓励一栋楼、一个商场形成一个合伙、合营、联营或股份制企业,增强辐射力,做精做细做成品牌。四要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配套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巩固深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配送中心和乡镇中心店建设,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大力度支持和培育具有产业经济特色,能带动当地商贸经济发展的商贸龙头企业发展。五要做好煤炭物流中心的前期准备工作,借助蒙西运煤通道的建设,做好44亿元的义煤集团豫西煤炭储备基地和投资20亿元的三门峡煤炭物流中心的项目规划及分步实施工作。
(三)加大商贸业招商的力度,推进落地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继续把商贸类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主攻方向,全方位加大推介力度。根据我市的“大商贸”战略的新要求,研究我市商贸建设的新特点,加强驻地招商、区域招商、委托招商、对口招商,加强我市在各地所设办事机构的联络作用,引进一批大型商贸企业项目落户我市。同时,积极抓好现有商贸业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落实,全面加大三门峡汽车商贸城、黄河金三角建材物流港、大中海商业文化广场、义乌国际商贸城、三门峡早餐工程的跟踪服务,确保早日建成营业;积极抓好食品冷链建设并做大做强,加快金秋果业二期、四季丰冷链物流、缘份冷链物流、二仙坡冷链物流等项目的推进工作。
(四)加快改善大商贸建设环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城市新区的规划和建设,拉大城市框架;要加快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步伐,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要加快我市大市场的建设进度,不断吸引各地商贾前来我市安居乐业;要实现多士成大业,群贤济弘绩,不断提高城市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优化环境是关键,是基础。首届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必将会为三门峡市实施“大商贸”战略带来深远的影响,要抓住交易会会址永久落户三门峡的机遇,打造会展经济平台,打造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创新平台。金融服务业要通过改革、调整、引进、合作等形式,进一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大商贸”的辐射力。要加强政府各部门服务“大商贸”的能力建设,解决商务综合服务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击问题,杜绝不正之风滋生。只有以较好的环境、优质的服务,才能提升“大商贸”的内在潜力和活力。
参阅件

关于加快推进“大旅游”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大旅游调研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按照主任会议要求,我们“大旅游”调研组一行6人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郑泽中的带领下,于10月9日至10日对全市旅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调研采取实地察看、现场询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到渑池仰韶文化博物馆、黄河丹峡景区,市区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陕县高阳山温泉综合开发项目、春天置业温泉开发项目等地深入了解,掌握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资料。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旅游”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近两年来,在市委“四大一高”战略强力推动下,我市“大旅游”建设,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目前,全市现有旅游景区24家,其中4A级4家,3A级3家;旅游星级饭店25家,其中四星级2家,三星级16家;旅行社53家,其中出境社1家,旅行社45家,分公司7家;旅游从业人员16900多人,其中持证导游员438人,基本上形成了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旅游服务体系。截止今年9月底,全市接待入境游客56569人次,较上年增长17.2%,占全年目标任务的80.8%;接待国内游客1438.5万人次,较上年增长18.7%,占全年目标任务的89.9%;旅游总收入117.3亿元,较上年增长26.3%,占全年目标任务的87.8%。各项经济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旅游业逐渐成为我市一大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全市调结构、促转型、保增长、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力推进资源开发建设,夯实旅游发展基础。一是全力打造龙头景区。全面启动并强力推进函谷关历史文化旅游区、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捆绑创建5A级旅游景区工作,景区总体规划及创建5A级景区提升规划有序推进。积极抓好黄河丹峡、汉山、双龙湾、甘山等旅游景区的4A级创建申报,目前黄河丹峡景区、汉山景区顺利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初验。二是认真抓好旅游资源整合开发。重点抓好三门峡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渑池岱嵋山、陕县高阳山温泉度假区、陕县张汴地坑院、灵宝娘娘山、卢氏豫西大峡谷等33个重点项目的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12.4亿元,较上年增长21.7%。三是旅游招商取得实效。共签约项目4个,签约金额37.4亿元,比上年增长74%,超额完成省定50%的年度增长目标。四是推动旅游饭店创星升级。加快推动天鹅湖国际大酒店、海联国际大酒店、灵宝宝源大酒店、卢氏宾馆等新建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
(二)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提高我市旅游知名度。一是抓好主流媒体宣传。首次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朝闻天下栏目黄金时段投放旅游形象宣传广告,与中国旅游报、河南日报、河南卫视、大河报等主流媒体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展示三门峡旅游产品。二是举办主题推介活动。先后举行了第18届黄河旅游节新闻发布会、“第三届走进母亲河?百家旅行社三门峡采风活动暨三门峡旅游微博启动仪式”、在山西太原举办了“2012三门峡(太原)旅游推介会”、组织参加了“2012中国(郑州)世界旅游城市博览会暨旅游产业大会”、举办了“中国电影?三门峡电影周”首映礼和展映式、成功开通了“三门峡?天鹅号”高速旅游列车等等,有效拓展了三门峡旅游市场。三是推进旅游信息化。开通三门峡旅游官方微博,发布旅游相关信息620条,新浪和腾讯的粉丝总数突破60万,位居全省第二。不断丰富三门峡旅游网功能,扩容360°全景漫游系统,提升网站技术应用水平。加快移动新技术的应用,推进景区移动无线网络建设,与三门峡“无线城市”应用平台实现对接。通过新型信息手段运用,进一步增强了我市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服务与监管,保障旅游市场健康发展。一是着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了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推进会,邀请国家旅游标准化专家做了专题讲座。确定函谷关、金泉大酒店、三门峡春秋国际旅行社等6家旅游企业为首批“三门峡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以试点示范带动旅游标准的推广实施。二是扎实推进“三争三创”(争当金星服务员、十佳导游员、金牌讲解员,创建游客满意旅游企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景区)活动。采取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媒体跟踪等方式,目前评选活动正在有序进行,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好评。三是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力度。1-9月份,全市共开展执法检查63次,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黑社等违规行为。编印《旅游手册》、制作“旅游明白卡”面向社会公众发放,普及旅游知识、倡导文明旅游,引导市民和游客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同时,积极受理旅游投诉,截止9月底共受理旅游投诉6起,结案6起,结案率100%。通过有效监管,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保障了旅游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市的“大旅游”建设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内外旅游发达城市相比,与“四大一高”战略要求,与广大市民和游客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观念更新不到位,体制机制不顺畅。目前,“大旅游”虽已得到大家的共识,但在实际行动上还没做到位。旅游中的“行、游、住、食、购、娱”六大要素基础薄弱,协同发展不到位,有些地方和景区还停留在“门票经济”上,没有向“产业经济”转变,没有跳出旅游办旅游,对“三产”以及整体经济发展还未起到带动性作用。与旅游有关的个别政府部门,配合不到位,还未形成合力。旅游业与各行各业互融互促、共生共荣的市场机制体制还未有效形成。
(二)龙头景区带动效应不明显,管理服务体系不完善。我市旅游资源虽然比较丰富,景点也不算少,但目前还没有一家在全国具有影响力能够起到带动发展作用的旅游龙头景区。旅游交通建设滞后,尤其是通往一些重点景区的道路等级低,穿越乡镇不畅通,旅游标识不健全,旅游交通专线几乎没有,散客进不去、出不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景区周边环境差,景区内卫生差,通讯有盲区。同时,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也不够健全,与游客需求差距较大。
(三)市场营销力度不够大,旅游与文化融合不密切。近些年来,虽然各级各部门加大了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市旅游产品的知名度不高,吸引力还不强,旅游大市场高水平的营销策划、宣传推介的力度、密度、内容、形式和手段还需进一步提高。旅游与文化融合不密切,一些与旅游相关的文化挖掘深度、精度不够,有些景点讲解空洞、单薄,缺乏吸引力。
三、几点建议
我市“大旅游”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目前在“四大一高”战略的强力推动下,已步入转型升级的新阶段,务必要在“新”“大”“特”字上下功夫,让“大旅游”真正成为我市产业转型、富民强市主角之一。
(一)创新机制体制,树立“大旅游”的新观念。一是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依法管理”的发展思路优化政府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政府、旅游中介机构和企业的关系,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进“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相分离,加快景区的产业化进程。要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各种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产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大力培育新兴旅游发展主体。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尽快形成新型旅游投融资体制。二是要学习云南旅游经验,进一步完善在“行、游、住、食、购、娱”等方面为游客提供方方面面的服务,实现旅游产业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进而推动我市第三产业大发展。三是“大旅游”涉及二十多个政府部门,并非旅游部门一家的事,要跳出旅游办旅游,各部门只有形成合力,服务好“大旅游”,才能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四要进一步树立“大旅游”的资源观、产业观、市场观、营销观、文化观、效益观,全方位整合旅游资源,强力推动“大旅游”的大发展,使旅游真正成为一项强经济、惠民生、树形象的战略工程。
(二)搞好服务与管理,全力打造龙头景区。一是各级政府要把旅游道路纳入“大交通”中进行谋划,多方筹措资金进行建设,特别是龙头景区道路建设要高标准、高质量,道路两侧要美化,道路及旅游标识要健全,要保障道路通畅,特别是向景区去的乡镇集市要畅通无阻,如通向灵宝汉山的故县镇城区有堵塞现象。要及时归还景区交通欠账,如渑池县政府与黄河丹峡景区签订协议,通往景区一段路先由景区修通,然后由政府偿还,但至今仍有修路费用4000万元没有归还,制约了景区的发展。效益好的景区,政府要开通交通旅游专线,方便游客,进一步增加旅游业的收入。二是要对有些景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加大对景区内卫生监管,特别是A级景区一定要树立良好形象。如大坝景区周边有污染厂矿,房屋破旧,整体环境不整洁,景区内小岛上设施差、卫生差。我市有些主要景区通讯信号有盲区,进入景区后,与外界联系不畅时有发生,政府要与景区加大协调力度,确保主要景区通讯信号无盲区。三是我市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要体现旅游因素,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立健全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满足游客需求,提高我市旅游新形象。四是全力打造我市龙头景区,从全省及全国旅游发达地区的经验来看,龙头旅游景区的打造,政府主导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比如郑州少林寺、焦作云台山,安徽九华山、湖南张家界等都是如此。因此,建议在旅游龙头景区建设中,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景区的引导性投入,从管理体制、运营机制、财政投入、政策配套四个方面全力支持函谷关、天鹅湖景区转型升级联合创建5A景区,加快推进有条件的景区创建4A,提升龙头景区对全市旅游产业带动性作用。
(三)深挖文化旅游资源,大力推进市场营销。文化是根,文化是魂,文化也是一座城市内涵和魅力。如何吸引游客,要在文化上做足文章,下真功夫。“大旅游”一是体现在景区的名气大,二是体现旅游景点的量大。要进一步整合我市的旅游文化资源,在做大做强黄河文化、仰韶文化、老子文化、虢国文化等大文化的同时,也要宣传好一些散点文化。例如假虞灭虢、唇亡齿寒、中流砥柱、紫气东来、公孙白马、终军弃繻、鸡鸣狗盗、完璧归赵、秦赵会盟等一些成语历史典故,实际也是一笔有意义的旅游资源有待用现代手段创意开发。要不断深挖整合一些小文化历史旅游资源,如灵宝杨公寨、豫灵汉武帝时期太子冢望思台、豫灵镇杨家村杨震三鳣书堂、函谷关关龙逄墓的故事、灵宝沙波村许氏四尚书故居、唐名相上官仪上官婉儿、市区的北宋末年发生在陕州城的李彦仙抗金之战、三里桥的魏野草堂、陕县姚合姚崇姚氏家族、杜甫夜投的石壕村、慈禧太后与大营麻花、渑池的秦赵会盟台、义马的鸿庆寺、卢氏的曹植甫曹靖华父子故居等。我们不缺资源,缺少的是高起点、大手笔的策划和营销。大旅游需要大营销,需要高水平的市场营销策划,需要强有力的宣传推介和传播,要从产品营销向品牌营销过渡,从景区营销向目的地营销转型,从单一营销向捆绑营销、整合营销升级。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出新意、树品牌的原则,及早做好第19届国际黄河旅游节的筹备工作。要通过“大旅游”强有力的宣传,使“黄河明珠,天鹅之城”旅游品牌走向国内外。
参阅件

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工作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高新技术调研组

为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切实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
(一)狠抓项目建设,产业规模逐步扩大。近年来,市政府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立足资源优势,调整产业布局和结构,高新技术产业得到迅速发展,针对我市优势特色产业领域的突出关键技术难题,坚持“选择、谋划、培育、支持”协同原则,通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技术、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打造一批产业集群、建成一批产业基地,积极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高新产业规模化快速发展。三年来实施国家863计划、国际合作、省级重大、产业化等省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78项,争取和投入上级科技资金2.1亿元,全市近三年新上的重大项目中,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所占比重逐年上升,一些项目取得突破性重大进展。通过承担国家863计划项目和省重大科技专项,恒生科技公司自主研发的丙尔金,掀起清洁镀金行业新革命,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尖端工程领域;速达公司获得省自主创新专项支持,研发出的纯电动汽车三项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并拥有58项国家专利;华鑫铜箔国家级国际合作项目,研发出高精度双面光铜箔厚度仅有6-8微米,技术一流,产品热销日本、韩国等国际市场;开祥化工1,4-丁二醇二期科技示范专项工程竣工,甲醇蛋白、乙二醇、PTMRG(聚四甲醚二醇)等煤化工下游高端产品项目填补了我省同行业产品空白;义腾新能源公司锂电池隔膜产业化项目,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尚正食品“高档牛肉制品保鲜嫩化”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对传统农业向优质、高产、高效、绿色有机方向发展,起到了示范推进作用。目前,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40家,高新技术产业带动结构优化、产业调整能力显著增强。市科技局获得省人事厅、科技厅联合授予的科技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我市去年唯一获得省政府表彰服务企业的单位,市本级和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科技进步考核。
(二)坚持统筹协调,产业格局明显提升。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和主动谋划,在不同的产业领域统筹推进建设产业技术联盟、科技示范企业、高新企业孵化器、高新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产业发展载体,促进产业的有机联合和协调发展。根据我市生物产业发展的特点和优势,围绕打造省和国家酶制剂产业基地,制定了生物产业技术路线图,组建了三门峡生物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顺利运行,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生物产业的协同创新发展;铝产业技术路线图的成功论证实施,推进了渑池和市高新区铝产业的有序发展,形成了省级铝产业特色基地,有力的推动了我市铝产业链向精深加工方向的延伸;8家省级节能减排科技示范企业,重点攻克和推广了多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亚熔盐法氧化铝清洁生产等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推动了绿色和低碳经济发展;以汇集科技资源、转化科技成果、提供科技服务、孵化高新企业为主要功能的市高新区孵化器正在加紧建设,现已入驻企业14家,填补了我市没有企业孵化器的空白,建成后将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围绕建立市场化推进机制,通过产业链对接、中小企业对接、产学研对接、金融资本与产业对接,引导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努力形成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创新体制保障。市产业集聚区成功进入省级高新区行列,全市建成省级院士工作7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9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4家、省级企业研发中心16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基本形成了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为核心,省市县有效衔接的研发创新体系,有效提升了企业的创新能力。2011年,全市专利申请超过500件,受到省知识产权局嘉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8项,表彰市级科技成果21项;恒生公司的“丙尔金”、龙飞公司的“高效生物发酵资源化技术集成与装备”获得国家环保部科技一等奖。
(四)实施人才战略,建设高水平领军队伍。深入实施人才战略,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思路,通过“育引结合、平台支撑、项目推动、服务创新”,壮大科技队伍,提高合作水平,破解人才困境。通过实施科技特派员、国际科技合作、科普传播工程等各类项目,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促使我市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98家,合作项目165项次,引进高层次人才230人次。渑池县科技局、卢氏县科技局被评为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通过开展星火人才培训、知识产权培训、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强化科普网和科技110热线服务功能,年培训科技管理人才、农村科技人才、企业创新人才5万多人次,科普影视在线点击率突破80万人次;结合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为创新型科技人才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凝聚高中级科技人员近千名,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2万人,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人才和团队,在承担重大项目、突破关键技术、推动企业和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领军作用。
(五)优化发展环境,营造产业良好氛围。通过创新工作机制、落实优惠政策、培育创新文化、保护知识产权等措施,大力优化创新环境,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一高两化”破解发展困境的科学决策,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的实施意见”、“十二五发展规划”、“依靠自主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意见,为三门峡的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省市联动,建立了厅市会商机制,通过谋划培育、统筹运作、主动对接,金属镓、高效木聚糖酶、高档肉牛等一批重点高新产业领域项目建设迅速推进,省市合力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快速发展。三是认真落实好国家、省有关企业研发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3939万元,引导带动企业创新投入5.6亿元,使其逐步成为科技创新和创新资源投入的主体,引导企业走高新技术驱动之路。三是不断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侵权、假冒等不法行为,切实保护高新技术创新成果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创新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前高新技术产业所应具有的技术密集度高、效益好、附加值高等特征不明显,优势不突出。产业发展基础薄弱、总量不大、掌握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不足,产品领域单一,产业化程度低,市场化推进机制尚有差距。
(二)思想不够解放,缺乏创新意识。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各方创新资源的有效整合还有差距,一系列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还不完善,严重影响了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和持续发展。
(三)科技队伍薄弱,高级人才缺乏。全市各类专业人才不足,一线科技人员匮乏,队伍不稳定、结构不合理,缺乏适应激烈竞争环境的高素质技术创新人才和企业家。
(四)资金投入不足,企业融资困难。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企业需要不同的投融资支持,目前,我市多渠道、社会化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尚不健全,社会投资有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积极性,但在资金投入和退出方面尚未形成有效机制。
三、意见和建议
(一)增加经费投入,实施科技项目,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载体,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2011年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87%,建议加大科技投入,落实省科技进步条例2%的法定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拓宽融资渠道。通过组织实施煤化工高端产品、铝精深加工、装备制造和黄金工业等一批重点科技项目,扩大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中的应用,进一步拉长传统产业的链条,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实现产业链从前端向末端延伸、价值链从低端向高端攀升。
(二)加大扶持力度,培育高新企业,助推高新产业规模化。高新技术产业是最具爆发力、最具含金量的战略先导产业,对于提升区域经济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倍数效应。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并简化操作,增强政策实效。切实抓好电池材料、清洁镀金材料、纯电动汽车产业、生物产业领域等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宣传。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实现从跟踪模仿生产向自主创新制造的转变,使我市更多的企业跻身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全省高成长性企业行列。抓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境。
(三)完善相关政策,健全体制机制,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突出企业在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以高成长型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先导产业的骨干企业为重点,把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作为关键环节,加强规划和统筹建设各类企业研发中心,培育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示范带动广大企业走创新驱动型发展道路,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产业支持政策,健全市厅会商等相关体制机制,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以实际行动助推“一高两化”。
(四)强化人才支撑,建设领军队伍,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加大人才支持力度,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坚持把引进人才和引进资金、项目、成果结合起来,引导企业积极与大城市的高校、科研机构及大公司、大集团的联系,持续引进一批高科技人才到我市工作,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高技能实用人才,营造重才爱才的人文环境,为推进高新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
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以19票赞成、9票反对、1票未按键,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我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非常重视,强化政府责任、建立督导检查机制、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成绩值得肯定。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推进;管网配套不到位;管理体制不顺;污水处理费拨付不到位;部分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缺乏长远规划,特别是对污泥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研究不够。这些问题制约了项目建设的进度,影响今后污水处理厂运行的质量。
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高度重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是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重要基础环保工程。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狠抓后续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目标。
二、高标准推进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
污水收集管网是污水处理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要有严格的规划设计,防止建大网漏小网。城市扩建过程中配套管网要及时跟进,对旧城改造、新区建设、道路施工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雨污分设,各行其道。对不按规划要求施工的单位要严格处罚措施,做到不验收,不准使用,并限期整改。
三、理顺管理体制
要按照《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理顺运行管理体制,明确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主体以及发改、财政、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的责任,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正常运行。
四、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和污泥的回收利用
城市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排出大量的污水和污泥都进行外排和填埋,是极大的浪费。在建设和提升改造中要积极引进先进的工艺技术,大力推进中水和污泥的回收利用。
五、落实政策,理顺污水处理费用支付关系
要认真落实河南省政府豫政办〔2006〕109号文件中关于“污水处理费不能足额征收且达不到保本微利运营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应由同级政府用财政自有财力和省下达的一般转移支付统筹解决”的规定,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情况于三个月内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书面报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曹海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就我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一汇报,请予审议。
一、污水处理建设运行情况
(一)现有污水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目前我市正在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7座,设计日处理能力19万吨,实际日均处理15.4万吨。分别是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实际6.5万吨/设计8万吨,下同),渑池县污水处理厂(1万吨/1万吨),义马市污水处理厂(1万吨/2.5万吨),陕县污水处理厂(1万吨/1万吨),灵宝市污水处理厂(2.8万吨/3万吨),卢氏县污水处理厂(1.3万吨/1.5万吨),渑池县第二污水处理厂(1.8万吨/2万吨)。
现有7座正在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中,除渑池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外,其他6座均按照一级B标准建设,脱氮效果差,不能满足“十二五”COD、氨氮减排任务的要求;部分污水处理厂因城市污水管网不配套,不能满负荷运行。
(二)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情况。正在运行的7座污水处理厂中,4座需要在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任务:
卢氏县:中沉池已浇筑完毕,消毒池和过滤池已完成70%的建设任务,污泥车间正在建设,预计10月底可建成试运行。
灵宝市:已完成了中沉池污泥井开挖,中心砖模砌筑,周边回填,浓缩池中心砖模砌筑,周边回填;玻璃钢管注水试验,回填;准备安装板框压滤机。预计11月下旬工程完工。
渑池县:未开工。
义马市:未开工。但义马市政府已邀请多家水务公司到现场进行勘察、协商和谈判,北京一家水务公司有意购买,等待原厂答复。
陕县:拟与新建市污水处理厂合并进行。
(三)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义马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已有17个单元结构完工,二沉池、东侧氧化沟、东侧厌氧池已完成内部防腐,变配电所、送水泵房已完成外墙粉刷,配套管网已铺设14公里,预计2013年5月底投运;渑池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11月底投入调试,目前日处理能力达到1.8万吨,已通过环保验收;陕县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基础水泥浇筑;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完工,设备已安装90%,配套管网正在铺设,目前综合楼及食堂、门卫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主体结构已完成,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预计11月底进行试运行;灵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体及设备安装10月底前完工,配套管网基本铺设完毕,目前已从第一污水处理厂抽水进行调试,培养微生物,城东(川口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征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环评编制完成,未开工,城西(豫灵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可研报告完成,未开工;卢氏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科研、环评、土地手续批复已完成,因入区项目建设进度较慢,未开工。
(四)市污水处理厂搬迁工作进展情况。三门峡华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BOT模式承建市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工程,目前《项目建议书》、《勘界报告》、《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审批意见》、《初步设计说明书》、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施工单位招标等前期工作已完成,已具备进场施工条件,签署施工合同后即可施工,因承建方原因未实质性开工。
二、采取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污水处理在污染减排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意义。污水处理厂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活宜居城市的重要举措。2011年7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海燕就环保重点工作约谈各县(市)、区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求切实抓好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9月13日,赵海燕市长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11月29日在各县(市、区)环保工作汇报会上,赵海燕市长再次强调,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务必按规定时间开工。2012年3月7日,在第五次环保大会上又再次明确要求各地加快建设进度。市委六届三次全会上,市委、市政府明确指出“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2012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毕,处理标准要达到1级A;抓好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2013年底前要基本建成,处理标准达到1级A,按照时间进度加强督查考核”。
(二)强化责任,加强督导。一是将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列入2012年县(市)、区政府环保目标;二是市政府与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环保重点工作承诺书,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按期完成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等重点环保工作;三是市委常委包县(市)督导环保工作时,把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做为重点督导内容;四是每月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先后两次在三门峡日报向全社会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2012年9月28日,赵海燕市长就当前环保重点工作约谈了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再一次明确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完成时限。
(三)注重服务,加强监管。为促进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建设列入环保六项重点工作之一,环保局确定两名副职专抓此项工作,一名负责帮助企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一名负责具体监督检查。为强化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全面推行环境监管责任网格化,制订了三门峡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责任机构和网格责任人,对7座污水处理厂采取了在线监控、视频监督、现场检查等无间断监管措施,同时加强对工业企业排放水质的监督和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符合设计要求。对所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的现场检查,确保其曝气、污泥压滤等设施正常运行。今年以来已对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立案查处8次。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项目进展缓慢。个别工程由于前期征地等工作牵扯问题较多,以及个别县(市)缺乏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致使工程建设滞后,污水处理项目进展缓慢,未达到市政府进度要求,已严重影响产业集聚区内项目建设和生产。如陕县产业集聚区内共有企业13家,其中8家建成投产,5家正在建设,因其污水处理厂未建成,省环保厅暂停审批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目前13家企业中仅有3家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区内企业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清水河造成污染,严重影响清水河沿岸群众生产生活,引发群众多次群体性上访,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此省环保厅分别于9月28日和10月17日致函我市政府要求妥善处理,积极化解矛盾,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责成陕县县委县政府认真处理,做好稳定工作。
(二)城市污水管网不配套。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市污水管网不配套,部分城市污水不能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致使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负荷运行,如市区涧河九孔桥上游(铝厂片区)生活污水直排涧河、209国道以西生活污水直排人工湖;二是雨污管网不分,下雨时,大量雨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后涌入污水处理厂,导致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部分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便排入环境。
(三)污水处理费价格未及时调整。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04]2414号)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全省市、县污水处理费的标准调整到0.8元/吨水。但我市大部分污水处理厂现行的污水处理费标准都低于0.8元/吨水。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未得到及时调整,加之国家物价指数持续上涨,人员工资、污水处理的相关原材料价格也不断上涨,致使污水处理成本不断增加,这些都给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带来很大困难。
(四)污水处理费拨付不到位。大部分县市未将污水处理费纳入财政预算,导致污水处理费不能按时拨付。全市均存在不同程度拖欠污水处理费现象,由于欠费较多,致使污水处理厂的资金周转十分困难,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如:义马市污水处理厂,累计欠费达2764万元(2000万元存在争议),今年1—8月未拨付;市污水处理厂,累计欠费达1699万元;灵宝污水处理厂,累计欠费721.6万元。目前个别污水处理厂已面临停电、停产威胁。
(五)管理体制不顺。目前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督管理存在管理体制不顺,主管部门责任主体不明,管理不够规范,住建、财政、发改、环保等部门的责任、义务不够明确,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
四、下一步措施
环境质量的改善已经成为重大的民生问题,“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就污水而言,不仅化学需氧量要在201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9.9%,氨氮也被列入约束性指标体系并确定了12.6%的减排目标。同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建设任务如果完不成,直接影响今年市政府目标的完成。下一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和9月28日约谈要求,把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倒排工期,抓时间、抢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把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坚决保证两者同时施工,同时完成,同时运行。
(三)推进中水回用,促进我市水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后的中水,是一种重要的资源,经过处理后可作为工业用水、市政用水及城市河道湖面的景观用水。在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大力推行中水回用,不仅是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我市水资源短缺的重要措施。要尽快制定鼓励中水利用的相关政策,把中水利用纳入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新建工业项目,能利用中水的不允许使用优质水;现有工业企业能够使用中水的,要削减优质水指标,逐步用中水替代;施工、绿化、冲洗等用水必须优先利用中水。
(四)强化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的领导力度。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强化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把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作为考核各地区工作成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未达到要求进度的,对其责任目标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五)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拨付管理制度。按照《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理顺运行管理体制,明确发改、财政、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责任,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正常运行。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参阅件

关于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2012年10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

城市污水治理是热点问题,也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非常关注,决定在今年10月份的常委会会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为此,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9月3日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均平、副市长高战荣参加了会议。座谈会上听取了市环保局、住建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的工作汇报;各县(市)、区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辖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情况。9月4日吕均平副主任带领调研组深入渑池、义马、陕县,实地查看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了解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运营模式、升级改造的进度、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开工建设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污水处理厂的基本情况
(一)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情况。目前,全市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7个,污水日处理能力为19万吨,其中市区、义马、渑池、陕县、灵宝、卢氏6个污水处理厂是由河南省豫源清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BOT方式建设运营,采用的是SBQ微生物处理技术,处理水质指标达到国家一级B排放标准,市(县)能进入管网的城市生活污水基本得到处理。2007年8月全部通过河南省环保厅验收。另外1个是渑池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洁源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采用CAST(循环式活性污泥法)工艺,处理水质达一级A标准,2011年正式投入运营。目前这7个污水处理厂运行基本正常。
(二)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情况。在现有的7个污水处理厂中,其中由河南省豫源清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6个污水处理厂当时按照一级B类排放标准建设,无脱氮设施,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国家把控制污染因子指标的范围逐步扩大,原有的SBQ处理技术已不符合“十二五”COD、氨氮减排任务的要求,需要进行升级改造。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在2012年底前完成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任务。按照要求现有的7个污水处理厂中有4个污水处理厂要在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分别是:卢氏县、灵宝、渑池和义马污水处理厂。其中渑池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陕县拟于市污水厂搬迁工程合并,市污水处理厂要进行搬迁暂不在提升改造范围之内。
目前,卢氏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正在进行,总投资630万元,已投入280万元,10月底可建成试运行。灵宝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5月上旬开工建设,总投资980万元,已投入380万元,8月份中沉池、浓缩池的土建工程全面完成,9月份开始工艺改造和设备安装,11月下旬工程完工。渑池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因厂区面积不够,目前正在协商用地,未动工。义马市未签订协议也未动工。
(三)各产业聚集区污处理厂建设情况。全市共有7个产业聚集区,除卢氏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外,其余6个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预计总投资45860.39万元,截止目前已投入14754万元。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应在2012年底前基本建成,2013年投入正式运行。目前渑池县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渑池第二污水处理厂)已经于2011年11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营,义马市、陕县、市产业聚集区的3个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其中市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完工,设备已安装70%,预计10月份开始调试及运行;义马市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已完工;陕县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土方完成,正在进行基础建设。灵宝市、卢氏县产业聚集区的3个污水处理厂未动工,其中灵宝的川口产业集聚区、豫灵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预计下半年可以开工;卢氏县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前期手续,正在地探和项目招商。
(四)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作情况。市区污水处理厂2005年4月投入运行,其位置在文体中心的旁边,散发的气味使周边的居民意见很大,同时也与广场休闲极不相称。随着城市的发展,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已不能满足需要,并且出水标准达不到现有的环境要求,因此市政府决定对现有的污水处理进行迁建。新的污水处理厂选址在陕县城区北部,由福建华明投资有限公司采用BOT模式建设,设计规模为日处理20万吨,一期建成日处理8万吨,总投资1.33亿元,处理工艺采用厌氧、缺氧、好氧生物脱氮除磷+高密度澄清+过滤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主要用于接收三门峡市区及陕县城区的污水,出水拟全部回用于大唐三门峡发电厂,这既节约了水资源,又为企业节省了用水成本。截止目前已投资200万元,项目立项审批、节能评估、征地、《初步设计说明书》等工作已完成;环境评价、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近日内即可全部完成;设备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在2013年5月建成。
调研组认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我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非常重视,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建设工作列入2012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责任目标之中,对其责任目标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改造列入市委常委包县(市)督导环保工作内容之一,市环保局针对这方面的工作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将局领导分成6个督导组,定期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三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卢氏县和灵宝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年底完成;渑池县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市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年底能建成投产。四是水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已经启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在规划设计时就考虑到资源回收利用的问题,设计建设有中水回收设施。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水回收设施,第二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有中水回收利用设施,为以后的发展留出空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进展较慢。全市7个产业聚集区目前只有1个建成污水处理厂,其余6个产业聚集区有3个正在建设,还有3个未开工建设。需要升级改造的4个污水处理厂,卢氏和灵宝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年底能完成,渑池和义马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还未签定协议,未动工。这两项工作的进展与市政府提出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二)管网配套不到位。由于各地配套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收集覆盖面受到限制,导致污水实际收集率不高,且各县(市)雨污合流现象较严重。虽然我市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在80%以上,但部分城市污水尚未全部进入管网,水量不足,不能满负荷生产,设施不能充分利用,造成资源浪费。尤其是义马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仅为45.7%与设计能力相差甚远,致使该厂运营成本居高不下。
(三)管理体制不顺。目前我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出台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形成了多部门牵头,没有明确职能部门责任,致使责任、权力、义务不够明确,未完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职能部门监督的格局。
(四)污水处理费拨付不到位。我市的污水处理厂全部是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行,即企业投资,政府负担污水处理的费用的方法。但由于种种原因政府财政不能按时拨付,致使资金周转困难,影响运营。
(五)污水和污泥没有进行回收利用。目前我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没有回收利用,直接通过管道排入郊区的河道,污泥基本都是做了填埋处理,形成了资源浪费。
三、建议
为促进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这项民心工程的进程,进一步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化水平,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是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重要基础环保工程。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分认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重要性,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措施,确保切实完成市政府提出的目标和省政府制定的减排任务。
(二)高标准推进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污水收集管网是污水处理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要有严格的规划设计,防止建大网漏小网。城市扩建过程中配套管网要及时跟进,对旧城改造、新区建设、道路施工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雨污分设,各行其道。对不按规划要求施工的单位要严格处罚措施,做到不验收,不准使用,并限期整改。
(三)理顺管理体制。要按照《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理顺运行管理体制,明确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主体以及发改、财政、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的责任,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正常运行。
(四)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和污泥的回收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排出大量的污水和污泥都进行外排和填埋,是极大的浪费。在建设和提升改造中要大力推进中水的回收利用,积极引进先进的工艺技术变废为宝,向生产企业、市政绿化等提供非生活用水;污泥中含有丰富的植物营养成分—氮、磷、钾,是制肥原料,加工转化,可以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推进中水和污泥的回收利用不仅是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我市水资源短缺的重要措施,具有社会、环境、经济综合效益,市政府要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把中水和污泥回用纳入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五)落实政策,理顺污水处理费用支付关系。要认真落实河南省政府豫政办〔2006〕109号文件中关于“污水处理费不能足额征收且达不到保本微利运营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应由同级政府用财政自有财力和省下达的一般转移支付统筹解决”的规定,把污水处理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尽快理顺污水处理费支付关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制定拖欠污水处理费归还计划,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每月按时支付污水处理费,彻底解决污水处理厂运营资金困难,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
附:全市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政府气象工作情况的
评 议 意 见

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气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气象工作评议组副组长、农村工委主任靳跃军作的《关于对我市气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对市政府气象工作进行了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25票满意、3票基本满意,1票弃权,评议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政府能够认真贯彻实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一系列气象法律法规,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不断加大对气象工作的投入,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测预报及时准确,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效果显著,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防雷减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推动我市“四大一高”战略的实施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会议认为,气象工作仍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气象探测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与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气象探测环境遭破坏的情况非常严重:我市共有4个气象观测站,分别是卢氏国家气候观象台、三门峡市局国家一级气象站和灵宝、渑池两个国家二级气象站。长期以来,4个气象观测站的探测环境都遭到严重破坏,其中渑池观测站由于探测环境屡遭破坏,无法正常开展探测业务,分别于1985年和2008年两次被迫搬迁;灵宝观测站由于同样原因于2006年1月1日被迫搬迁;卢氏观测站的周边环境长期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目前已严重恶化,影响到气象探测数据的准确性;三门峡市观测站所在地湖滨区上村,目前已被规划成河南省安居保障工程的示范项目,建成后高楼林立,气象观测站搬迁工作迫在眉睫。造成气象探测环境屡遭破坏的原因,客观上是由于近年来各地城市化进程加快,当地政府认识程度不一造成的,实际上,反映了当地政府法律意识淡薄,对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重视,以及个别部门对《气象法》的漠视。
二、防雷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隐患
我市是雷电灾害发生较严重的地区,雷击事故频繁发生,每年因雷击事故造成的损失达数百万元,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一是执法过程阻力较大。按照《气象法》的规定,气象部门作为防雷减灾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减灾行政管理,但在依法开展防雷减灾工作中,有些单位和部门防雷减灾意识淡薄,缺乏对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存在抵触、逃避、抗法等现象,增加了防雷减灾工作的执法难度。二是大部分楼房存在未按规定进行防雷审批就已开工现象。图纸审核虽然已经进入行政审批大厅,但未进入连审联办“一体化”流程,使大部分楼房未经防雷审批就已开始施工,致使楼房存在防雷先天隐患。三是一些重点单位未能按要求安装防雷避雷设施,存在严重的雷电安全隐患。据了解,全市131所初中,有93所没有安装防雷设施,达到了71%;全市470所小学,有444所没有安装防雷设施,达到了94%。雷电灾害时刻威胁着我市中小学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气象公众服务能力与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气象信息还未能实现向所有手机用户免费发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气象信息的传播和服务。二是气象信息未能实现完全共享。目前,气象部门仅与农业、林业、水利、河务等部门建立起了信息共享平台,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与气象服务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人们对气象信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对气象服务的要求呈现多样化,现有的信息共享平台不能满足不同的社会需要。
四、对气象知识的普及有待提高
在调研中发现,普通民众对气象知识的了解只是停留在天气预报这个层面上,对其他一些气象知识了解的不多,对《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气象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知之甚少,对一些常见的气象术语,如预警信号级别、降水量多少等的具体含义,也缺少必要的了解,使气象信息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会议建议:
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气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属于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探测环境,建设单位应当先征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属于其他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应当事先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气象台站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事先征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书面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扩建工程。根据以上规定,市、县政府应当规范工程行政审批流程,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省以上气象部门批准,将气象部门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出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措施。卢氏国家气候观象站,如确需要搬迁,应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在气候观象台未搬迁之前,现址仍要依法加以保护。同时,气象部门在新的气象观测站选址时,要着眼长远,统筹考虑,结合城镇的未来发展,科学规划,避免由于城镇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使气象探测环境屡遭影响和破坏,而迫使气象观测站不断搬迁的现象重复发生。
二、强化监督管理,最大限度的防范雷电灾害事故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因此,政府应当将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这项行政许可列入建设行业审批程序。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雷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高度重视中小学及重要部门防雷安全工作,使雷击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常态化,进一步促进我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气象服务的公益性,不断提高气象服务水平
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大对气象工作的投入,不断强化气象服务能力,使所有手机用户都能享受到气象短信服务。气象部门应根据不同受众,不同需求,充分利用和发挥现代互联网的优势,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以满足不同群体对气象信息的需求。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气象预报预测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和气象业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市气象预报预警准确率,真正实现“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要求。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气象基础知识
气象部门应加大对气象知识的普及,在电视、电台气象预报节目中,增添对气象专业术语的解释和说明,让民众了解更多的气象基础知识。
请将《评议意见》的研究办理情况于三个月内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书面报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气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气象局局长 武小明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气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8月29日,市政府召开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气象工作动员大会,会议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气象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张朝红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建军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会后,市气象局按照会议要求和张主任讲话精神,迅速成立了接受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主动接受评议的浓厚氛围,全力配合做好有关资料查阅、情况调查、实地考察等方面的服务工作,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一、全市气象部门基本概况
气象工作属科技型、基础型、公益型事业。三门峡市气象局为中直事业单位,规格为正县级,担负着全市气象资料监测(地面、高空、雷达、农业气象)、气象决策服务和公众气象服务、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和指挥、防雷安全社会化管理等职能。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业务科(与法规科、人影办合署办公)3个职能科室;局直属事业单位有气象台、观测站、科技服务中心、防雷技术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辖卢氏、灵宝、渑池3个县(市)气象局。全市气象部门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9人,其中,市局51人,县局28人。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30人;本科以上学历61人;党员43人。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市气象局连续3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系统荣誉,卢氏县气象局、灵宝市气象局为省级文明单位,渑池县气象局2012年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已通过初验。
二、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
现行的气象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等。
为抓好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先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三门峡市防雷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自动雨量站管理工作的通知》、《三门峡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关于开展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的通知》、《安全河南创建三门峡市防雷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并于2012年7月,成立了三门峡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牛兰英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建军和市气象局、市民政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对三门峡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三门峡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三门峡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三政文〔2012〕101号)。
全市气象部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强力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成立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管副局长、法制机构负责具体抓落实,每年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进行考评总结。二是科学决策。制定了《三门峡市气象局党组工作规则》,建立健全了各项决策和监督机制,做到重大决策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三是健全队伍。配备了执法工作车、专用照相机、摄像机、计算机等办公器材,建立健全了气象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执法人员28人。四是依法履职。认真履行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雷电灾害防御、施放气球管理、人工影响天气等社会管理职能。五是落实责任。建立了首问责任、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规章制度,对行政执法实行执法公示、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逐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六是加强教育。以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每年“3.23”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科普宣传周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营造气象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开展气象业务服务工作,努力为三门峡经济社会发展搞好服务
近年来,市气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气象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气象预测预报能力和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积极为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和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提供优质服务。3年来,荣获各级各类奖励20余项。
(一)气象业务服务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市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1部,自动气象站4个,区域自动气象站12个,乡镇自动雨量站76个,L波段探空雷达1部,土壤水分自动监测系统2套,布设了闪电定位设备1套。在此基础上,近两年我市新建区域自动气象站16个,单要素自动气象站21个,雷电探测系统1套,土壤水分自动监测系统6套,静止卫星接收站2个,县级网络机房4个。市、县气象局均购置了移动气象站,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抢险救援提供优质气象保障服务。气象现代化建设有效地增加了气象灾害监测的密度和时效,有力地提升了我市气象灾害监测与防御的能力。建成了短期天气预报业务系统、短期气候预测业务体系、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决策气象服务系统、山洪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气象预测预报能力得到提升。汛期天气预测预报已成为全市防汛抗旱决策的重要依据。2010年7月24日卢氏突发强降水、2011年9月全市大范围连阴雨、2012年汛期全市8次短时强降水,气象部门准确预报、提前预警,为全市开展灾害防御、应急处置争取了时间,赢得了主动,有效避免了重大灾害的发生。建立了农业气象情报、预报、土壤墒情预报等业务服务系统,新建5个特色农业气象科技服务示范园,农业气象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灵宝市被列为2012年国家“乡村气象服务专项”试点县。
(二)政府主导、部门协助、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机制初步建立。《三门峡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关于开展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印发实施,有力推进了气象服务社会化管理。市气象局与市应急办加强合作,共同建设覆盖广泛的气象信息发布网络,决策气象服务信息直接通过发布平台第一时间发送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防指等有关部门。各单位防汛责任人、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村干部手机全部加入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各级防汛责任人应对气象灾害的反映速度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建立高效联动和协调机制,共同为防灾减灾提供服务。与农业、水利、林业、国土、邮政等部门就气象信息资源共享以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雨情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森林防火气象等级预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促进防灾减灾综合效果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合作。与农业、林业、烟草等部门加强合作,强化作物生长关键时期和重大气象灾害多发期气象服务工作。
(三)公共气象服务成效明显。在做好广播、电视等公共气象服务的基础上,正式开通“三门峡气象”新浪微博,升级扩容气象信息服务电话专家热线,公共气象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建乡村大喇叭96个,电子显示屏45个,乡村气象信息服务站22个,发展气象信息员2055人(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实现多渠道、广覆盖、快速、高效传播。2010年以来,累计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233次,提前提醒群众注意防范。多年来,始终坚持汛期发布三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冬季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三夏”期间免费为全市农机手发布气象信息,每年组织专人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粮食抢收抢种等工作。
(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积极推进。积极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建设、节能减排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三门峡市茶产业发展气象条件分析及对策》得到市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批示。市政府印发《三门峡市茶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提出气象部门要重点做好茶叶气象服务支撑工程建设,1名副局长入选市茶产叶发展专家技术服务小组。卢氏县瓦窑沟茶叶科技示范园自动气象站和自动土壤水分监测站建设已经动工,11月份建成后即可投入使用。围绕三门峡新区城市建设提交的《关于陕县县城、宜村及灵宝大王镇、阳店镇四地气象要素分析报告》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政府规划建议、风电场选址、气象资料收集整理、风能资源评估、可行性技术论证、后期运行专项气象服务等工作,为风电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五)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综合效益得到提升。积极落实“十二五”人影建设项目,推动我市人影工作。坚持人影作业站点和乡村气象信息服务站点融合发展,结合“三农”气象服务专项,加快人影标准化作业站点建设,在35个固定作业点、12个流动作业点的基础上,近两年新建5个增雨防雹作业点,并完善了苹果、烟叶主产区5个标准化作业点。依托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项目和使用我省新一代人影综合业务系统,增强云水资源观测分析能力,不断提高我市作业指挥水平。近三年,全市37高炮由17门增加至22门,火箭发射架由20套增加至28套,烟炉增加2个,增雨作业车由5辆增加到6辆,作业控制面积由47%增加到50%。共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雪、消防雹作业521门次,累计发射炮弹5837发、火箭弹594枚,为促进我市粮食增收、果农增效、烟叶增产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六)大交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迈开步伐。充分利用气象卫星、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监测网络和交通部门现有路面状况监控系统,开展交通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影响高速公路、铁路安全运营的降雨(雪)、积雪、大风、大雾、道路结冰、路面积水等气象服务。一是建立交通气象服务业务系统,通过研究影响交通安全运营的各种气象服务指标,提出了对交通运输影响的程度和应对措施,为交通气象的进一步精细化服务奠定了技术基础;二是考察和研究了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特别是大雾、大风、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频发地段的气象条件,作为多要素气象站建设优先考虑的选择。目前,已争取到50余万元项目经费,用于连霍高速公路3个交通气象站建设,这在全省尚属首次。随后还将积极推进三淅高速交通气象站建设,为高管部门和过往车辆提供精细化的优质服务。
四、认真处理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开通专家热线,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为更好的服务社会公众,对气象信息自动答询电话进行升级扩容,开通气象专家热线,在线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气象热点、难点问题。据统计,气象专家热线开通2年多以来,答复群众咨询1.6万余人次,日均20人次以上。2011年,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该制度的建立,规范了网络媒体气象信息发布、听取网民意见与建议、及时解答、回复气象相关问题等工作,及时对网民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予以答复。
(二)走进电台行风热线畅谈气象热点,热情解答群众关心问题。自2011年起,市气象局每年2次走进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就气象事业的发展和异常天气气候事件等大家关心的气象热点问题与听众进行沟通和交流,热情解答广大听众提出的与气象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气象工作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切、人民群众的高度关心和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气象工作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具体表现在:
(一)灾害天气的预报预警、气象服务覆盖面、精细化水平与公众的需求不相适应。需要依法建立气象防灾减灾社会化体系,逐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机制。
(二)气象事业地方投入机制有待健全。一是茶叶气象服务支撑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制约了项目建设;全市建设的多要素、单要素自动气象站数量多、分布广,维护维修任务重,维持经费严重不足。二是现有人影指挥中心规模小,不能满足大规模作业空域指令申请要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不健全,人员经费严重不足。
(三)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还未做到应审尽审、应验尽验。急需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协同作战,特别是新建建筑的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需要从规划、城建设计许可等源头把关。加大建设项目的联合办理力度,从源头上把住防雷安全的关口。建议把市气象局纳入规划联席会或建设项目质检验收成员单位,或加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办理力度,使国家规定的审批项目,法律法规赋予各部门的职能成为政府统一的行动,以此提高工作效率,从源头上把住防雷安全的关口。
(四)三门峡市、灵宝市、卢氏县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破坏严重,对气象资料采集造成较大影响。恳请人大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对气象探测环境加以保护。特别是三门峡市观测站所在地湖滨区上村,目前已被规划成河南省安居保障工程的示范项目,建成后高楼林立,气象观测站搬迁工作迫在眉睫。根据中国气象局一流台站建设要求,亟需征地40亩建设新的气象观测站,恳请市人大督促做好相关工作。
(五)气象法律法规的社会认知度不高。让气象法律像天气预报那样深入人心,宣传贯彻任重而道远。
王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此我衷心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气象工作的关心、帮助、重视、支持,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气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特此报告。

关于三门峡市气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气象工作评议组副组长 靳跃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气象工作评议组的委托,向本次会议做关于我市气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请予审议。
一、评议组工作开展情况
对市政府气象工作开展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主任会议通过的《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气象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受主任会议委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红牵头,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气象工作评议组,张朝红副主任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宋中魁、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靳跃军任副组长,成员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组成。工作评议组成立后,在主任会议领导下,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任务、要求,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主要如下:
(一)召开了评议气象工作动员大会,对评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气象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安排,8月29日,评议组在市气象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动员大会,市政府负责同志、市气象局领导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渑池县、灵宝市、卢氏县气象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气象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张朝红副主任做了动员讲话,市政府及被评议单位负责人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二)实地考察、走访座谈,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气象工作的意见。评议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实地考察、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全面了解我市气象工作基本情况,广泛搜集和征求社会各界对气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评议气象工作提供参考。
二、市政府气象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06年3月,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三门峡新一代天气雷达一次性通过国家气象局专家组全面测试验收,并率先在全省投入使用。该雷达24小时开机,具有丰富的气象应用性能,可以探测到冰雹、暴雨、台风、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可对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发展提供预警,使天气预报服务工作实现了无缝隙、精细化。气象部门还购置了车载式移动气象站,建立和完善了土壤水分自动检测系统、紫外线监测系统、省—市—县天气预报可视会商系统、短期天气预报业务系统、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和决策气象服务系统等气象监测和服务系统,整体上提升了我市气象灾害防御的能力和水平,标志着我市气象现代化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气象预测预报及时准确,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市气象部门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在做好公益气象服务的同时,积极拓宽气象业务服务领域,全力以赴做好农业生产气象情报服务,及时提供气候专题分析、短期气候预测、雨情、墒情等气象服务信息。遇有重大气象灾害和关键性天气,气象部门利用现代化的技术设备和先进的科技手段,及时作出准确的预测预报,并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手机短信、12121声讯等多种形式,及时传送气象预警预报信息,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指导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合理安排生产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如:在2007年陕县支建煤矿淹井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气象应急服务车始终在救援现场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在卢氏县2010年“7.24”抗洪救灾工作中,气象部门及时、快捷地将各类气象信息传递给党委政府和救援机构,充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气象防灾减灾作用,为夺取抗洪救灾工作的重大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人工影响天气效果显著,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我市地处豫西山区,小气候复杂多变,自然灾害较多,尤其是干旱严重,雹灾频繁,严重影响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苹果、烟叶、蔬菜是我市农业的支柱型产业,但是,频繁发生的干旱和雹灾,对苹果、烟叶、蔬菜的生产有着致命的影响。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拨出专项经费,大力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人影工作发展迅速,技术能力不断提高,作业规模逐渐扩大。从增雨抗旱型向增雨、消雹、防雹兼顾型转变。近三年,全市共有37高炮22门,火箭发射架28套,烟炉2个,增雨作业车6辆,作业控制面积达50%。共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雪、消防雹作业521门次,累计发射炮弹5837发、火箭弹594枚。人工增雨、消雹、防雹作业为促进我市粮食增收、果农增效、烟叶增产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四)防雷减灾工作取得新进展。气象部门作为防雷减灾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部门,在依法管理、监测、科研、预警预报、检测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防雷减灾管理工作从无到有,并逐步发展和完善。1998年以来,市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订了我市防雷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市气象局与政府其他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中小学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加装防雷装置的通知》、《关于转发河南省气象局 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等多个相关文件,成立了防雷技术中心,每年都要定期对重点建筑、场地和其他设施的防雷防静电装置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并提供技术服务,对减少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三、市政府气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和座谈,评议组认为我市气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重视,加以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气象探测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与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气象探测环境遭破坏的情况非常严重:我市共有4个气象观测站,分别是卢氏国家气候观象台、三门峡市局国家一级气象站和灵宝、渑池两个国家二级气象站。长期以来,4个气象观测站的探测环境都遭到严重破坏,其中渑池观测站由于探测环境屡遭破坏,无法正常开展探测业务,分别于1985年和2008年两次被迫搬迁;灵宝观测站由于同样原因于2006年1月1日被迫搬迁;卢氏观测站的周边环境长期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目前已严重恶化,影响到气象探测数据的准确性;三门峡市观测站所在地湖滨区上村,目前已被规划成河南省安居保障工程的示范项目,建成后高楼林立,气象观测站搬迁工作迫在眉睫。造成气象探测环境屡遭破坏的原因,客观上是由于近年来各地城市化进程加快,当地政府认识程度不一造成的,实际上,反映了当地政府法律意识淡薄,对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重视,以及个别部门对《气象法》的漠视。
(二)防雷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隐患。我市是雷电灾害发生较严重的地区,雷击事故频繁发生,每年因雷击事故造成的损失达数百万元,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一是执法过程阻力较大。按照《气象法》的规定,气象部门作为防雷减灾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减灾行政管理,但在依法开展防雷减灾工作中,有些单位和部门防雷减灾意识淡薄,缺乏对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存在抵触、逃避、抗法等现象,增加了防雷减灾工作的执法难度。二是大部分楼房存在未按规定进行防雷审批就已开工现象。图纸审核虽然已经进入行政审批大厅,但未进入连审联办“一体化”流程,使大部分楼房未经防雷审批就已开始施工,致使楼房存在防雷先天隐患。三是一些重点单位未能按要求安装防雷避雷设施,存在严重的雷电安全隐患。据市教育局调查,全市131所初中,有93所没有安装防雷设施,达到了71%;全市470所小学,有444所没有安装防雷设施,达到了94%。雷电灾害时刻威胁着我市中小学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气象公众服务能力与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气象信息还未能实现向所有手机用户免费发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气象信息的传播和服务。二是气象信息未能实现完全共享。目前,气象部门仅与农业、林业、水利、河务等部门建立起了信息共享平台,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与气象服务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人们对气象信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对气象服务的要求呈现多样化,现有的信息共享平台不能满足不同的社会需要。
(四)对气象知识的普及有待提高。在调研中发现,普通民众对气象知识的了解只是停留在天气预报这个层面上,对其他一些气象知识了解的不多,对《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气象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知之甚少,对一些常见的气象术语,如预警信号级别、降水量多少等的具体含义,也缺少必要的了解,使气象信息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
四、评议组的意见和建议
(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气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属于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探测环境,建设单位应当先征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属于其他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应当事先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气象台站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事先征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书面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扩建工程。根据以上规定,市、县政府应当规范工程行政审批流程,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省以上气象部门批准,将气象部门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出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措施。卢氏国家气候观象站,如确需要搬迁,应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在气候观象台未搬迁之前,现址仍要依法加以保护。
(二)强化监督管理,最大限度的防范雷电灾害事故。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因此,政府应当将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这项行政许可列入建设行业审批程序。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雷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高度重视中小学及重要部门防雷安全工作,使雷击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常态化,进一步促进我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气象服务的公益性,不断提高气象服务水平。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大对气象工作的投入,不断强化气象服务能力,使所有手机用户都能享受到气象短信服务。气象部门应根据不同受众,不同需求,充分利用和发挥现代互联网的优势,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以满足不同群体对气象信息的需求。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气象预报预测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和气象业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市气象预报预警准确率,真正实现“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要求。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气象基础知识。气象部门应加大对气象知识的普及,在电视、电台气象预报节目中,增添对气象专业术语的解释和说明,让民众了解更多的气象基础知识。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
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21票满意、4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1票未按,评议结果为满意。
一、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和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总体评价
评议检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准备阶段:制订了《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法律专业人员组成评议工作组,组织评议工作组成员学习有关法律文件,同时向法院下发评议实施方案,要求法院自查自纠;第二、调查阶段:评议组于9月上中旬分别深入到卢氏、渑池、湖滨等县区,听汇报3场次,召开座谈会4场次,发放调查问卷400份,调阅中级法院案件卷宗30件。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评议检查信息,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人次,受到群众来信1件次;第三、评议阶段:与本次常委会上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评议;第四、整改阶段:本次会议结束后,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将委员们的审议意见交市中级法院整改,法院整改情况将于明年适当时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评议组认为,2010年以来,我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认真贯彻“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妥善处置涉诉信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调研组在这次调研中,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发出400份,收回355份,测评结果:满意率为83.66%,基本满意率为15.1%,不满意率为1.24%。
二、民事审判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民商事审判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省高院对基层法院绩效考核10项指标指导民商事审判工作,对每一项质效指标明确了达标线,规定了具体措施,在当庭宣判率、人民陪审员陪审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均衡结案率等方面严格按照10项指标要求逐步推进。一审民商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全部公开审理,允许群众旁听庭审,增强裁判过程的透明度。
(二)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始终将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首选方式,采取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始终,多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和解,尽可能地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在调解中积极吸收社会法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并注意借助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提高调解的成功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全市共设立巡回法庭14个,巡回审判点28个,对一些交通不便地区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采取巡回法庭审理,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便民。
(四)践行司法为民,切实落实好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切实落实好司法救助制度,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五)强化法官队伍建设。把建设学习型审判机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干警进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三大主题”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对干警培训力度,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结合审判实践开展法院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市法院在民事审判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少数案件因事实认定有误及程序错误等原因被上级法院发回或者改判,有些案件虽适用法律上没有问题但社会效果不佳,导致案结事不了,或者审判周期过长。有的案件虽然实体处理没有问题,但在程序上存在不规范和瑕疵:一是立案难在有些地方仍存在,如人民群众反映湖滨区法院民事案件立案门槛高,立案难度大。二是超审限现象仍然较为严重,调阅的30个卷宗中,超审限的就有四分之一多。如2010年三民再字第13号卷宗,2009年5月8日收案,2011年9月27日结案,用了两年多时间;有的案件卷宗没有填写收结案日期,如2009年三民终字第679号卷宗正卷收案日期为2010年,具体日期没有,而副卷的收案日期干脆不填;有的案件开庭后11个月才合议。三是文书填写不规范。评议组抽查案件卷宗发现:审判流程管理表基本上没有填写,形同虚设;判决书草稿落款时间晚于正式判决书落款时间;上诉卷中无上诉状;少数裁判文书认定事实不清,裁判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制作粗糙,错别字现象普遍,缺乏应有的严谨性、规范性、权威性。四是庭审程序存在瑕疵。有的案件上诉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承办人未制作开庭笔录、法官独任审判现象仍存在。
(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如卢氏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干警只有14人,其中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只有8人,每年承担着1100余件的民商事案件审判任务,法官年人均审理案件数达到130多件,平均三天要办一起案件。由于工作压力大、任务重,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大多数法官不愿在民商事审判岗位工作。
(三)部分民商事案件处理难度大。少数民商法律法规仍有滞后和不完善的情况,给法律适用带来困难。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案件中,如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既坚持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又依法保护个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处于“两难”境地。
(四)信访压力大。目前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给审判工作以至于法律权威带来挑战。有些法官考虑的不是依法办案,而是以当事人是否上访为依据,和稀泥。有的案件虽然反复做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方参与,共同努力,仍不能息诉罢访。一些办案人员因此对工作畏首畏尾,不敢审理,不敢判决,甚至造成久调不决无法下判的情况。
(五)民商事审判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法官政治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不强,处理新型、复杂问题的能力欠缺,高素质的专家型法官人才匮乏;一些年轻法官审判经验不足,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和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相对较弱;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够深入细致,处理问题、接待当事人方法简单、态度生硬。
四、几点建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和谐稳定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资源优势,加强对新形势下可能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共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对经济发展中引发的群体性利益调整和涉及政策变更的历史遗留问题,对法律规定尚不明确或实践中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纠纷效果不佳的敏感问题,对审判中发现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矛盾激化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汇报,加强与政府及其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妥善解决纠纷,及时化解矛盾,为“四大一高”战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要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严格依法收案,公开办理流程,落实立案办理信息公开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加大审判监管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能依法进行各项民事诉讼活动。四是严格依法办案,逐步解决超审限办案问题,严格要求诉讼文书,杜绝疏忽大意而造成的低级错误。
(三)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调解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案结事了”的目标,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庭前、庭中、庭后、执行等各个环节,增强调解实效,促进社会和谐。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全体法官服务大局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公正司法的能力。着力解决干警的职务待遇问题,关心干警家庭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
请将《评议意见》的研究办理情况于三个月内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书面报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志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三门峡市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情况,请予以审议。
2010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在各级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在审判业务、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0年,中院民二庭被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建设创建协调组授予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2011年,我院被评为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民二庭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李小敏同志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被省院记个人二等功。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有民事审判业务庭37个,其中人民法庭20个,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干警154人,其中法官103人。市中院设置有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四个民商事审判庭,审理全院民商事案件,同时内设破产庭专职审理破产案件。全院共有在编干警177人,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人员34人,其中法官27人。
一、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民事一、二审及再审工作情况。2010年元月至今年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86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共27356件,占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61%,已结案25186件,结案率92%。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057件,其中民商事案件共4053件,已结案3812件,结案率94%。依法审理买卖、借款、保险、房地产开发等经济纠纷案件6426件,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3件,企业破产、重组改制等案件22件,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及教育、医疗等关乎民生的案件13685件,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3542件。为维护我市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加强二审审判工作,对实体或程序方面存在问题的案件依法进行纠正,共审结民商事二审案件3226件,其中维持1441件,改判117件,发回重审292件,调解、撤诉及其他处理1376件。当庭裁判356件。
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相统一,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再审案件314件,其中维持132件,改判63件,发回重审54件,调解、撤诉及其他处理65件。其中,市中院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再审案件145件,其中抗诉19件,上级法院指令再审115件,本院决定再审11件;审结127件,其中改判13件,发回重审37件。
(二)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平台,对所有代表关注案件均由一把手亲自批转督办,亲自听取工作情况汇报。2011年中院办理代表关注案件5件,代表满意率为100%,当年我院的代表联络工作在全省法院系统做了典型发言,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今年截止目前办理代表关注案件2件,均得到代表的认可。
2011年10月20日我院收到省人大代表李爱红反映灵宝市花园旅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海军合同纠纷一案的有关材料后,院领导非常重视,民二庭庭长、副庭长、该案主审法官于当天即通过电话向李爱红代表汇报了该案的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安排。合议庭数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李爱红代表到我院指导工作,随时将调解结果向李爱红代表进行汇报。2011年12月1日,我院主管副院长带领有关人员向李爱红代表汇报此案有关情况。李爱红代表对法院处理此案的意见表示理解,对法院办理此案所作的调解工作和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工作表示满意。
今年7月,我院民三庭在收到三门峡人大常委会转来卢氏县卫军强、吴德方14名人大代表对我院(2011)三民三终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监督意见的批办件后,院长、主管院长立即批示要求复查,民三庭专门派出四名法官到卢氏县对人大代表进行了走访,听取卫军强、吴德方代表对本案的意见。院审委会讨论对本案提起再审,并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对提出意见的代表反馈了我院处理意见。三门峡市人大及卫军强、吴德方代表对法院果断迅速处理案件的做法表示非常满意。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发了一期信息对我院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三)重大申诉、缠诉案件情况。三年来涉诉信访案件共36件,我们均及时交办相关部门,逐案建立台账,逐案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保质保量办理。目前,已办结息诉33件,办结息诉率为91.7%。且没有发生进京非正常访和集体访案件,受到上级法院通报表扬。截止目前,有6位案件当事人仍长期不断上访缠访,分别是:陕县的张润绸、苏平年,湖滨的阮文烈、刘建阳、卫佐正,灵宝的闻琴。这些案件经过了一审、二审、再审,省高院、最高法院也都审理过,但当事人仍上访不止。如苏平年与三门峡市湖滨区汇源钢铝门窗厂诉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阮文烈、刘建阳与三门峡车务段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010年省高院、最高法院均对其予以驳回,当事人仍多次到省、进京缠访闹访不止。闻琴反映其子薛泽民继承其生父薛敏祥遗产之事,一审、二审期间就来回奔波于京、省、市,缠访、闹访不止。我们认为这些上访人缠访闹访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当前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不正常现象,使当事人增加了缠访、闹访的利益驱动力;另一方面是缺乏对无理上访的处理措施,特别是对非法缠访闹访和以极端方式上访的人员缺乏应有的惩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上访人的缠访、闹访倾向。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全面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工作水平
1、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狠抓案件效率管理。我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庭审评查若干暂行规定》、《关于裁判文书评查的若干暂行规定》、《关于院长、庭长带头办案的暂行规定》、《关于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若干暂行规定》、《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等规范性制度文件,狠抓节点监控,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各类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归档十个环节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时刻绷紧“效率弦”,最大限度降低结案周期。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对容易出问题的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实行重点评查,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责令责任人整改,对重复发生的问题建立严格的惩处机制,减少案件质量瑕疵的发生。加大对超审限的责任追究力度,将所有超审限案件一律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全市两级法院几十起超审限案件得到纠正,今年6月份以来中院没有新的超审限案件发生。制定了《关于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若干暂行规定》,严格规范案件改判、发回的条件、工作程序、考评办法,有效防止案件“翻烧饼”现象,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
2、实行问题案件听证制度。今年5月开始,我院对两级法院所有改判、发还重审、当事人涉诉信访强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关注等问题案件,实行听证制度。分析查找被听证案件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确认是否属于错案以及如何进行问责处理。该制度实行以来,我院已对全市法院2011年以来38起问题民商事案件进行了逐案听证,对理论上和司法实务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对陕县法院3名办案有瑕疵的干警进行了错案追究,其中对承办法官、庭长给予警告处分,对陕县法院主管副院长进行诫勉谈话,使法官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提高。
3、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实行干警业绩量化月考评月通报制度。全市法院从5月10日至8月10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公正廉洁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紧紧围绕抓审判管理促审判质效这一目标,规范案件的立案关、合议关、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和签发关,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庭审评查、文书评查、卷宗评查“四评查”活动,院一把手和主管民商事审判的副院长分别对民事裁判文书制作开展专题讲座,提高法官办案水平。每个月对每个部门及其干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逐项量化统计,并进行排名、总结、讲评。使干警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全院上下形成了比学赶帮、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全面得到提高。1—8月份审判质效评估在全省18个中级法院中排名第4,较之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二)强调能动司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发展大局
1、大力强化诉讼调解,提高调解能力。注重调解与巡回审判的有机结合,围绕“法官主导下适度社会化”工作思路,建立完善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各种社会组织团体调解等的对接工作机制,基本做到调解全程化、方式人格化、主体多元化。2010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5000余件,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3060件,调解撤诉率达53.84%。实现了法官办案压力和群众诉累压力“两减少”的良好效果。
2、依法审理涉企案件,保障企业权利,促进健康发展。出台了服务项目建设及“四大一高”战略等工作意见,高效、妥善处理项目建设及推进“四大一高”战略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切实发挥审判工作对经济发展的保障功能。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对涉企案件快审快结,共审结涉企案件589件,结案率达到94%。积极开展“千名法官进千企”等走访企业活动,400多名法官深入1000多家厂矿、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更有针对性,努力实现依法办案与促进企业发展有机统一。
3、依法审理金融案件,维护良好金融秩序。2011年12月,金融审判庭和金融执行庭成立以来运行良好,共审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97件,涉案金额8184.6万元。1、建立保险诉讼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实现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法院三方诉前、诉中、判后的全程调解联动,使得调解率大幅提高。2、建立法院与金融行业之间定期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金融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金融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3、实行通报制度。对案件中发现因保险业务员不诚信代理而导致纠纷的问题,经由保险行业协会通报全市各家保险公司,并将此保险业务员列入行业“黑名单”;对案件中发现的当事人故意逃避大额债务的情况,通报银行业协会;对发现的可能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经营行为,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通报,增强金融监管和司法工作的良性互动。
4、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法院先后三次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共受理涉及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213件,涉案488人、涉案金额1507.76万元,均已全部审(执)结完毕,其中调撤率达86%。1、及时向市委、人大汇报此类案件的进展情况,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形成维权合力,共同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2、积极与各大媒体沟通,发表宣传报道34篇,借助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和法院微博这两个平台,及时搜集和发布案件信息、吸纳网民的建议,拉近与社会公众的交流距离。3、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先立案审理,后缴费或予以办理减缓免相关手续,截止目前,我们已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了缓缴诉讼费2.9万元的手续,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4、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审理、执行专门合议庭,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案件优先办理。活动中受理的案件无一超期,且有86%案件在10日内结案。5、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等措施,减少务工人员的诉累,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5、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我市两级法院共成立九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028件,已审结925件,结案率达90%。1、组织具有丰富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经验的法官、少年审判庭庭长、民事庭庭长等共27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2、落实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的“三快机制”,对确有经济困难或欠缺诉讼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及时做好司法救助工作。3、与当地妇联、居委会结合,建立多元化调处纠纷的联动机制,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主动深入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4、联合教育机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义马市人民法院构建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维权立体网络,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6、高度重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加强对涉军诉讼审判工作的队伍建设,建立了“程序优先、实体平等”的涉军案件审理机制,通过“法官进军营”,加强互动合作共同探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涉军疑难案件,努力形成法院和部队共同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的良好局面。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涉军维权案件35件,已审结35件,其中判决结案11件,调解撤诉23件,1起被执行人为军队、涉及数百农民工权益的执行拖欠劳务费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既融洽了军民关系,又稳定了我省地方国家机关和军队机关的和谐局面,受到了省高院和部队的一致好评。
(三)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减轻群众诉累,彰显人文关怀
1、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立案信访大厅设置了导诉台、电子屏等相关服务设施,联系高校大学生、研究生等社会法律志愿者轮流协助导诉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新建了听证室、调解室,对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案件随收随调;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医疗专家和建筑专家,定期为群众免费提供专业咨询,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和化解工作。
2、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全市共设立巡回审判法庭14个,巡回审判点28个,巡回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732件,巡回审判率38%。把巡回办案同落实司法为民、综治工作、普法工作、化解涉诉信访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结合起来,通过巡回办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3、推行社会法庭和“法官村长”工作制度。实施“法官村长”工作制度,各基层法院法官走进村庄、社区,真正融入人民群众,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目前全市已建立社会法庭70个,其中示范社会法庭25个,特色社会法庭6个,选任社会法官1116人,其中常驻社会法官207人,调处矛盾纠纷5265件。全市各地党委、政府均已将社会法庭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4、高度重视司法救助。积极筹措资金,对378名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240余万元。为到法院参加开庭、听证的421名外地特困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对经济确有困难的411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312万余元,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民商事审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个别法官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影响办案的效率和效果。有的法官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自己也不注重学习,对理论上和实践中的审判技能掌握不熟练、不透彻,以致于对审判效率及案件效果造成影响。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上,粗糙不严谨、疏漏不规范,造成了当事人的不满心理,对法院公信力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信访压力不断加大。有的案件虽经反复做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方参与共同努力,仍不能息诉罢访,稳控难度大。也给审判人员依法办案形成了干扰,即使在法官正常办案中,也会遇到一些当事人反复上访、纠缠,甚至威胁、报复,使得一些办案人员畏首畏尾,从而影响正常的工作。
(三)队伍结构不平衡,案多人少的压力没有缓解。不少事业编制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但不能取得审判职称,法官后备力量严重缺乏。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的收案数占全部受理案件总数的61%,而从事民商事案件审理的法官目前只占全部法官总数不到20%。不少基层法院的审判庭、人民法庭无法组成合议庭。一些民事法官年均结案在百件以上,长期超负荷工作,职业压力较重,也造成了审判人员的流失,仅2010年-2011年全市法院就有27名法官选择到外部门或外地工作,审判力量显得日益窘迫。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政治素质。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在廉政风险防控上下功夫,以流程监督、案件评查、质效监控、过错问责四项制度为抓手,加强对办案法官的监督,提高审判质量。中院二审在审理一审案件时发现有违法违纪线索时,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该移交的不移交,追究二审承办人、庭长、主管院长的责任。
(二)进一步提高民商事审判业务水平,使审判工作更加规范。结合审判实务,通过狠抓开庭关、合议关、审理期限、对案件的审核把关、裁判文书制作、案件发回及再审、对问题案件听证、业绩管理等审执环节各个敏感点、问题易发点,使民事审判工作更加规范。同时重视培养民事法官做群众工作、协调利益关系、驾驭庭审、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综合能力,使其不仅能准确适用法律,而且善于化解各种矛盾。
(三)进一步抓好涉诉信访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继续推行院长接访、电话信访、群众点访、律师参访、双向承诺等制度,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加大信访苗头的排查、处理工作,对敏感案件慎重处理,对于有信访苗头的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缓冲处理,做好信访应急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确保十八大会议期间不发生来自法院系统的干扰。
(四)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主动邀请特约监督员参与旁听案件、评查案件等,为代表、委员行使监督权创造条件。全部开通代表、委员24小时专线电话,实现代表、委员与法官无障碍沟通。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案情重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专门研究,并将办理意见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做到使代表、委员满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人大关注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是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倍加珍惜这次机会,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推动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的三门峡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
调 查 报 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组长 李宝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从8月份开始,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在李宝洲副主任带领下,组织开展了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评议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和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总体评价
评议检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准备阶段:制订了《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法律专业人员组成评议工作组,组织评议工作组成员学习有关法律文件,同时向法院下发评议实施方案,要求法院自查自纠;第二、调查阶段:评议组于9月上中旬分别深入到卢氏、渑池、湖滨等县区,听汇报3场次,召开座谈会4场次,发放调查问卷400份,调阅中级法院案件卷宗30件。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评议检查信息,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人次,收到群众来信3件次;第三、评议阶段:于本次常委会上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评议;第四、整改阶段:本次会议结束后,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将委员们的审议意见交市中级人民法院整改,法院整改情况将于明年适当时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评议组认为,2010年以来,我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认真贯彻“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妥善处置涉诉信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调研组在这次调研中,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发出400份,收回355份,测评结果:满意率为83.66%,基本满意率为15.1%,不满意率为1.24%。
二、民事审判的主要工作
我市法院高度重视民商事审判工作,定期分析收、结案态势,研究司法措施,强化审判管理,自觉把民商事审判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
(一)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民商事审判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省高院对基层法院绩效考核10项指标指导民商事审判工作,对每一项质效指标明确了达标线,规定了具体措施,在当庭宣判率、人民陪审员陪审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均衡结案率等方面严格按照10项指标要求逐步推进。一审民商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全部公开审理,允许群众旁听庭审,增强裁判过程的透明度。除法律规定不能上网文书外,符合上网公布条件的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每年选取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旁听,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并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院法律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始终将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首选方式,采取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始终,多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和解,尽可能地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在调解中积极吸收社会法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并注意借助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提高调解的成功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0年来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3060起,调解撤诉率达53.8%。
(三)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全市共设立巡回法庭14个,巡回审判点28个,对一些交通不便地区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采取巡回法庭审理。巡回法庭根据实际直接受理、开庭、调解或作出判决,将审判工作从审判法庭转移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并邀请乡、村干部及村民现场监督,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还将审判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如卢氏法院在全县19个乡镇全部设立了巡回审判联系点,今年1至8月份,该院“巡回法庭”深入辖区各乡镇100多个村庄,以案讲法20多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多人次,审结离婚、赡养、继承、土地承包等纠纷案件近百件,其中75%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受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践行司法为民,切实落实好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切实落实好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和标准,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三年来共对378名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240余万元。
(五)强化法官队伍建设。把建设学习型审判机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干警进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三大主题”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对干警培训力度,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结合审判实践开展法院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市法院在民事审判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少数案件因事实认定有误及程序错误等原因被上级法院发回或者改判,有些案件虽适用法律上没有问题但社会效果不佳,导致案结事不了,或者审判周期过长。有的案件虽然实体处理没有问题,但在程序上存在不规范和瑕疵:一是立案难在有些地方仍存在,如人民群众反映湖滨区法院民事案件立案门槛高,立案难度大。二是超审限现象仍然较为严重,调阅的30个卷宗中,超审限的就有四分之一多。如2010年三民再字第13号卷宗,2009年5月8日收案,2011年9月27日结案,用了两年多时间;有的案件卷宗没有填写收结案日期,如2009年三民终字第679号卷宗正卷收案日期为2010年,具体日期没有,而副卷的收案日期干脆不填;有的案件开庭后11个月才合议。三是文书填写不规范。评议组抽查案件卷宗发现:审判流程管理表基本上没有填写,形同虚设;判决书草稿落款时间晚于正式判决书落款时间;上诉卷中无上诉状;少数裁判文书认定事实不清,裁判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制作粗糙,错别字现象普遍,缺乏应有的严谨性、规范性、权威性。四是庭审程序存在瑕疵。有的案件上诉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承办人未制作开庭笔录、法官独任审判现象仍存在。
(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如卢氏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干警只有14人,其中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只有8人,每年承担着1100余件的民商事案件审判任务,法官年人均审理案件数达到130多件,平均三天要办一起案件。由于工作压力大、任务重,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大多数法官不愿在民商事审判岗位工作。
(三)部分民商事案件处理难度大。少数民商法律法规仍有滞后和不完善的情况,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认定问题,企业改制问题等都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给法律适用带来困难。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案件中,如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既坚持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又依法保护个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处于“两难”境地。对一些双方当事人特别对立的案件,即使事实和法律依据清楚,由于信访和维稳的压力,法院也只能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工作,或联系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实际困难,许多案件案外工作所花费的精力大大超过对法律关系的判断和处理。
(四)信访压力大。目前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给审判工作以至于法律权威带来挑战。有些法官考虑的不是依法办案,而是以当事人是否上访为依据,和稀泥。有的案件虽然反复做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方参与,共同努力,仍不能息诉罢访。一些办案人员因此对工作畏首畏尾,不敢审理,不敢判决,甚至造成久调不决无法下判的情况。
(五)民商事审判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法官政治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不强,处理新型、复杂问题的能力欠缺,高素质的专家型法官人才匮乏;一些年轻法官审判经验不足,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和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相对较弱;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够深入细致,处理问题、接待当事人方法简单、态度生硬。
四、几点建议
民事审判工作,事关民生,事关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当前民事审判工作所面临的复杂环境和艰巨任务,不断加强审判工作,切实提高审判质量,树立司法权威,增强司法公信力。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和谐稳定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资源优势,加强对新形势下可能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共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对经济发展中引发的群体性利益调整和涉及政策变更的历史遗留问题,对法律规定尚不明确或实践中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纠纷效果不佳的敏感问题,对审判中发现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矛盾激化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汇报,加强与政府及其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妥善解决纠纷,及时化解矛盾,为“四大一高”战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要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严格依法收案,公开办理流程,落实立案办理信息公开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加大审判监管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严格审判监督程序,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案件质量评查,对已审结的案件,对社会影响面较大、当事人反复申诉的案件,以及审理时限长、久拖不结的案件,要认真进行清理复查,一经发现错误要坚决纠正,确保司法公正。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能依法进行各项民事诉讼活动。四是严格依法办案,逐步解决超审限办案问题,严格要求诉讼文书,杜绝疏忽大意而造成的低级错误。
(三)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调解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案结事了”的目标,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庭前、庭中、庭后、执行等各个环节,增强调解实效,促进社会和谐。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全体法官服务大局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完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狠抓廉政司法,严肃查处司法腐败行为,真正树立公正的司法形象;不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主动积极向市委汇报队伍建设情况,争取组织、人事部门支持,多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充实法官队伍。努力改善司法环境,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紧紧依靠党委和人大的支持,解决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促进我市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质量技术
监督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
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6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后,指出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落实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质监局和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剖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够深入和社会大众的法制、质量意识还不是很强的问题”。在整改阶段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质量宣传工作力度。紧紧抓住品牌建设、产品质量、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三门峡广播电台开办“质量之声”专栏,专题宣传我市品牌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为培养社会大众的质量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向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28名行风监督员赠送《中国质量报》,以便各级领导、行风监督员全面掌握质监工作最新动态、工作重点和了解质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指导、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2年9月11日,组织开展了以“科学检测、服务发展”为主题的实验室开放日活动,让群众和人大代表及企业法人代表走进实验室参观检验检测过程,了解质监部门具备的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通过召开座谈会,了解群众和企业的需求,倾听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寻找服务切入点。
(三)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印制了万余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执法打假、质量安全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宣传资料,组织质监干部职工走向街头发放到群众手中。在质量月宣传期间,市质监局还就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质量立市、搭建公共检测平台、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热点话题接受了三门峡电视台的专访。组织开展了“质量月”大型宣传活动,采取真假产品辨别、免费检测、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等多种形式,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受理消费者投诉4起,接受咨询服务1200人次。近期,市政府还将召开质量立市暨市长质量奖表彰大会,总结近年来我市质量立市工作取得的经验,分析形势,部署安排质量立市工作,促使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水平实现新的跨越。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解决质监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不够深入和社会大众的法制、质量意识不强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固化广大企业自觉守法,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学法、参与监督、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形成“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为我市经济转型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切实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质量立市工作还有待加强、品牌的影响力也有待提高的问题”,市质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在整改期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质量立市战略的领导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对三门峡市质量立市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继续加强了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指导、督导,引导质量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质量发展激励机制。重新修订市政府鼓励企业发展奖励办法,提高了对在质量发展工作中获得名优产品称号、授予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和个人的奖励标准,特别是对起到质量引领作用,带动产业升级发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重奖。做好名优企业优惠政策扶持,及时兑现奖励政策,激发企业提高质量、争创名优产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完善名优产品培育机制。对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开展全方位的指导培育工作。鼓励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名牌的带动作用,促进社会资源向优势企业、重点发展领域配置,加快我特色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市已有13家企业的15个产品获得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达到历年来最高水平。今年9月为7家企业的7个产品申报了河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已完成2012年市长质量奖的资料和现场评审工作,近日将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计划到2013年,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中逐渐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的名牌,争创省名牌产品20个以上,发挥名牌产品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三、强化食品质量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对小作坊监管还不够到位,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的问题”。在整改期间,积极研究,认真分析,严管监管,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做好摸底工作。经过摸底排查,全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单位832个、25类,其中,获证企业142家、小作坊690家。数量上呈“正三角形”状态分布,即:大企业数量相对较少,而中小企业及小作坊数量次递增多。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与群众日常生活和健康安全联系紧密程度,将安全监管等级分为A、B、C、D四类进行监管,并对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户籍”管理制度,实行“一档一号”终身制度。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户籍”管理,做到了对食品生产企业状况了如指掌,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把准入关。坚持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实行了“六个严格”、“四个必须”、“五个不放过”(“六个严格”是:严格实施风险分析,严格实施准入制度,严格生产过程监管,严格监督抽查和检验检疫,严格执法打假,严格处置突发事件;“四个必须”是: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必须停产整顿;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吊销生产许可证;对于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必须按规定从重处罚;对于涉嫌犯罪人员,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五个不放过”就是:查处企业时,要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未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未召回、未处理的不放过,不法企业未受到惩处的不放过,企业管理和监管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没有做的不放过)。同时还加大了对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力度,对不提交年度自查报告或年审不合格的、变更生产条件不报告和到期不换证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宣传《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举办了3期宣传贯彻培训班,增强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自查自纠能力。通过开展“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等活动,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四)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小作坊主要分布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的特点,动员群众参与,跟踪监督,动态管理。大力推行了“劝进、劝合、劝退”三劝制的工作方法,对确有潜力的小作坊引导其做大做强或走联合发展的道路。如引导艾吉米饼坊筹措300万资金新建蛋糕加工基地,以专业合作、股份联合的形式,依照自愿入股的原则,整合数家不具备取证条件的小作坊,合伙投资兴建了富达水厂、甘露制水厂、三味奇糕点等规范企业和2家豆制品生产企业,顺利获取食品市场准入证。目前已成功规劝40多家小作坊离开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质监系统共出动监管人员300余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54家次,检查小作坊463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起,食品生产市场进一步得到净化,食品质量安全底线得到进一步筑实,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进一步增强。
四、加大经费投入,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质检技术机构的技术装备相对落后,检验能力不强,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的问题”。在整改工作中,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采取以下措施改变目前现状。
(一)大力加强科技质监建设。把夯实科技基础、提高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作为关系质监事业科学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制定出台了科技兴检相关实施意见,从装备投入、科技培训、科研立项等方面对提升科技素质、增强科技实力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推进科技质监建设作出具体部署。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质监系统开展岗位科技练兵8次,参加各类检验检测技术培训56人次。
(二)加大投入提升检验能力。质监部门投资401.7万元食品专项资金,购置了高端进口检测设备44台(件),大大提高了目前食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在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农药残留等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领域里有了更新的检测手段。
(三)加快国家铝中心建设步伐。组织技术骨干按照ISO/IEC17025∶2005以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起草了国家铝中心管理运行体系,完成了“三合一”认证前期申报验收准备工作,确保国家铝及铝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今年11月通过国家认监委的评审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验收。
(四)完善服务功能。以服务我市产业发展和保障公共安全为核心,充分利用全市技术机构现有基础,在加快国家铝中心运行步伐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渑池省级煤化工检测中心功能,并积极申报了国家金银制品等贵金属质检中心项目,进一步构建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的检验检测平台体系,为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我国中西部地区重要工业基地及质量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后续保障。
五、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人员素质和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办案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市质监局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坚持从严管理,狠抓队伍建设,教育引导质监干部严守法纪红线,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为强化自身建设,提出了建设责任质监、活力质监和精品质监的目标。为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组织开展了质监大讲堂活动,定期由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轮流讲课,普及业务知识,营造学习氛围。目前,全市系统已累积举行了34次“质监大讲堂”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市质监局还通过拓展训练和开展纪律教育月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制定整改措施,公开服务承诺,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和素质能力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着力提升质监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接到《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书第1号)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水利局研究有关处理意见。市水利局党组多次召开扩大会和局长办公会,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进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力度的问题
第一,市政府已加大了对水利方面的投资。2012年至今,市财政已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179万元,同时,还投入2000万元用于山口水库水源工程建设。第二,市政府正在逐步落实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政策。第三,市政府已责成市财政、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联合研究制定《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有望年底前出台。第四,今年以来,市水利局进一步加大了农田水利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全市农田水利投资大幅增加,预计将达到1.4亿元,约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倍。目前,沟水坡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省水利厅已正式立项,计划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实施,项目完工后,可以新发展、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同时,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强力争取槐扒灌区和大石涧灌区项目,这两个项目实施以后,将新增水浇地面积25万亩。
二、关于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的问题
2011年至今,市水利局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3300余万元,建设了水利系统计算机网络,建成了市级、县级和卢氏县全部乡镇的防汛视频会商室,实现了省、市、县及卢氏县各乡镇视频的互联互通。新建7座自动水位站、120处自动雨量站等一批防汛监测设施;新建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开发安装计算机预警软件1套;配发手摇报警器、语音广播等一批防汛器材;编制了685个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建设村级防汛预警点506处,组织预警预报五大员2830名,防汛抗旱应急指挥能力大幅提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目前,市政府正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力争年底前将全市剩余29个山区乡镇防汛视频会商室建成,实现市、县与全市48个山区乡镇的视频互联互通,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
三、关于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问题
经过市政府多方努力,“十一五”期间,全市共解决了61.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计划到2015年底,全市再解决77.2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为完成这项艰巨任务,今年以来,我们已争取省水利厅下达了15万农村饮水安全指标,总投资7240万元,超额完成原计划5万人的目标。通过积极争取,今年有望再增加6.65万人,投资3130万元。预计2012年全年共解决人数21.65万人、总投资10370万元,解决人数、资金投入均创历年之最。同时我们加强水资源管理,不断提高水资源保证率。目前,全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工作进展顺利。全市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基本确立,省水利厅批准我市“十二五”末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万元工业GDP用水量控制在47立方米以下,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在9%以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即将划定,编制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规划》,待省政府分配各地市的取水控制指标确定后,我市取水许可控制指标细化方案就能划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工作进展顺利。目前,我市48%的河段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我们以设置入河排污口审批为突破口,将入河排污口行政许可由核准事项变更为审批事项,在入河排污口管理方面,市水利局由协办单位变为主办单位,加强了源头控制。同时加强对全市150个水质断面、32个流量断面的取样化验。通过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到“十二五”末,全市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四、关于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问题
市水利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三水〔2012〕50号),意见中明确规定乡镇水利服务中心配备不低于3人,达到了上级规定2—3人的上限。明确提出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可以作为县(市、区)水利局的派出机构,隶属县(市、区)水利局管理。同时要求把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服务机构作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乡镇水利服务中心要有一名农村饮水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我们将以人大审议为契机,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报告。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医疗保险改革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险改革情况专项工作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办理,各项工作有了明显进展。现将办理情况予以报告,请予审议。
一、采取积极措施,着力解决参保人员住院存在诸多不便方面的问题
(一)本地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外转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周期进一步缩短。目前,全市参保人员在三门峡本地具备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接诊医师认为其病情符合住院条件,即可住院治疗。其住院费在医院记账,出院时由定点医院按照医保政策即时结算。也就是参保患者出院时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参保患者仅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针对外转住院受医保统筹层次和信息系统制约存在垫付资金和人工结算周期长的问题。我们通过改进医保经办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将原来外转就医医疗报销材料一月一审核调整为一周一审核,将结算周期从原来的三个月缩短至一个月,缓解了外转住院就医参保人员垫付资金的压力。就外转住院实行即时结算工作,目前,省人社厅正在筹备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周转平台建设,一旦建成,将实现全省范围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届时在全省范围内外转住院将不需要垫付资金。
(二)进一步简化外出转诊转院手续。针对转院手续复杂的问题,8月23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三门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就医管理暂行办法》(三人社医疗[2012]12号),进一步简化了外出转诊转院就医程序。一是将原转诊转院办理由审批制改为登记核实制,即需要转诊转院人员,由具备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开具登记表,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外转登记并领取医疗核实表即可外转就医,随到随办、无需等待。二是扩大了转诊转院复诊适用范围,由原来仅限于癌症定期放、化疗扩大为只要既往办理过转诊转院手续,因同一疾病诊断需返回原转诊医院就诊也可办理,参保人员无需再办理转诊转院,方便了参保人员外转就医。
(三)方便异地安置就医,开展邮寄报销医疗费服务。今年7月1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人社医疗[2012]10号),将原来每年6月集中办理一次的异地安置就医手续改为日常随到随办,方便了参保职工退休后到异地生活并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对办理异地安置就医人员和派驻异地长期工作人员等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邮寄医疗费用材料的方式予以报销,免除了异地安置人员因报销医疗费长途往返的麻烦。
(四)改革中探索解决级别越高医院报销比例越低的问题。我国医改工作始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小病进社区,大病不出县”是当前我国医改的制度设计,目的就是在医保制度层面上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快其发展,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服务资源,让人民群众愿意就近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既少花钱看好病,又有效缓解大医院的就医压力。随着全国医改的不断深化,随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的不断提升,随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不断壮大,级别越高医院报销比例越低的问题是会逐步得到解决的。
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努力缓解大医院、社区门诊、患者之间矛盾多的问题
大医院医疗资源丰富,患者都想去大医院看病就医,不愿去社区等小医院看病就医是个社会普遍现象,反映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资源匮乏等诸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各部门协同努力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今年9月,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上,已将“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列入2012年医改主要工作目标,体现了市政府对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高度重视。
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而言,首先是加强政策调控和倾斜,按照国家医改要求提高基层等小医院的报销比例来引导小病进社区,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其次是严格按照医保政策和定点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加强管理,建立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诚信机制和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评价和监督,引导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合理实施医疗诊治。三是强力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综合付费方式改革,严格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控制率等指标,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遏制过度医疗的发生,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四是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医保政策社会理解度,深化居民门诊统筹的力度,引导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合理使用各级医疗资源。
三、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
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医疗负担,是人民政府不断追求的目标。今年以来,我们主要提高了以下保障待遇:将城镇居民医保在基层社区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从75%、60%、55%提高至85%、70%、60%;年度内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提高至7万元;将肝脏、心脏移植手术及术后抗排异治疗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报销范围;适度扩大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为家庭成员支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缴纳的费用,可以为家庭成员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个人自付的费用等。近期,国家公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今后可以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大病商业保险,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这一政策将极大地提高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及时贯彻落实。
四、积极解决好职工和居民、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管理和制度衔接问题,做到全员参保
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的管理体制不统一问题,属国家管理层的问题,也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今后一段时期努力探索解决的重要课题。我们将按照国家政府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在目前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具体政策不统一的情况下,我们要在现有制度设计的框架内,加强沟通和协作,努力化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类人员能及时参保和在制度间的转接。一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在城镇实现就业的,可直接在所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二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户籍人员变更为城镇居民户籍后,可以城镇居民身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关系顺畅转接;三是为解决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复参保问题,2012年8月,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联合下发文件,建立全市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信息交换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以避免重复参保的发生。
五、积极探索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办法,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
国家在设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条基本原则是“统账结合”。统筹基金主要用于解决职工住院等大病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职工门诊等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制度起初国家也是按“统账结合”设计,但在执行中由于筹资标准低,个人账户资金都不够支付一次门诊费用。为减轻居民门诊医疗负担,国家按照各地探索的经验,要求普遍实行居民门诊统筹。即不再往居民个人账户注入资金,从统筹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门诊统筹。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执行,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工医保实行门诊统筹已成为城镇职工的现实需要,目前国家、省还没出台这方面的指导意见,我们将按照职工的反映和上级要求,做一些前期调研测算工作,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办法。
对进一步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我们正在开展调研,力争在年底前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统一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政策;二是根据省厅要求,并根据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及参保人员医疗需求实际,在调研测算的基础上,拟将血友病、重性精神病、糖尿病并发症、脑瘫、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6种疾病纳入城镇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范围,合并以往的慢性肾功能透析、器官移植和恶性肿瘤,城镇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将由原来的3种扩大到9种,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重症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三是根据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及参保人员医疗需求实际,在调研测算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重症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障待遇。
目前,我市“医保卡”更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前期工作正在按照省厅的统一工作部署有条不紊的开展。市本级城镇职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测试已于7月份开始,测试期预计明年上半年结束,医保管理系统的更新升级,是全市医保卡联网通用的前提条件,我们将按照省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工作目标,尽快实现全市医保卡联网,方便群众就医及信息查询。
再次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关怀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医保事业改革的步伐,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医保服务。
特此报告。

 


关于提请免去上官书敏、钱瑞民同志职务的
议 案

——2012年10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和工作需要,现提请免去:
上官书敏同志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钱瑞民同志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检察长 邱 恺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10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上官书敏同志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钱瑞民同志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
主 任:王建勋
副主任:孙宗会  肖群兰  李宝洲  吕均平  裴富平
秘书长:杨治安
委 员:上官卿  王永利  王永胜  卢夏慧  严汉英  杜宗文  李怀国  李述勇
    杨岱平  杨绍华  宋中魁  宋海军  张 劲  张志鹏  张高山  武跃峰
    尚 正  赵节跃  赵跃进  钱随章  高九思  靳跃军
缺席人员
副主任:张朝红
委 员:庆志英  张廷善  张淑敏  张鹏飞  陈治华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牛兰英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建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会林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曹海生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武小明 市气象局局长
李平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民学 市质量监督局局长
申志强 三门峡海关关长
赵 奇 三门峡出入境检疫检验局局长
亢保祥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炼志 市商务局局长
薛清池 市旅游局局长
李志增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邱 恺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邱明涛 义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石美丽 渑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贾建强 湖滨区人大常委副会主任
高建庄 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冯军禄 灵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焕民 卢氏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吕 成 市人大代表
李均枢 市人大代表
辛建华 市人大代表
白 雪 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干部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2012年12月1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三门峡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宗会主持会议,副主任肖群兰、张朝红、李宝洲、吕均平、裴富平,秘书长杨治安及20位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通过了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会议日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听取了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的说明以及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表决通过了有关名单(草案);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作出了授予袁长祥、唐齐千、张钟仪、施康安、过毓如等5位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松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市人民政府: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以26票赞成、1票未按键,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监管和服务,做了大量工作。创新工作机制,与时俱进,扎实有为,在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作用发挥不够;清真牛羊肉食品市场管理不到位,少数民族企业培育扶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还相对较慢;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宗教渗透形势严峻,现有宗教场所满足不了信教群众的需求;各级民族宗教管理部门和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
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培训,强化责任,进一步夯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
针对个别乡镇出现对民族宗教工作“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要加大对民族宗教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法制观念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方式方法。各级政府要把民族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平安建设活动,全面落实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真正把民族宗教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积极培育,强化监管,大力促进少数民族企业快速规范发展
积极组织参加各种清真食品展览会、评选会,用足用好国家对少数民族企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贴息贷款等方面的支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在牛羊肉市场管理上,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行城区定点屠宰,逐步取缔一家一户家庭作坊式屠宰方式,进一步保障清真食品安全,维护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三、制定规划,加大帮扶,推进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各级政府在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倾斜。在项目帮扶上,农、林、水、交通、财政等部门要把少数民族聚居村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使用,特别要解决好少数民族聚居村(居)少数民族干部配备问题。进一步解决好和维护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法律援助、旅游活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加强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进行“三个离不开”的教育,营造全社会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氛围,维护民族团结。
四、依法打击,科学管理,进一步维护好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要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实行部门联动,注意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三级管理网络作用和爱国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各种非法宗教聚会的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企图。要适应新形势,努力解决好城区教堂信教群众多,场地满足不了需求的问题。要通过调研,合理解决好偏远地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问题。
五、更新观念,加强建设,不断开创民族宗教管理工作新局面
要树立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要看到民族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着力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建设,确实提高民族宗教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为新形势下破解难点问题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打造一支思想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敢管会管的民族宗教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建设,解决好民族宗教工作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协助各类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解决宗教团体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应有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27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审议意见转交给你们研究处理。请在三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12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薛建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党的民族政策正全面贯彻
1、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一是政治权益得到保护。少数民族聚居村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建言履职;少数民族学生升学考试加分政策得到落实;少数民族干部得到重点培养和公平选拔使用;少数民族群众社会保障应保尽保。二是风俗习惯得到尊重。严格按照《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从食品进货、索证索票、食品质量抽查、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等四个方面,对清真市场规范管理。同时充分发挥伊斯兰教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的作用,维护我市清真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城市规划预留了少数民族丧葬用地,落实了丧葬补贴政策;每逢少数民族重要节日,党政领导都前往祝贺慰问,并现场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损害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经常对清真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严、细、深、实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查处或限期整改;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和案件,坚决打击恶意伤害少数民族情感的犯罪分子,使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一是坚持“两个优先”,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加快发展。县乡在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少数民族聚居村优先纳入规划;财政下拨新农村建设扶持资金时,优先考虑少数民族聚居村;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如渑池县鱼池村(维族),近几年来,共投入740万元对全村道路、土地进行改造,其中:修水泥路10余公里,砂石路5公里,中低产田改造3400亩,架设高压线路2公里,安装200千伏变压器2台,打深井13眼,挖设管网25公里,建设出水口985个。该村现有集体企业1个,私营企业10个,年产值3000余万元,税值29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300元,被市政府命名为小康村。二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村理清发展思路,调整产业结构,由单一种粮变成果、牧、菌、林、烟、菜、药、草等多业并举。目前全市民族聚居村种植经济作物已达万余亩,增加收入上千万元。三是大力发展民族工商业。“十一五”至今,为我市3家企业申报了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资格,使企业享受了2.88%的贷款贴息。多次组织我市民族企业参加国内、省内举办的展销、评选活动。我市已连续参加了四届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2012年我市参展企业数占全省总数的17%,与国内客商签订供货协议56笔,与国外客商签订意向协议7笔,共计价值人民币1.31亿元,为历年最高。河南尚正食品有限公司、灵宝振宇食品有限公司被评为河南省清真食品知名企业,“尚正坊”牌清真牛肉制品、“长玉”牌五香牛肉分别荣获河南省清真食品知名品牌称号。2011年,全市少数民族生产总值(GDP)已接近1.5亿元,与2005年相比增长了4.8倍,少数民族经济有了长足发展。
3、少数民族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村容村貌大为改观。2010年以来,修建回汉群众“连心桥”一座,修缮清真寺17坊,扶助受灾少数民族群众重建房屋200余间,帮助少数民族聚居村改厕580余个。二是公共服务设施大为改善。我市民族聚居村的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卫生室、小超市覆盖率已达100%,高于全市80%的水平。对全市民族中小学实施“五新”(新国旗、新旗杆、新桌凳、新黑板、新讲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三是民族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积极组织参加河南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河南省第二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成就展,取得了优异成绩。
(二)党的宗教政策正全面落实
1、宗教发展健康有序。我市信教人数增长高于全国、全省平均速度,与1992年相比,20年时间增加20倍;宗教活动场所增加5倍,是全省宗教工作的重点地市。多年来我们坚持正面引导,初步形成依法管理、社会管理、属地管理、自我管理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的管理格局。一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信念深入信教群众心中。为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市基督教“两会”举办了大型“同心同行”合唱比赛,十万信教群众参加了预选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信教群众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祖国统一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遇事能够通过正确渠道和方式表达各自诉求。全市民族宗教领域虽上访不断,但无闹访事件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宗教界积极推进思想、组织、教风和制度建设,努力对教规教义作符合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新阐释。如伊斯兰教开展了新“卧尔兹”(讲经)演讲比赛,基督教传道中实施“四统一”(时间、地点、内容、授课人),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正确道路。
2、宗教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是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义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今年,全市宗教界开展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公益慈善周活动,为敬老院、福利院、聋哑学校献爱心上百余次,捐善款15万元,30余个宗教活动场所与当地敬老院、孤儿院、学校达成长期帮扶意向。渑池县伊斯兰教协会为该地患尿毒症的回族学生捐助善款8万元;佛教界资助6名高一贫困学生,帮助他们完成3年高中学业。近年来,全市宗教界向汶川、玉树地震等自然灾害地区累计捐助善款500余万元,向驻峡部队捐献拥军鞋垫10万余双,看望慰问孤寡老人千余名,为200多名孤残儿童送温暖献爱心。二是在“四大一高”战略实施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市“利用教堂传播致富技能,宣扬致富光荣,引导信教群众把精力和智慧投入到经济发展中”的做法,得到了国家宗教局的充分肯定,并将其归纳“爱国、守法、致富、奉献”在全国推广。渑池县基督教义务植树500亩,被渑池县定为宗教爱国林。湖滨区伊斯兰教界为“黄河旅游节”“特博会”等重大节会提供宗教服务。信教企业家领办高新技术企业,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宗教界充分挖掘和弘扬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提升宗教文化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渑池县龙耳寺被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卢氏县北关清真上寺、灵宝莲花山竹林寺被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渑池韶乐正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陕县空相寺纪念达摩祖师诞辰庆典活动影响越来越大。
3、宗教管理依法规范。一是推动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备案工作,全市宗教教职人员通过学习培训,85.6%已认定备案,基本形成了持证上岗的规范局面。二是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我市率先总结归纳了宗教活动场所“三五一七”管理制度(三册、五薄、一帐、七项制度),得到省宗教局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在近几年连续开展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共建成达标(全国统一的八项标准)和谐寺观教堂国家级1个、省级7个、市级192个。三是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规范化。结合实际编制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培训辅导教材,统一了活动场所财务核算制度、财务会计报表格式、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收支定期公开制度。目前我市281个活动场所设立了财务账簿,265个建立了财务管理小组,221个配备有独立的财务人员,60个由专业的会计师记账。
(三)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维稳工作基本形成了社会管理、全面监控的新格局。一是建立了以民族聚居村宗教活动场所为点、县乡村为线、各相关部门为网的信息收集、报送、共享机制,做到了预警预知。二是探索建立了群防群报、严密防范的监控体系。市区各有关单位对各个公共活动场所分工负责,不给非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最大限度挤压非法宗教活动的空间。三是制定了维稳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危害民族团结的违法行为和敌对分子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四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重大信息随时报告制度,做到及时掌握情况,快速妥善处置。五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每月一次”定期排查,重大节日提前排查,敏感节点重点排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第一时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2012年市民族宗教局荣获“三门峡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先进单位”。
二、工作体会
(一)宣传教育是基础。在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上,启动了民族宗教“六五普法”教育,对“三支队伍”(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干部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一是持续不断。连续十六年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二是创新载体。采取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民族宗教政策“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观教堂)等形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载体,举办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培训班。三是丰富内容。将宗教教义与五千年中华文明相结合,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结合,与社会进步的现实相结合,与民族复兴的前景相结合。四是联系实际。结合我市成功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的典型事例,具体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及其他管理规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四个争创”是抓手。一是扎实开展以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市)区、乡、村、模范清真寺为内容的“四争创”活动。每五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一次表彰。二是抓好基层,扩大影响力。把少数民族群众聚居的乡村、社区,流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街道、市场、服务行业等,纳入开展创建活动的重点。三是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今年,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民族宗教局、市工信局等单位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好大学生村官、好员工、好青(少)年、巾帼模范、优秀清真食品监督员评比活动,将有12名先进典型获得省级表彰。
(三)真诚服务是目的。严格按照“两个条例”、“一个意见”(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不断加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从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入手,逐步实现流入人口的市民待遇。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便利、排忧解难,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三、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经济发展不平衡。一是少数民族人均收入与全市平均水平之间不平衡。2011年我市少数民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市2395.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市少1837.8元,少数民族的收入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城市、农村少数民族之间发展水平不平衡。2011年我市少数民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66.5元,比2005年增加8288.5元,增长1.3倍,年均增长14.9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5091.2元,比2005年增加2553.2元,年均增长12.2个百分点。农村少数民族收入低于城镇少数民族。三是各少数民族聚居村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地理环境封闭、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生产结构不合理,发展速度缓慢。四是少数民族群众之间不平衡。个别少数民族群众因病、因学、因老致贫,生活困难。
(二)少数民族群众的社会养老问题急需尽快研究解决。据今年摸底统计,全市少数民族五保户、孤寡老人、60岁以上人口共计2623人,但目前全市所有养老机构中没有一所能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养老问题刻不容缓,需要尽快研究解决。
(三)清真牛羊肉市场面临新情况,形势不容乐观。由于牛羊肉生产国家没有补贴政策,养殖、收购、储备、销售完全由市场调节,清真牛羊肉市场出现两个方面问题。一是集中屠宰问题。原有的集中屠宰场不复存在,现行的家庭作坊式屠宰,缺少必要的检验检疫程序,存在清真不清和注水等安全隐患。二是购销两难。养殖成本过高,肉源紧张;销售价格过高,影响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
(四)维稳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形势严峻。一是涉及少数民族成员和宗教因素的纠纷此起彼伏。二是敏感时期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进行干扰破坏的机率增大。三是有的地方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不够,处置不稳定因素办法不多。
(五)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急需加强。一是一些地方、一些教别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留有空白。凡爱国宗教团体还没有成立或不能及时换届的地方,往往是问题比较集中的地方。二是个别地方领导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放任自流,致使其“青黄不接”。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持续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二)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推动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依法解决宗教重点难点问题。继续加大对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露天宗教造像、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校园传教的查处力度;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
(三)突出调研和监督检查,持续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围绕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解决办法。经常开展检查,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严格遵守行政程序,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全面提高民族宗教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起民族宗教干部对人民负责的好形象。
(四)积极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社会化,持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科学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作用,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齐抓共管机制,明确各部门目标责任,积极引导县乡党委政府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考核目标。探索建立市际、县际之间的区域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处置跨区域突发事件的能力。
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站位全局,科学履职,不断创新服务管理,努力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上持续求进,在改善民生维护合法权益上持续求进,在加强宗教依法管理和正面引导上持续求进,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参阅件

关于三门峡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2012年12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根据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安排,就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调研组,于11月20日至22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郑泽中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卢氏县官道口镇永渡回族少数民族聚居村、卢氏县基督教堂,灵宝市天恩堂项目工地、河南振宇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渑池县陈村乡鱼池维吾尔族少数民族聚居村、河南尚正食品有限公司、福音堂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现场咨询、举行座谈等方式进行了调研,掌握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资料。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监管和服务。创新工作机制,与时俱进,扎实有为,在全市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民族方面
1、政府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其经济快速发展。近两年来,一是争取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9个,资金189万元,协调各级各部门资金达1000余万元。用于少数民族群众人畜饮水、道路硬化、修建河坝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二是协调小额贷款1100万元,在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设、发展养殖、种植业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三是协助我市湖滨果汁成功取得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资格,使该企业享受了在贷款、国家贴息上的优惠政策。四是多次组织我市民族企业参加国内、省内举办的展销活动,扩大了参展企业的知名度,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在河南省首届清真企业食品名企、名品、名店评比活动中,河南振宇食品有限公司被评为知名企业,“尚正坊”牌清真牛肉等荣获省清真食品知名品牌称号。
2、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培训教育力度,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一是建立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评估考核体系。制定评估考核标准,完善培训档案,培训内容由“纯理论”到“综合化”上转变,培训重点由一般知识为主向岗位培训为主上转变。增加了市情、县情、民族知识,增加了处置突发事件、法律法规等实用知识。二是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联合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从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入手,逐步实现流入人口的市民待遇。三是依托民族重大节庆和民族文化资源,搭建少数民族群众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进一步增强了民族团结。四是积极筹备建立社区少数民族服务站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便利,排忧解难。五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县、乡、村“四争创”活动为主的工作载体,以签订友好村邻协议、回汉族群众结对帮扶等形式,不断深化和丰富创建活动。
3、加大对清真食品监管力度,保障清真食品安全。一是强化监管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并取缔无牌、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和清真不清、混合存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及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从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质量抽查、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等四个方面,加强对“清真”市场的规范管理,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三是强化综合责任意识。与工商、质检、卫生、食品安全、教育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协调机制,共同参与清真食品市场的管理。同时,推行和加强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已经有义务监督员60名持证上岗。
(二)宗教方面
1、创新工作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一是建立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的工作网络,坚持不间断排查,做到下情上知、上情下达,信息互通,发现情况,及时处置。二是建立了宗教信息数据库,完成了全市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三是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制度。成功探索“三五一七”制度(三册、五薄、一帐、七项制度),得到省宗教局在全省推广;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收支定期公开制度,受到信教群众的好评。四是扎实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寺观教堂“安全年”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安全知识宣传、消防安全演练、经验交流等活动。截止目前,我市和谐寺观教堂已达标200个,灵宝市东关福音教堂被国家宗教局评为全国首届和谐寺观教堂。五是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参保率达95%以上,高于全市参保率。
2、加强思想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强化培训。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爱国、法制、三自教育培训,普遍提高了宗教人士的政治思想素质。二是扎实开展“爱国、致富、守法、奉献”活动。鼓励和引导宗教界开办自养项目,拓宽宗教活动场所维持宗教生活的经济来源;开展科技书籍、致富项目、科技技术进教堂活动。一批养殖、种植、代加工等教堂自养项目取得成果,极大地激发了宗教界人士自力更生,服务社会的热情,得到了国家宗教局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三是积极鼓励宗教团体开展社会慈善公益活动。近年来宗教界在扶贫济困、养老助残、救灾助学、义诊等社会救助、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方面发挥了有益作用,共植爱国林500余亩,制作拥军鞋垫10万余双,为灾区、敬老院、智障儿童、贫困学生、重病患儿等募集善款500万余元。
3、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每个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确定到相关单位的人员,明确具体任务,不给非法宗教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二是目前我市已建立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网络监控系统,覆盖到村、组、社区及所有公共活动区域。特别是在敏感节点、敏感时段,每个公共活动场所都有专人值班巡视,形成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制止的群防群控网络监控机制,不给非法宗教活动留一丝活动空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作用发挥不够。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得力。二是个别乡镇对民族宗教工作“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及属地管理工作要求还没有全面落实到位,“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体系还不完善。四是农村信教群众不断增加,基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任务依然繁重。
(二)清真牛羊肉食品市场管理不到位,少数民族企业培育扶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因政策和市场原因,我市曾经使用的清真牛羊肉集中屠宰点早已不复存在,现行屠宰方式主要为家庭作坊式,缺少必要的检验检疫程序,存在清真不清等安全隐患。二是养殖成本过高,牛源紧张。三是牛羊肉市场销售价格过高,供需矛盾紧张,导致少数民族群众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四是我市少数民族企业起步晚,规模小,品牌知名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还需进一步加大培育扶持力度。
(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一些民族村地处比较偏僻,交通不便、资源缺乏,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二是少数民族村致富的支柱产业少,项目带动力不强,制约着民族村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三是个别地方仍然存在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存在着损害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极有可能导致一些影响民族团结的突发事件。
(四)宗教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宗教活动场所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化步伐加快,大量农村人口和流动人口向城市城镇转移,全市一些基督教堂场所已经满足不了信教群众需求。如渑池西关福音堂严重超员存在活动安全隐患、市区佛教信教群众没活动场所造成不利于管理的问题。二是非法宗教问题。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道教乱建寺观滥塑露天宗教造像、境外宗教渗透、非法宗教活动仍然比较频繁,这些问题是目前宗教管理的难点问题。三是宗教场所安全管理问题。有些城区宗教场所处于城区主要街道,活动场所小,信教群众多,存在着踩踏、交通等事故隐患。一些偏远地区宗教活动场所,有的是破庙、烂院、危房,没有消防器材,食物管理不规范,存在着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
(五)全市各级民族宗教管理部门,宗教团体自身建设问题亟待解决。全市各级民族宗教管理部门都存在着人员少,经费不足,办公条件有限等现象。有些宗教团体没有相应办公场所,没有活动经费,班子建设不到位,不能很好发挥宗教团体应有作用。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培训,强化责任,进一步夯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针对个别乡镇出现对民族宗教工作“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要加大对民族宗教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法制观念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方式方法。各级政府要把民族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平安建设活动,全面落实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真正把民族宗教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积极培育,强化监管,大力促进少数民族企业快速规范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各种清真食品展览会、评选会,用足用好国家对少数民族企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贴息贷款等方面的支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在牛羊肉市场管理上,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行城区定点屠宰,逐步取缔一家一户分散的“地打滚”式屠宰。如渑池可以把尚正食品有限公司做为清真牛羊定点屠宰场所,进一步保障清真食品安全,维护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三)制定规划,加大帮扶,推进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各级政府在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倾斜。在项目帮扶上,农、林、水、交通、财政等部门要把少数民族聚居村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使用,特别要解决好少数民族聚居村(居)少数民族干部配备问题。进一步解决服务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法律援助、旅游活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加强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进行“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教育,营造全社会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氛围,维护民族团结。
(四)依法打击,科学管理,进一步维护好宗教领域安全稳定。要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实行部门联动,注意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三级管理网络作用和爱国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各种非法宗教聚会的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企图。要适应新形势,努力解决好城区教堂信教群众多,场地满足不了需求的问题。要通过调研,合理解决好偏远地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问题。
(五)更新观念,加强建设,不断开创民族宗教管理工作新局面。要树立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要看到民族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着力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建设,确实提高民族宗教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为新形势下破解难点问题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打造一支思想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敢管会管的民族宗教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建设,解决好民族宗教工作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协助各类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解决宗教团体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应有作用。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2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平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今年4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孙宗会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深入义马市、陕县、灵宝市、卢氏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8月上旬,裴富平副主任又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湖滨区、渑池县进行了重点检查。8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了“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接到报告和审议意见后,市政府及时召开有关部门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予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抓好常态宣传。以《条例》为主,结合《公路法》相关内容,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乡(镇)政府所在地、集贸市场、公路沿线及重点行政村,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制作宣传横幅、展板、印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出动流动宣传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进行宣传,持续有序保持宣传的力度,先后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40余次,刷写标语800余条,利用广播宣传300余次。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群众对“一法一条例”的认知度。
(二)抓好集中宣传。以《条例》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和内容,采取知识竞赛、观看宣传片、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扎实开展全方位、多形式、高密度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爱路护路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切实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依然繁重”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完成任务。不断创新思路,按照“先加宽,再立项”的原则,采取提前召开项目对接会,以农村公路骨干路网为重点,以项目所在乡(镇)为主体,提前安排拟实施项目的路基加宽施工,与此同时,同步完成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不断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进度。截至11月底,已累计完成路面工程257.5公里,完成投资26930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131%;完成危桥改造31座,1320延米,完成投资3830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180%。
(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质量。严格落实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出台奖惩措施、强化督导检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目前,全市所有农村公路县(乡)工程项目已全部进入各县(市、区)政府招投标中心,部分单项工程总投资达到一定数额的村道项目也纳入了招投标中心;建立联合巡检制度,定期组织各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进行交叉互检,今年以来,共巡检9次,下发通报5期,下达整改通知书17份;实行项目保证金制度,所有项目按进度如期完工,经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文明示范路达到70%以上的,奖励所在县(市、区)主管县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和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各1万元;对进度滞后、施工管理不规范、经验收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项目进行处罚,除扣减其项目保证金外,同时核减或取消下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以及年度省、市评先资格。今年以来,共处罚22起,罚金8600元,奖励项目40个,奖金62000元。
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主体责任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和“建设和养护资金落实尚不到位”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目标考核,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农村公路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来抓,连续七年把农村公路建设列入“十件民生工程”之一,成立了主管市长为组长,市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了各县(市、区)政府是辖区内县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是辖区内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时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好路杯”竞赛活动为载体,采取“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县(市)、乡(镇)政府的责任主体意识;认真按照《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敦促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市级财政1.5%和县级财政2%的配套资金,并上解至市级农村公路专户。截至目前,我市共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建设配套资金5163万元,占配套资金总额10550万元的49%,其中,市级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倾力支持农村公路建设,落实配套资金700万元,较去年增加了200万元,但距离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健全常态机制,提高管养水平。制定下发《农村公路乡(镇)养护常态化机制建设方案》,建立以乡(镇)养护站为主,以农民养护工为主力的长效养护机制;按照“省专补、市奖补、县乡为主”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公路乡(镇)管养站建设,继续实行建一个站奖励10万元的政策,确保2013年底前所有乡(镇)农村公路管养站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今年全市新建县级(灵宝)中心养护站1个,乡镇养护站12个。目前,我市66个乡(镇)及涉农办事处,全部建立有农村公路养护站(点),其中有独立站房33个,全市农村公路管养覆盖率已达总里程的70%以上,路肩培护到位率达80%以上。
四、进一步加强路政执法,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侵害路产路权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通过不断加强路政执法队伍、装备建设,建立路政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高了路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度;采取在农村公路出入口、桥梁两端设置限载、限高、限宽设施等多种方式,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造成的伤害。目前,市政府已批准在我市的六个县(市、区)各设立一个农村公路流动超限检测点,依法打击各类恶意超限超载行为,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争取明年年初投入使用。
(二)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营造良好通行环境。通过不断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对违章堆放、占道经营、非法侵占公路等行为,依法坚决予以处罚,使侵害路产路权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治理和控制,我市公路通行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不断推动全市公路管养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推进“大交通”战略,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河南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实施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在2012年12月1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教育局局长 武少峰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接到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和深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研究,并逐一落实整改主体,明确整改责任,边查边改,积极推进,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在,我受市政府委托,将整改落实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职业教育意识”建议
自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来,全市进一步加强了宣传力度。
(一)加强立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一法一办法”进行解疑释惑,邀请职教专家进行现场说法,同时充分发挥“三门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展开如何实施“一法一办法”,推进“三改一抓一构建”(改革封闭式办学模式、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改革职业院校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抓好一批职教重点项目、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讨论活动,掀起了学法律、见行动、创实效、促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集中宣传。组织各职业院校在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展位,悬挂标语和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展示教学成果,面对面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职业教育疑难问题,尤其是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困难生资助政策,增强群众对职业教育的了解。
(三)开展专题宣传。利用中职学校开放日、校企合作、送教下乡和校农共建活动,结合学校办学特色与专业设置,积极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三门峡中专开展的送教下乡活动,陕县中专举办的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报告会等,都收到了明显效果。
(四)拓宽平台宣传。在坚持举办全市中职生技能大赛,特别是增加比赛项目,扩大受邀单位的同时,首次举办全市中职教师技能大赛,“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理念得以进一步体现。
(五)坚持常态宣传。继续把“一法一办法”列入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内容,推进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
二、关于“加快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改革,扶持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建议
加快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改革,是创新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思路。今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办学机制。
(一)推广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新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公办民助和民办公助”的原则,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以及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政策。同时,积极探索、总结、完善和落实“职业培训券”和中职教育免学费等做法,实现“两后生”全覆盖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为产业集聚区有关企业提供定向职业培训服务和技能型人才保障。目前已经有三门峡中专等5所学校开展“公办民助”试点,民办灵宝华苑职业中专开始“民办公助”尝试,灵宝市教体局已安排8名公办教师进入灵宝华苑职专从事教学工作。
(二)深入推进产业化发展、社会化办学和集团化管理。强化合作办学和主体分解办法,以经营为理念凸显职业教育办学手段,以德育建设和企业文化为依托彰显职业教育办学特色。积极发挥政府资金引领作用,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投入成本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经费投入的主要依据,提高政府投资的综合效益。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研究确定我市公办职业中等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三)完善“双师型”教师长效补进机制。倡导专、兼结合,鼓励有实用技能的教师优先进入教师队伍。同时改革专业建设小散现象,整合优化资源,构建大专业,形成新的教师培训机制和优质专业教师校际间共享,建设专业结构合理、配比适度、内外结合的优秀教师队伍。
(四)是实行职业院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全市职业院校已经实行绩效工资制,把教职工的绩效工资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其个人贡献挂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三、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创新步伐,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建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和检查报告要求,结合省、市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全市进一步强化了职业教育“三改一抓一构建”的工作思路。
(一)改革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对招生困难、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的职业学校和专业进行整合,三门峡中专、市技工学校、市财经学校、市卫生学校等4所学校实行异地重建,分批入驻职业教育园区工作。争取把市职业技术学院办成本科院校。以黄金工业学校为依托,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合作建设三门峡黄金工业学院的有关工作有序推进。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已经获得省政府同意开始筹设,“一本三专”建设稳步推进,“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协调发展、人民满意”的三门峡大教育格局正在形成。
(二)加快职教攻坚计划实施步伐。以创建省级职业教育强县(市)为抓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和以评促创,增强了职业教育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目前,陕县、灵宝、渑池、卢氏和义马已先后完成创建工作。占地180亩的陕县职教中心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280亩的渑池县职教中心二期项目建设正在进行,灵宝市职教中心已经完成首批国家级千所示范校建设项目,义马职教中心建设已经成为地方政府与大型国企合作对接的典型,卢氏县职教中心投资1000万的新实训大楼已开工建设,占地100余亩的湖滨区职教中心新校区正在建设。市职教园区总体规划、修建性规划已得到市政府批准,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分批入驻”的原则,规划用地627亩的社会管理学院已开始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分两个标段进行,第一标段的教学综合楼、展示中心及学生宿舍二、三、四等5个单体,总计50037.4平方米的招标工作已于2012年11月28日完成,目前基础开挖工作正在进行。
(三)积极实施职业教育试验项目。我市承担的“省部共建职业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试验项目”顺利完成,全市8所中职学校8000余名涉农专业学生的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大力推进项目带动战略。紧紧围绕国家级千所示范校建设项目,加强对灵宝职专和三门峡市中专的指导,引领专业内涵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支持灵宝职专开展中德合作建设项目,鼓励品牌专业建设;积极协调陕县中专、三门峡市中专、渑池职专国家级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国家投资1000万元)建设进度,进一步优化环境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五)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继续加强“三门峡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服务功能,荟萃职教亮点,彰显职教特色,早日形成豫西职教品牌,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四大一高”战略顺利实施提供人才支撑。
四、关于“建立校企合作的良性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社会用工环境”建议
市政府印发了《三门峡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施办法》,强力推进校企合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教育、人社、发改、财政、工信、商务以及部分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和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等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规划、资源配置、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工作,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深度发展。
(二)加快实训进程。积极推进实训设施社会化进程,确保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实训设施和实践指导老师的需求,确保一线技术和技能的无缝衔接。
(三)深入企业实践。大力引导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了解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标准,及时调整教学计划,紧跟产业发展步伐,培养适应企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
(四)丰富岗位体验。鼓励企业积极接纳职业院校教师进行教学实践或建立教师培训基地,帮助职业院校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实践锻炼和岗位体验。2012年,我市共有107名教师参加了中等职业学校的省级培训。灵宝职专建立了豫晋陕职教联盟,共享师资培训成果;三门峡中专正在与英国高校商谈建立教师培训基地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是增强区域经济区发展活力的迫切需要;是助推新型城镇化进程、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现实选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根本要求。实践证明,职业教育既是经济,又是民生;既是发展,又是稳定;既关乎农村,又涉及城市;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大计。抓职教就是抓经济、抓发展、抓民生、促和谐。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一法一办法”,紧紧围绕“三改一抓一构建”工作思路,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食品安全
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2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6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报告后,指出了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责成相关单位迅速行动,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剖析,研究对策,制定落实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机制不完善、关系未理顺的问题
按照国家、省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市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一)设立了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县级机构,行政编制10名,目前已到位8人,并已全面开展工作。
(二)及时调整部门职责。将市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正式移交,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逐步健全。
(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督促各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尽快落实,对未落实到位的,积极协调,加强督导。目前,卢氏县政府已经单独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其余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正在积极筹备中,预计年底之前人员、编制、经费等能够基本到位。
(五)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二、关于监管职责不清、管理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建立食品安全考核和问责制度。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政府各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按规定对各县(市、区)政府、政府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使各项监管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了《三门峡市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责,建立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避免各监管部门在工作衔接上出现交叉重复或监管漏洞。
(三)进一步提高和规范我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和完善了《三门峡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三门峡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各部门职责。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做到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三、关于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的问题
我市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有效的宣传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人人关心、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各监管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开展案卷评比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食品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从业者主体责任。
(三)利用节庆和新闻媒体加大宣传。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用开设食品安全专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公告、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推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构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的外部约束机制。
四、关于基础设施简陋、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市政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机构的人员、资金、技术、设备保障水平。
(一)监管人员配备。明确要求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配备要到位,要与监管任务相适应。
(二)资金保障。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市财政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相关经费足额预算、拨付到位,而且每年增长比例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同时,对于特殊情况给予追加,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检测检验体系。多渠道投入资金,改善我市食品检测检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食品检测检验体系,全面提高食品检测检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力度,坚持做好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2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 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汇报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在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参与热情,积极建言献策,围绕促进和改善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其中,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88件。尽管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较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所有建议件已全部办理完毕。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一)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A类)。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7件,占承办总数的42.0%。对具备解决条件的建议,市政府和各相关承办单位密切协作,全力推进,想方设法加以解决。如:郑建峡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市区主干道进行全物理隔离”的建议,市公安局进行了实地调研,就市区主干道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形成了专题报告,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迅速展开落实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如:李述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部门网络问政》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认真做好人民网三门峡市长留言版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的留言办理,并积极与市委组织部门、市委党校进行了沟通衔接,今年的秋季干部培训班已把网络问政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对学员进行了重点培训。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B类)。代表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3件,占承办总数的48.9%。对于建议中所提问题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协调难度比较大,解决周期比较长,人、财、物投入比较多,根据我市实际一时难以解决到位的建议。如:张振娥等代表提出的第12号“关于对沿黄公路进行客货分离升级改造”的建议,王海燕等代表提出的第15号“关于310国道客货车分流”的建议,马俊峰代表提出的第22号“关于修复卢氏县官坡镇大块至火神水毁公路”的建议等等,承办单位也都进行了实地调研,反复研究,提出了明确解决方案,列入以后计划逐步加以推进解决。
(三)由于政策和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C类)。代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因受政策、管理权限、资金等因素制约,现阶段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8件。
对于此类问题,我们在认真向代表们作好解释工作的同时,从实际出发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如:朱瑞丽等代表提出的第14号“关于解决交口乡卢家店、马家店群众出行乘车难”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局经过认真调研,认为卢家店、马家店线路沿线大多数为乡村,人口密度低,居民出行时间不固定,客流小且不稳定,目前尚不具备开通公交线路的条件。为此,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一是将在节假日高峰期定时、定点开通公交班车;二是进一步完善国道310沿线客运班线停车点,加大客运市场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拒载、甩客、倒客等行为,这些举措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谅解和肯定。
(四)关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共确定9件重点建议,对这些建议,市政府始终本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注重落实,提高质量”的原则,建议分解交办后,又召集重点建议办理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逐件分析,并及时向各主管副市长进行专项汇报,各主管副市长也对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了承办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为深刻领会代表意图,掌握问题实质,多次与代表进行沟通和联系,听取具体意见,商讨解决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定期进行督办,及时向市人大报告有关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办理工作结束后,市政府要求承办单位结合实际,针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全面进行总结,切切实实把重点建议落到实处,把问题解决到位。目前,9件重点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已解决的4件,正在逐步解决5件,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100%。
二、主要措施
每一件建议都凝聚着代表的心血,体现着人民群众的期待,办好这些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责无旁贷。历年来,市政府始终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我加压,注重实效,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我们重点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抓认识,统一思想,始终做到高度重视。坚持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作为抓好办理工作的切入点,始终把建议办理工作摆在重要工作日程。市长赵海燕同志在第一次市政府全体会议上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并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听取建议办理进展汇报,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各位分管副市长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措施,现场解决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及时总结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经验,认真查找近年来政府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部分办理单位和人员中出现的认识淡漠、落实滞后等问题进行专门强调,并及时进行了通报。各承办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将办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落实上竭尽全力。
(二)抓责任,细化分工,始终坚持领导牵头。始终坚持把责任意识贯穿于建议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基本做到了办理不决、责任不撤,效果不好、推进不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在办理工作中,坚持领导分口负责制,形成了市长负总责、分管副市长按分工负责、主管秘书长把关复核的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明确专职领导,成立专门的办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建议的承办落实。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各承办单位办理前都深入进行调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进行逐件研究、内容逐条分析,每一件都定领导、定科室、定时间、定人员、定要求,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三是实施目标管理。将办理工作列入了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评,市政府办公室适时召开例会、定期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实现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抓重点,关注民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讲求实效为目的,以代表集中反映的建议为重点,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核心,以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做到重点问题不绕道、重点解决,难点问题不拖拉、设法解决,热点问题不回避、尽力解决,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到位。一是重点建议重点办。对今年确定的9件重点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指示要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办理、办出成效,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一把手必须亲自负责,积极协调解决建议办理和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难点建议设法办。针对情况比较复杂、解决难度较大的建议,在办理前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问题“症结”所在,办理中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和不利因素,迎难而上,想方设法,集中力量,创造性开展工作;对短期确实难以一次性解决到位的,也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做到有序推进。三是热点建议尽力办。对群众反映强烈、代表反映集中的一些问题,既是热点,有时也是难点,市政府对这类问题高度重视,坚持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全力办理。比如,2012年8月13日,市长赵海燕、市长级干部崔保连和市委常委、副市长石迎军共同对公交车运营及市区道路交通拥堵等代表反映集中的建议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拿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
(四)抓协调,强化沟通,始终做到齐心协力。始终把沟通好、协调好、配合好作为落实好建议的必要因素。一是政府牵头抓协调。接件后,市政府办公室对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归纳梳理,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穿针引线”的主导作用和综合协调功能,及时收集、处理、传递和反馈办理过程中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主动做好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对涉及面广、协调难度较大的综合性建议,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积极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推进。二是部门联动聚合力。在联动件的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都能从大局出发,注重换位思考,主办单位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互通情况;协办单位做到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使办理的过程成为了解情况、倾听呼声、宣传政策、解决问题的过程。三是强化沟通促落实。一方面,是加强与人大代表之间的沟通。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办前拜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的要求,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办理针对性和时效性。特别是在重点建议办理上,直接与代表面对面交流,摸清代表提出建议的初衷,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得到了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支持、理解和配合,从而提升了办理水平。另一方面,市政府办公室也积极与市人大选工委加强沟通联络,定期汇报办理工作进展,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指导,根据要求及时调整办理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五)抓督查,注重质量,力争做到代表满意。始终把督促检查作为抓好办理落实的重要手段,坚持从细节入手,严格规范办理程序,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力求人大代表满意。一是严格办理标准。始终以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三率”为尺度,以代表满意为标准,把好答复内容、问题解决程度、走访回访“三道”关口,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办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二是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执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在办理前积极调研,了解意图;办理中做到程序不减、环节不漏;答复时做到逐件审核、逐条把关;办理后及时回访,反馈意见。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对建议落实情况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对办理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代表不满意的,责成有关部门重新办理落实,并加大督查力度,实施跟踪问效,直至代表满意为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12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政府及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办理水平有所提高,办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新进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办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仍有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答复、轻落实”、文来文往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极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中存在畏难情绪和推诿扯皮现象;三是承办队伍欠稳定,个别承办人员业务不熟,影响办理时效和质量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维护人大权威,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抓好建议办理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督促检查上有新举措。继续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市政府办公室将建立建议办理定期通报制度,就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实行周统计、月通报,总结交流办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办理中的薄弱环节,以此推动建议办理的高质量、高效率。办理结束后,扎实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积极跟踪问效。
(二)在考核机制上有新突破。进一步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完善办理工作网络,积极探索考评机制,通过制定详细的目标考核办法,将建议办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量化,不断激发承办单位办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办理质量的不断提升。
(三)在综合协调上有新进展。加大综合性建议的协调力度,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人大选工委,召集相关责任部门与代表进行面商座谈,听取意见,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同时,将进一步明确政府领导牵头协调制,切实提高代表关注、群众关心、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建议的解决率。
(四)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提升。进一步健全办理工作网络,扎实开展对办理工作人员特别是新调整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扎实的基础。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参阅件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2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的提出和交办情况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92件,其中议案转建议的9件。大会闭幕后,我们对92件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分类、编号和登记。从建议内容看,代表对民生相关的问题仍然较为关注,所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改善基础设施、优化道路规划、加强交通管理及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等几个方面。
按照《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规定,92件建议,属于市人民政府办理的88件;市文明办办理的1件;市编办办理的2件;市文联办理的1件。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始终保持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强协调督办和指导,对承办单位的答复件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把关,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符合要求的答复及时提出建议重新答复,有效的提高了办理质量。在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工作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目前代表所提的92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根据代表建议反馈卡和调研了解的情况统计,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总体较好,满意82件,占89.1%;基本满意10件,占10.9%。
从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统计的情况看,(A类)代表所提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8件,占41.3%;(B类)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4件,占47.8%;(C类)由于政策和条件限制,暂无法解决的10件,占10.9%。从办理情况看,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创新办理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严格落实办理制度。在代表建议交办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今年市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情况的汇报,研究办理意见。在代表建议办理中,赵海燕市长多次听取建议办理进展汇报,研究部署办理工作,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所涉及的内容,按照部门职责落实到有关单位,实行行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同时健全督查网络,规定办理时限,严格按照《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对于答复的文件一律按照要求以红头文件的形式答复,并标注有办理结果、联系人及电话等;并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将办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评,实现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查,注重落实。始终把建议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究实效、抓好落实上。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把由9件议案转为建议的作为重点建议办理,对这些建议,要求承办单位本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注重落实,提高质量”的原则进行办理。市政府又召集重点建议办理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向主管副市长进行专项汇报,各主管副市长也对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了承办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在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注重了办理实效,承办单位对能解决的问题,不等不靠,积极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或受政策、法律或资金限制的积极向代表解释,主动向上级部门反映,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主办单位积极牵好头、负好责,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使建议办理工作由被动向主动落实转变,保证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成效。
(三)认真负责,与代表沟通联系更加广泛。在建议办理过程中,许多承办单位不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积极让代表参与办理工作,确保和每位提议人见面,既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又提高了代表的满意率。如符永卫等1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保护卫家磨水库水源地确保三门峡市居民饮水安全的建议》(第1号),是由市水利局和市环保局共同办理的,他们积极与代表进行沟通,多次往返市县乡,确保和13位代表面对面,就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思路与代表进行沟通,得到了代表的充分肯定。朱瑞丽等代表提出的《交口乡卢家店、马家店群众出行乘车难的建议》(第14号),市交通运输局经过认真调研,结果表明两村沿线客流小,居民出行时间不固定,目前不具备开公交线路。为此,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一是在节假日定点开通公交班车;二是进一步完善国道310沿线客运停车点,加大对客运市场管理力度,这些措施得到了代表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结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成绩明显,但仍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一些承办单位领导对建议答复意见不把关,把办理工作看作是内设科室或者承办人的事情,甚至个别单位工作抓得不紧,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二是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存在,一些承办单位在书面答复上下了不少功夫,而忽视答复后的落实,只答复不落实的现象,造成一些建议年年提,年年得不到解决;三是有自提自答现象,对某些代表团代表提出的问题,而又转到那个代表所在的县(市)去办理,没有充分反映和体现代表的本意。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搞好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水平。召集县、市、区代表团负责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以此提高代表建议提出质量;组织建议办理任务重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学习考察外地建议办理工作经验,提高建议办理水平。
(二)重点建议重点办理。要根据代表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几件重点建议,交有关部门办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将重点建议内容、答复情况、落实情况、代表是否满意等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搞好跟踪督办,抓好落实。对列入计划逐步办理和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尽早落实到位,要跟踪督办,不能重答复轻落实。
(四)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激励约束机制。要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建议办理与推动部门工作紧密结合。适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推动整个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授予袁长祥等五位同志“三门峡市
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2年12月1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袁长祥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和《关于提请授予唐齐千等四名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经审议,同意授予袁长祥和唐齐千、张钟仪、施康安、过毓如五位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


关于提请授予袁长祥同志
“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

——2012年12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袁长祥同志自2008年担任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以来,积极与我市建立合作关系,大力支持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建设和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有效促进了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鉴于袁长祥同志为三门峡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拟授予袁长祥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
请予审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市长 赵海燕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提请授予唐齐千等四名同志
“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

——2012年12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1930年前后,陕州地区因连年大旱及战乱,老百姓饥寒交迫,许多人因此饿死。无锡唐滋镇、唐圻镇、张钟涛、华堂等慈善家得知情况,紧急筹款,派施襄臣、过智修等人冒着炮火,连续几年辗转来到陕州、灵宝、渑池等地设粥厂、放舍饭,赈济灾民,救人无数。并倡导恢复召公祠,重新立碑纪念,鼓舞陕州人民发扬召公敬德保民精神,反对战争、呼唤和平、不贪财物、不作盗贼、努力耕作,在当时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为表达感恩之心,将大爱无疆的理念发扬光大,引导更多人奉献爱心,齐心构建和谐社会;同时,深化三门峡与无锡两市人民之间的友谊,促进两市经贸、教育、文化等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拟授予唐滋镇、张钟涛、施襄臣、过智修等慈善家的后人唐齐千、张仲仪、施康安、过毓如等4名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
请予审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市长 赵海燕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
决 定

(2012年12月1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3日至24日在三门峡举行。
会议的建议议程:选举三门峡出席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草 案)

(2012年12月1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2月23日(星期日)
下午2时  代表团会
讨论修改本次大会选举办法
下午4时  举行第一次大会
1、大会开幕
2、表决本次大会选举办法
下午大会后 代表团会
1、酝酿代表候选人名单草案
2、推荐大会监票人
12月24日(星期一)
上午8时半 代表团会
继续酝酿代表候选人名单草案
下午2时半 举行第二次大会
1、表决监票人员名单
2、进行大会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3、大会闭幕
注: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2012年12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朝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报告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及代表资格审查的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我市六届人大代表名额332名,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330名。自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1名代表调离我市,湖滨区选举的周建强调到洛阳市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9条第一款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终止”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周建强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329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
会议有关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2年12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 王永利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副秘书长等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主席团和秘书长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拟由54人组成,具体是:(1)不在政府任职的是市人大代表的市委常委7人;(2)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4)市五届人大原副主任市六届人大党组成员4人;(5)市政协六届主席1人;(6)各代表团团长6人。
大会秘书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宗会同志兼任。
二、关于主席团常务主席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拟由15人组成,具体是:(1)市委书记、副书记(不含在政府任职的)2人;(2)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8人;(3)市五届人大原主任1人;(4)市五届人大原副主任六届人大党组成员4人。
三、关于副秘书长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副秘书长拟由10人组成,具体是: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宣传组组长及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
由于这次会议没有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的议程,因此不安排列席人员。

 

   
    
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
汇 报

——2012年12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杨治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把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13年1月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已经作出决定,要求省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于12月下旬选举产生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选区人民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选好出席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三门峡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促进三门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把这次会议开好,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了组织、成立了机构。各工作组按照主任会议的要求,本着及早动手、提前准备、通盘考虑、服务周到、更上档次的原则,大会秘书处各工作组均已积极开展工作。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在顺利进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可以如期举行。
一、代表团的组成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共组成7个代表团;6个县(市)、区各组成一个代表团;军分区、三门峡驻军和武警部队的代表组成解放军代表团。市直代表和中央、省、市属企业的代表分别参加原选举单位的代表团。
二、大会秘书处的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
大会设立秘书处,由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处下设6个工作组。即:秘书组、总务组、组织组、宣传组、信访组、警卫组。各组组长分别由有关方面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各项筹备和服务工作。大会秘书处各组工作人员以机关工作人员为主,若有不足,本着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从市直有关单位抽调。各代表团工作人员由各代表团负责选调。工作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办事能力强,认真负责,遵守纪律。
三、大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大会的宣传报道,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宣传我市实施“四大一高”战略、“三大战略定位”、“十六字目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采取的重大措施,宣传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取得的新成就。会议期间报纸、电台、电视台将用大量的篇幅对代表的重要意见和建议以及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作全面、及时的报道。
四、关于各代表团驻地和会议场所以及工作机构办公地点
这次会议代表驻地在大鹏国际酒店;湖滨区代表团按以往惯例,原则上不安排食宿,但在宾馆安排有办公地点。大会会场设在文体中心。各代表团会议和主席团各次会议地点均在文体中心。大会秘书处各工作组的办公地点,除警卫组、医疗室等少数机构外,均设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
(草 案)

(2012年12月1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次大会选举三门峡市出席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5名(含省下派参选代表5名),以下简称省人大代表。
第三条 省人大代表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代表10人以上也可以联合提名。代表候选人人数比应选人数多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进行差额选举。大会主席团应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人数二分之一时,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后,进行预选,预选计票结果向大会主席团报告,由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比应选人数多五分之一的差额数,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第四条 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候选人,由提名者填写《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8时。联合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交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才有效。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联名者如果要求撤销提名,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果不愿意被提名时,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大会主席团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向联名代表说明。
除被提名人拒绝外,主席团应将所提候选人提交代表酝酿、协商。
第五条 大会主席团应当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并印发有关资料。大会期间,代表要求印发某个候选人的文字材料,应报大会主席团同意,未经主席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向大会传递和印发候选人的文字材料。
第六条 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大会选举由主席团主持。
如果进行预选,则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参加预选会议的代表超过该代表团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进行预选。预选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由各代表团团长主持,各代表团分别投票,大会秘书处统一计票。预选时不得另选他人。
预选和大会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七条 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代表画写选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如果赞成所提的某候选人,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如果不赞成某候选人,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如另选他人,应先在某一候选人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然后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另选人不计得票。对某候选人表示弃权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也不能另选他人。若因符号不准,字迹不清而无法辨认的,该候选人选票视为废票。如选票画错,可向计票人员提出,经大会主持人批准,始得换发选票。如果到会的代表因故不能画写选票,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为画写,受委托人必须在该代表的监督下按照其意愿画写选票。
第八条 预选和大会选举时,发出的选票数与到会的代表数相符,才能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九条 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少于或者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十条 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进行差额选举。另行选举时,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第十一条 大会选举设监票人9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与会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从监票人中产生,经主席团会议审议并提交大会通过后,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对大会选举发票、投票和计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预选设总监票人1名,每一代表团设监票人2名。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监票人由代表团推荐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对预选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次大会所有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
预选和大会选举总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在代表中指定,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在大会工作人员中指定。
第十二条 大会印制1种选票:三门峡市出席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选票为大红色,候选人按姓名笔画排序。
会场设4个选区,主席台一个,台下三个,每个选区1个票箱,代表按选区分别到指定票箱投票。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先在本选区投票,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第十三条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计票人清点选票,监票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由总监票人将汇总票数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完毕,总计票、总监票审查并签名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第十四条 本办法经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实施。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关于提请任命梅良川、孙天成同志职务的议案

——2012年12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提请:
任命梅良川同志为三门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门峡市文物局)局长;
任命孙天成同志为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请予审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市长 赵海燕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提请任命杨镜炜同志职务的议案

——2012年12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提请任命杨镜炜同志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请予审议。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邱 恺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拟任命人员表态发言摘录

一、孙天成

今天,我被赵海燕市长提名为三门峡市工信局局长人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能够被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我决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领导的厚望,必将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尽心竭力抓工业,全心全意谋发展,我有信心、有能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推动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此,我决心做到:
(一)注重学习,科学决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政治理论及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成为政治合格、业务熟练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注意调动和发挥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勇于决策,敢于担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目前,我市工业经济虽然面临着一些困难,但更存在着不少发展机遇。为此,我决心带领全市工业系统干部职工,化压力为动力,迎难而上,攻难克坚,干出实效。一是调结构促转型。巩固传统产业的支柱地位,拉长产业链条,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加快高新技术及新兴高成长性产业的战略性集聚,形成新的产业群,实现高新产业规模化。二是抓服务促运行。不断增强对企业的社会保障和综合服务能力,提高预测水平,准确把握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升运行质量。三是靠创新求突破。立足当前我市工业实际,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实现速度与质量相协调、规模与效益共提升的良好局面。
(三)廉洁自律,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树正气,倡新风,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履行宪法及各项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努力改进工作,以高标准、高质量、求实效、创一流的工作报效于民。
总之,如果能让我担当工信局局长的重任,我将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贯彻落实“四大一高”战略,以工业的平稳较快增长,引领三产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打造“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的三门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梅良川

这次人大常委会提名我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是对我的极大信任与关爱,更是对我的希望和重托。深感自豪,同时也感到责任之重大、任务之艰巨!为担当此任,做好工作,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不懈努力:
(一)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始终把学习作为加强修养、提升境界、增长知识的立身之本;始终把学习作为开阔眼界、提高认识、增强能力的为政之本;始终把学习作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干事之本。
(二)坚持实干。围绕“四大一高”战略,抢抓文化发展的大好机遇,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说大话、空话,不做表面文章,深入基层,扑下身子,扎扎实实的工作,实实在在的干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三)搞好团结。把团结同志作为一种境界和能力。在坚持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始终维护好班子的团结,维护好全系统的和谐稳定,维护好当前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发展的大好局面,凝心聚力,共谋发展。
(四)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折不扣地贯彻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虚心听取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对文化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主动征求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的意见,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全市人民的监督之下。
(五)廉洁为官。倍加珍惜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信任,始终以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努力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从政,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今天,如果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牢记使命,遵纪守法,忠诚履职,恪尽职守,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监督,绝不辜负人大的信任、希望和重托,在“四大一高”的旗帜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三门峡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竭尽全力。

三、杨镜炜

根据工作需要,我被提名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我感到非常荣幸。首先,我要感谢组织上多年来对我的教育和培养!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不负重托,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充实和完善自己,切实承担起这样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摆正自身位置。我要时刻警醒自己,之所以有机会在更广阔的平台上为党和人民多做一些事情,完全是组织培养、领导信任、同志们支持的结果,自己只有发奋图强,忘我拼搏,才能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分管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院工作大局,摆正位置,找准坐标,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日常工作经常沟通,主动维护院党组和检察长的权威。坚决贯彻执行党组决策,自觉做到不越权、不越位、不揽功、不诿过,确保党组决策在自己手中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成空架。
(二)坚持学习为先,提升政治素养。要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第一要务,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的系统性研究。进一步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方法措施。
(三)自觉接受监督,践行执法为民。主动把自身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案件、事项,虚心听取批评、建议和意见,把接受监督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的过程,通过扎实有效地做好自身分管工作,促进法律监督的不断加强和改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三门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四)强化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始终坚持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的原则,以身作则,以德服人,以行率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时刻注意检点自己的言行,管得住身心,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经得住考验,以自身行动为检察干警做出表率,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副检察长一职,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如果能够通过对我的任职,我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牢记宗旨,坚定信念,奋发有为,勤奋工作,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的三门峡贡献出全部力量!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12月1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孙天成同志为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梅良川同志为三门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门峡市文物局)局长。
任命:
杨镜炜同志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
副主任:孙宗会  肖群兰  张朝红  李宝洲  吕均平  裴富平
秘书长:杨治安
委 员:王永利  王永胜  卢夏慧  严汉英  杜宗文  李怀国  李述勇  杨岱平
    杨绍华  宋中魁  宋海军  张 劲  张志鹏  张淑敏  张鹏飞  武跃峰
    赵节跃  赵跃进  钱随章  靳跃军
缺席人员
主 任:王建勋
委 员:上官卿  庆志英  张廷善  张高山  陈治华  尚 正  高九思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李 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松勤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武少峰 市教育局局长
郑建锋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史 瑜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薛建峡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李志增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邱 恺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爱霞 卢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方建民 灵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满向阳 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霞青 湖滨区人大常委副会主任
杨鸿杰 渑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长富 义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崔群跃 市人大代表
梁志斌 市人大代表
秦艳琴 市人大代表
何宝林 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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