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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号公报
发布日期:2013-05-02 信息来源:未知

2013年
第4号
(总第156号)
3月4日出版

目录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1)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
气象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张建军(1)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民事审判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李志增(3)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
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7)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
可检察机关对市人大代表董毅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的决定(9)
关于主任会议许可检察机关对市人大代表董毅劭依法采
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张朝红(9)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10)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草案)(11)
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代表
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张朝红(12)
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名单
(草案)的说明王永利(13)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14)
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
情况的汇报杨治安(15)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王建勋(16)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21)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21)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2013年2月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三门峡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勋主持会议,副主任孙宗会、肖群兰、张朝红、李宝洲、吕均平、裴富平,秘书长杨治安及24位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气象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审判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对市六届人大代表董毅劭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会议日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及补选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的说明以及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有关名单(草案);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商议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战荣,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建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司玉新,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气象工作
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3年2月1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2年10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气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市气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对市政府气象工作进行了评议和满意度测评。2012年11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对市政府气象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三人常〔2012〕22号),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安排市气象局对照评议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气象探测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问题
(一)完善机制,加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气象法》和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将气象部门纳入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并明确规定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未经气象部门审核同意的工程项目不得动工,为从源头上抓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采取措施,保护现有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受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三门峡气象观测站、卢氏气象观测站、灵宝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已经遭受严重破坏,即将搬迁。在迁站之前,我们仍采取措施对现有观测站的探测环境进行保护,防止出现新的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现象。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执法力度。2012年11月30日,在《三门峡日报》全文刊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2年12月4日,在湖滨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对《条例》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展出宣传版面4块,发放宣传资料4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
(三)着眼长远,对新建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进行保护。目前,灵宝气象观测站迁建方案已征得河南省气象局同意。三门峡气象观测站、卢氏气象观测站迁建方案已按规定上报河南省气象局,正等待审批。气象部门将根据上级批复精神,按照有利于探测环境长远保护原则建设一流台站。渑池县气象局即将对现有气象观测站进行综合改造。气象部门在新建或改造气象台站的同时,抓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杜绝破坏新建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的事件发生。
二、关于防雷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隐患的问题
(一)建立防雷安全大宣传工作机制。每年雷雨季节前到汛期结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方式,集中宣传防雷科普知识;在气象日、科普宣传周等活动期间,深入开展防雷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活动,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防雷安全意识。
(二)严格履行防雷安全社会管理职能。一是建立联审联办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办理力度,建设项目防雷设计未经气象部门审核,不得通过审批,从源头上把好防雷安全的关口。二是进一步加大防雷安全行政执法力度。对未经防雷图纸审核即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大行政执法检查,督促违法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全市中小学校防雷安全管理。一是为全市没有防雷设施的中小学校安装防雷设施。由于该项工程投资较大,目前采取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方式,分阶段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防雷设施安装工程,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部完成。二是将中小学校防雷安全检测纳入中小学校目标管理,检测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三、关于气象公众服务能力与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的问题
(一)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
1.加强监测网络建设。认真落实《三门峡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三政〔2012〕73号印发),加快推进区域自动气象站、自动土壤水分监测站等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全面提升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支撑能力。
2.强化监测预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乡村、江河流域、水库库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着力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精确度。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加密观测、滚动会商和准确预报,重点针对突发暴雨、强对流天气等强化实况监测和实时预警,对灾害发生时间、强度、变化趋势以及影响区域等进行科学判断,提高预报精细化水平。
3.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对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和局地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等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减少审批环节,及时通过政府应急平台,第一时间向全市手机用户发布。常规天气预报,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
4.健全完善气象信息传播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进一步加大气象部门与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通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气象信息传播机制,着力增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真正使公共气象服务做到无死角、无盲区。
(二)气象信息共享
1.升级改造现有气象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市气象局已与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运城市,以及洛阳市建立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并与我市农业、林业园林、水利等部门建立气象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抓好黄河防汛气象服务和农林生产气象服务。市气象局根据近年来信息共享情况及时对共享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以便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服务。
2.健全完善部门间气象信息共享平台。近期,市气象局对交通运输、铁路、供电等部门开展气象信息需求服务调研,并根据不同受众、不同需求,充分利用和发挥现代互联网的优势,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满足不同群体对气象信息的需求,真正实现“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要求。
四、关于对气象知识的普及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建立气象知识宣传工作常态机制。在每日发布的电视、电台气象预报节目中,增添对气象专业术语的解释和说明,让广大市民和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即能掌握学习。
(二)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大力普及气象科普知识。目前全市共安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乡村大喇叭96个、电子显示屏45个,建立乡村气象信息服务站22个,发展气象信息员2055人。气象部门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乡村大喇叭、乡村气象信息服务站的作用,宣传普及气象科普知识。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气象信息员培训力度,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使其成为农村宣传气象科普知识的主力军。
(三)汛前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在每年汛期前,通过市级主流媒体加强防汛工作宣传力度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
(四)特定时期大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在气象日、科普宣传周、法制宣传日,利用电视、报纸、报刊、传单、专栏做好气象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气象法律法规意识下一步,我们将以人大审议为契机,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提高气象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民事审判工作
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3年2月1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志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对2010年以来我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检查评议,并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听取了三门峡市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做出了公正客观的评价。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仍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中肯的改进建议。我们在接到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之后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中院党组会、中院部门负责人会议以及包括基层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参加的全体干警大会,通报了人大检查评议的情况。中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突出重点,采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反馈意见中提出的5个问题、4条建议得到及时的、根本的解决,并以这次整改活动为契机,推进法院全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院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肃的态度以及饱满的热情,针对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针对建议开展了认真的整改。截止目前,整改活动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在我代表两级法院将整改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委员汇报如下:
一、关于“少数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及“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建议
针对有群众反映立案难,湖滨区法院解决协调好确保案件质量与保障群众诉权之间的关系,一是积极推行公开立案。在立案大厅公布立案条件、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信息,设立导诉台,由导诉员引导当事人诉讼,让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一次性完成诉讼立案,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二是主动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立案服务。特别对涉及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军人家属、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等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移送、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做到大门敞开、方便诉讼。义马法院进一步简化立案环节,特别简化诉讼费用减、缓、免、退程序,立案时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材料,避免当事人跑“冤枉路”,确有重大疑难、容易引发信访事项的案件及时层报领导迅速决策,缩短立案审查时间。目前全市法院均在立案大厅建立了案件信息电子查询系统,在所有人民法庭全面推行了“便民小黑板”,方便群众来诉来访。中院同时注重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科学的立、结案考评机制,为依法立案、解决立案难问题创造良好的环境。取消以前的结案率而代之以审限内结案率,每月对干警办案情况进行考评,彻底消除年底不受理案件的弊端;二是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有关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或先行处理以后,那些重大复杂的案件再进入诉讼程序;三是完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立案监督,发现下级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不予立案的,责令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或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立案;四是加大立案法官的业务培训力度,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做到符合条件的案件应立尽立,确保法院的立案工作质量。
针对案件超审限、庭审程序有瑕疵、文书质量存在的问题,全市法院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顿活动,紧紧围绕抓审判管理促审判质效这一目标,一是扎实开展了案件评查、庭审评查、文书评查、卷宗评查“四评查”活动。全市法院共对226起案件、396个庭审、10300份裁判文书、770件卷宗进行了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人迅速整改,并定期召开专题讲评会进行专门讲评;二是规范发回重审,防止程序滥用。2012年,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较上年下降40%,有效防止了案件上下反复,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对超审限案件重点督导,实行零容忍。对各类案件从立案、分案、开庭、合议、撰写审理报告、提交审委会到裁判文书的审核、签发、送达、归档等各环节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时刻绷紧效率弦。同时加强审限排查,严格限定扣除、延长、中止审限的适用条件及审批程序,逐月对各部门及干警法定审限内结案情况及平均结案周期进行通报排名,杜绝随意扣除、延长审限情况发生。纪检部门加强审限督查,对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审限或因超审限引起当事人信访的,一律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截止2012年底,中院平均结案周期仅为45天,较上年减少34天,91起超审限案件全部得到纠正,3名干警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1名干警被诫勉谈话。6月份以来没有新的超审限案件发生。
通过多项措施的落实,全市法院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文明化程度都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实现了案件质量、办案效率、社会效果等多项主要工作评价指标,在全省法院排名中名列前茅的好成绩。中院审判质效评估综合指标在全省18个中级法院中名列第4名,较上半年上升了11个位次,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中院工作信息《三门峡中院六项措施提高审判质效效果好》分别得到市委书记杨树平、市委副书记郭绍伟、市委政法委书记易树学的批示,要求在全市政法机关推广我院的先进经验。
二、关于“部分案件处理难度大、信访压力大”的问题及“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的建议
(一)积极开展诉前化解工作。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立案时经初步审查认为案件有调解可能,经当事人同意后,委托双方村组织、社会法庭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组织等对争议先行调解。对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由立案庭立即移转审判庭审查并出具调解书,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又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及时受理,快速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立案后,除法律规定不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外均先行调解,力促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进入审判程序之前。
(二)大力强化诉讼调解,提高调解能力。我们多次组织召开调解经验交流会,总结工作经验,开展优秀调解案例和调解能手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民事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树立正确调解理念,实现调解最佳效果。同时注重调解与巡回审判的有机结合,围绕“法官主导下适度社会化”工作思路,建立完善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各种社会组织团体调解等的对接工作机制,努力做到调解全程化、方式人格化、主体多元化。2012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5588件,调解撤诉率达58.9%。
(三)认真做好判后答疑。承办法官在宣判之时不是简单一读了之,而是耐心细致向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作释疑解惑,向当事人解释、说明纠纷争议的事实、证据、判决的法律依据,对当事人做到有问必答。同时将判后答疑和判后调解有机结合,要求各合议庭除在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做好调解工作外,要舍得花时间,费精力,做好宣判后到判决生效前时间段内的案件调解工作,以缓解执行压力,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以真正化解。
(四)努力化解涉诉信访,全面实现社会和谐。全市法院以“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坚持院长天天接访、律师参访、群众点访、电话信访、双向承诺、信访听证等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探索实行信访听证制度,邀请信访人的亲朋好友、村委会干部、律师等,到信访人所在村庄、社区等,举行信访案件听证会,将信访案件最大限度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有效减少无理缠访、闹访,全年共开展信访听证86次,化解信访案件39件;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活动,截止2012年底,全市两级法院党组成员共对128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亲自包案,亲自办理,亲自回访,一批疑难信访老案得以彻底化解。确保了十八大期间没有来自我市法院涉诉信访方面的干扰。
三、关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及“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的建议
案多人少矛盾在基层法院比较突出。渑池法院先后对民事庭和五个人民法庭的审判力量进行了重组和调整,按照“严进高配”原则,配齐配强了人民法庭庭长;坚持把人民法庭做为锻炼年轻干警的舞台,要求新进人员首先到法庭工作,为人民法庭新配了5名年轻干警,缓解了警力不足问题;经多方协调和争取,为民事审判部门筹集专项办案经费10万余元,为民事业务部门更新了部分办案办公设备。卢氏法院重新整合了全院的审判资源,精简后勤及综合部门人员,将有审判职称的人员向民商事审判部门倾斜,优化组合,使审判效率最大化;同时积极向党委、政府申请,增加招录相关人员充实民商事审判队伍。
中院开展领导示范办案,发挥引领作用。出台了《关于规范院长庭长办案的若干规定》,对院长、庭长在审判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履职方式、监督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将履职及办案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院长、庭长个人绩效考评,作为对其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2012年,市中级法院掀起院领导带头办案、庭长竞相办案工作热潮,院领导办案数较上年同期增加4倍,庭长办案数增加3.7倍,副庭长办案数增加2倍。同时实行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办案结对互助,既实现了对审判业务和综合管理工作的互促共进,也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整体综合素质。
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干警的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司法水平。每月举办专题知识讲座,一把手带头并由其他院领导、庭长等轮流为干警进行业务知识、法律文书制作辅导,定期对干警进行业务考试,以考促学,促使干警加强学习;开设法律大讲堂,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为干警进行新型法律法规的业务专题辅导;积极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开展院校合作,促进审判实践和法学研究有机结合,努力为法院培养越来越多知识型、学习型、全面型、专家型的法官。
四、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
在全市法院积极组织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使十八大精神成为指导实践、推动法院工作的行动纲领。持续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及“人们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努力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真正成为全体干警自觉践行的价值追求。
充分发挥司法资源优势,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中院出台了服务保障我市项目建设及“四大一高”战略的实施意见,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地司法支撑。妥善审理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土地征收、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等纠纷,审结该类案件49件,排除经济发展障碍;妥善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破产改制、知识产权等民商事纠纷,审结该类案件1434件,服务经济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全面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审结各类金融纠纷310件,标的额2.3亿元,促进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开展“万名法官访万企、进万村”活动,全市249名法官主动深入1174家企业、农户,征集意见建议,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发展难题,助推新农村建设。
同时强化便民措施,维护社会稳定。高度重视弱势群体保护,临近岁末再次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2012年共为192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近500万元;两级法院共成立九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925件,结案率达90%;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157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110余万元,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法院民事审判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和成绩,但我们深知离人民群众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少数法官的司法观念、业务能力与法院工作发展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少数法官工作作风不实、职业操守不强、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我们将继续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力争在2013年使全市法院的管理水平、法官综合素质、办案质量和效率再上新台阶,为三门峡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四大一高”战略的实施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在这里,我再次代表全市法院的干警向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特此报告。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污水处理厂
建设运行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3年2月1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接到《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书第7号)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由市环保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问题
为加快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一是市长赵海燕约谈了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明确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具体时限,要求提标改造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二是市环保局安排专人进行督导,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全力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三是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压驱动,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四是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列入各县(市、区)政府2013年责任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各县(市、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情况。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均在积极建设中,基本达到预期进度。其中,卢氏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毕,已进水调试;灵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基本改造完毕,目前一条生产线已进水调试;渑池县拟对渑池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扩建完成后,将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合并;义马市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和中持(北京)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商谈收购事宜,完成收购后即可开工;陕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新建市污水处理厂合并进行。
(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各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义马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基本完工,预计2013年3月进水调试,5月底投运。渑池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渑池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11月底投入调试,目前运行正常,已通过环保验收。陕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基本建成,目前准备开始设备安装。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完工,设备安装完毕,已完成单项调试。灵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体完工,设备安装完毕,已进水调试;灵宝市城东(川口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已开工,目前正在土建;城西(豫灵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准备前期工作,目前可研报告完成,土地已征。卢氏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科研、环评、土地手续批复已完成,待天气变暖后,即可开工。市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工程土建基本完成,目前生化池、沉淀池等主体工程正在建设中。
二、关于高标准推进配套管网建设问题
(一)坚持“厂网同步”的原则,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要求城建部门将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尽快编制科学、完善、具有指导意义的污水管网专项规划,严格设计,确保两者同时施工,同时完工,同时运行。
(二)加快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步伐,对原有雨污不分的排水设施进行改造,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有效减轻污水处理压力,减少水资源污染。目前,市区涧河九孔桥上游(铝厂片区)生活污水已全部进入市区污水管网;209国道以西生活污水局域管网已经全部建成,待市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工程配套污水管网建成后,即可对接;市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工程配套污水管网正在建设中,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搬迁工程建成前完工。
三、关于理顺管理体制的问题
为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职责。由县(市、区)政府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和考核制度;环保部门依法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和水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达标排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配合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的监管相关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进一步明确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监管等相关职责,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建立起“权责统一、上下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有序建设和正常运行。
四、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和污泥回收利用的问题
(一)中水回用问题。市政府正在积极推进中水利用工作,把中水利用纳入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要求新建工业项目,能利用中水的不允许使用优质水;要求现有工业企业能够使用中水的,要削减优质水指标,逐步用中水替代。目前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已建成,设计日产中水2.5万吨,目前正在安装电路,待通电后即可投入使用,该项目生产的中水可供义马市西部工业区工业企业做循环冷却水使用,也可作为城市景观用水。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义马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日产中水1.3万吨,目前蓄水池、泵站已建成,计划与污水处理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市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工程已将中水回用项目纳入计划,正在与西站区域内华阳电力公司、开曼铝业等大型企业对接。同时,积极研究制定中水回用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
(二)污泥无害化处置问题。市政府已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的重要意义,下一步将以“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以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手段,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为重点,进行统筹规划,全力以赴做好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确保在“十二五”期间污泥全部做到无害化集中处置。
五、关于落实政策,理顺污水处理费用支付关系的问题
污水处理设施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城市基础设施,必须及时征缴污水处理费并及时拨付才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目前,我市已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强化污水处理费的征缴和拨付。由城建部门定期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进行督促核查,对长期拖欠和拒交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求财政部门将污水处理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运营单位。目前,财政部门已对部分拖欠费用进行了拨付,保障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剩余费用已纳入拨付计划,将逐步拨付到位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契机,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把污水处理厂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面加快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特此报告。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检察机关对市人大代表
董毅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3年2月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红《关于主任会议许可检察机关对市人大代表董毅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同意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董毅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意见,现予确认。

关于主任会议许可检察机关对市人大代表
董毅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

——2013年2月1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朝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主任会议许可检察机关对市人大代表董毅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市六届人大代表董毅劭涉嫌受贿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规定,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市人大代表董毅劭采取强制措施(三检反贪强许〔2012〕01号)。
报告称:“犯罪嫌疑人董毅劭,男,1964年11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1221196411110018,河南省渑池县人,汉族,本科学历,渑池县林业局局长,党委委员,副县级。三门峡市第六届人大代表。住渑池县会盟小区6排11号。
涉嫌犯罪事实:
1、2004年6月、2006年春节前、2007年春节前,原在坡头乡开铝矿的王雪杰为了得到董毅劭的帮助,分三次分别给董毅劭送了2万元、1万元、2万元,共计5万元人民币。2012年7月,王雪杰外甥吴方宇因工作期间玩游戏被纪委抓到,为了不被处理,王雪杰送给董毅劭5000元丹尼斯购物卡。董毅劭将该5万元人民币和5000元丹尼斯卡据为己有。
2、2005年春节前、2006年春节前、2007年春节前,原在坡头乡开铁矿的王桂强为了得到董毅劭的帮助,分三次分别给董毅劭2万元、1万元、1万元,共计4万元人民币。董毅劭将该4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
3、2007年春节前、2008年春节前、2009年春节前,原在坡头乡开矿的白云鹏分三次给董毅劭2万元、2万元、1万元、共计5万元人民币。董毅劭将该5万元据为己有。
综上所述,董毅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4.5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受贿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提请许可对市人大代表董毅劭采取强制措施。”
为确保案件的及时查处,根据《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制度》第七条第11款“在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如果因为现行犯罪必须对其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而又不能立即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时,可以先由主任会议许可,再由主任会议提请下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确认”的规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审查了《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三门峡市人大代表董毅劭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认为有采取强制措施之必要,决定予以许可。现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确认。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

(2013年2月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2月19日至21日在三门峡举行。
会议的建议议程:(一)听取和审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三门峡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三门峡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四)听取和审议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事项。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
(草 案)

(2013年2月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月19日(星期二)
  上午八时半 举行第一次大会
1、举行大会开幕式
2、市人民政府市长赵海燕作政府工作报告
3、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4、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2012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第一次大会结束后 代表团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预算报告
  下午二时半 代表团会
1、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预算报告
2、审议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月20日(星期三)
  上午八时半 举行第二次大会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勋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恺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第二次大会结束后 代表团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二时半 代表团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2月21日(星期四)
  上午八时半 代表团会
1、审议各项决议草案
2、酝酿候选人名单草案
  上午十一时 代表团会酝酿正式候选人名单
  下午二时半 举行第三次大会(选举、闭幕)
1、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2、进行大会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3、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4、举行大会闭幕式
注:日程如需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的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13年2月1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朝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报告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的六届人大代表名额332名,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实有代表329名。自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董毅劭因涉嫌经济犯罪提出辞去市六届人大代表职务,渑池县人大召开了常委会决定接受董毅劭的辞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关于“辞职被接受的,其代表资格终止”的规定,董毅劭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和工作需要,义马市人大常委会补选了张桂珠、李隽瑜;渑池县人大常委会补选了付晓亚;陕县人大常委会补选了钭正刚为市六届人大代表。
以上代表变动和补选情况,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张桂珠、付晓亚、李隽瑜、钭正刚的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补选的4名代表资格确认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332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有关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3年2月1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 王永利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副秘书长等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主席团和秘书长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拟由56人组成,具体是:(1)不在政府任职的是市人大代表的市委常委7人;(2)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4)市五届人大原副主任市六届人大党组成员4人;(5)市政协六届主席1人;(6)各代表团团长6人;(7)新提名本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2人。
大会秘书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宗会同志兼任。
二、关于主席团常务主席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拟由15人组成,具体是:(1)市委书记、副书记(不含在政府任职的)2人;(2)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8人;(3)市五届人大原主任1人;(4)市五届人大原副主任六届人大党组成员4人。
三、关于副秘书长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副秘书长拟由10人组成,具体是: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宣传组组长及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
四、关于列席人员
不是市六届人大代表的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不是市六届人大代表的全国人大代表;不是市六届人大代表的市直正县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是市六届人大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实职干部;不是市六届人大代表的各县(市)、区组织部长;不是市六届人大代表的垂直管理部门和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关于列席人员的分团问题,根据往届惯例,由大会组织组根据情况分配到各代表团活动。列席人员只参加大会开幕式、闭幕式、听取和讨论各项工作报告。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草案)

(2013年2月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次大会补选: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人。
第三条 补选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必须在“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上如实填写被提名人的情况和提名理由,签上提名人的姓名。除被提名人拒绝接受提名外,主席团应将所提候选人提交代表团酝酿协商,依法列入候选人名单。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月21日上午10时。
第四条 本次提名补选的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采取等额选举。
第五条 补选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条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加选举大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第七条 选举在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大会设总监票1名、监票8名,由大会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通过;总计票1名、计票6名,保密员2名,由大会秘书处从工作人员中指定。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和计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条 大会设4个选票箱。选举时,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一个“○”;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一个“×”;如另选他人,应先在反对的候选人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一个“×”,然后在另选人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一个“○”。如果对候选人表示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弃权后不得另选他人。画写选票一律用大会统一发给的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若因符号不准,字迹不清而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如选票画错,可向计票人员提出,经大会主持人批准,始得换发选票。代表本人不能画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画写,被委托人必须按委托人的意愿画写。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第九条 大会选举时,发出的选票与到会的代表数相符,才能进行选举。投票完毕,当场启封票箱,清点选票,清点结果由总监票人签名报告大会主持人。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实发票数的,本次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实发票数的,本次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
第十条 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审查并签名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第十一条 有关候选人的材料,除大会主席团和秘书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向大会传送和印发。
为保障代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在大会选举期间违反《选举法》和本《选举办法》者,由大会主席团责成有关方面及时调查,弄清情况,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本选举办法经全体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或遇到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关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013年2月1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杨治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常委会汇报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拟定于2月19日至21日召开。这次会议筹备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筹备工作,保证开好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了组织、成立了机构。各工作组按照主任会议的要求,本着及早动手、提前准备、通盘考虑、周到服务、更上档次的原则,大会秘书处各工作组均已积极开展工作。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在顺利进行,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可以如期举行。
一、代表团的组成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共组成7个代表团;6个县(市)、区各组成一个代表团;军分区、三门峡驻军和武警部队的代表组成解放军代表团。市直代表和中央、省、市属企业的代表分别参加原选举单位的代表团。
二、大会秘书处的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
大会设立秘书处,由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处下设9个工作组。即:秘书组、总务组、组织组、计财组、宣传组、议案组、简报组、信访组、警卫组。各组组长分别由有关方面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各项筹备和服务工作。本着简化办会的考虑,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大会秘书处各组成员以机关工作人员为主,若有不足,本着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从市直有关单位抽调。各代表团工作人员由各代表团负责选调。工作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办事能力强,认真负责,遵守纪律。
三、大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大会的宣传报道,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宣传我市实施“四大一高”战略、“三大战略定位”、“十六字目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采取的重大措施,宣传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取得的新成就。会议期间报纸、电台、电视台要坚持民主、求实、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讲究宣传艺术和方式方法,用大量的篇幅对代表的重要意见和建议以及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作全面、及时的报道,为大会圆满成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关于各代表团驻地和会议场所以及工作机构办公地点
这次会议代表驻地在大鹏国际酒店和烟草大厦;湖滨区代表团按惯例,原则上不安排食宿,但在宾馆安排办公地点。大会会场设在文体中心。各代表团会议和主席团各次会议地点均在文体中心。大会秘书处各工作组的办公地点,除警卫组、医疗室等少数机构外,均设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五、会议简报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简报组按照会议指导思想制定了工作方案,要求各代表团编发简报的期数原则上为2至3期,内容为主要反映代表在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时的重要意见和建议,不忽视代表们发表的不同意见,特别是一些中肯的批评意见。凡与会议无关的内容和过多介绍本地情况的简报一律不发。
以上汇报,请审议。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审议稿)

——2013年2月1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建勋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三大战略定位”、“四大一高”战略,“求转、求进、求实”的总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
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三化”协调发展是当前我市的中心任务。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着力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新作为。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发展合力。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和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做到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合拍共振,共促发展。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就作出了《关于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号召全市人民按照市委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抓好落实。为了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又专门出台了《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人大系统充分认识实施“四大一高”战略的重大意义,主动融入,有效作为,推动“四大一高”战略的顺利实施。
其次,密切配合支持,确保顺利推进。为推动市委重大决策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大一高”战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了“大通关、大交通、大商贸、大旅游”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专题调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在个别地方和方面,发展环境不够优越,少数部门和个人大局意识不强,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严重,吃拿卡要、欺行霸市、阻挠工程进展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在发展过程中,高端技术人才缺乏、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第三产业比重较低、景区建设滞后、企业融资还比较困难等问题。调研报告呈送市委后,市委书记杨树平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作出了重要批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改进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服务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是人大工作的首要职责。市人大常委会为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着力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新作为。
严格预算、计划的监督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的决议,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严把预算调整关,通过认真审议,以决议形式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确保预算调整的严肃性。认真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对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围绕改善民生,开展工作监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力求在促进民生改善上实现新作为。我们听取审议了食品安全卫生专项工作报告。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市食品监管机制不完善、职责不明确等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确保全市人民吃得放心。听取审议了医疗保险改革专项工作报告。医疗保险改革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目前群众住院报销不便,医院检查项目过多、费用过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三者之间对接困难等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扩大医保覆盖面,尽快建立医保联网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逐步提高医保水平。听取审议了水利建设专项工作报告。针对我市农田水利建设薄弱、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现状组织调研,建议市人民政府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提高抗旱救灾应急能力,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听取评议了气象工作专项报告。针对我市气象探测环境不佳、公众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建议市政府采取措施,充分发挥气象探测作用,加强增雨工作,不断提高气象服务水平。持续关注环境保护和城市污水处理工作。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土地日”等重大纪念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配合“中华环保世纪行”在我市的采访,深入开展“三门峡环保世纪行”活动,曝光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促进了生态宜居三门峡建设。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城市污水处理工作作为监督重点,在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后,对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管网配套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建议,要求整改。
高度关注十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视察组,对三门峡海关、文化公园、传媒大厦、黄河公园等“十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如期兑现对全市人民的郑重承诺,取信于民,惠及百姓。对2013年的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谋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真正使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
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专项报告,对我市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标准化引领战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要着力解决品牌影响力不够、小作坊监管不力、质检技术装备落后等问题,促进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听取审议了民族宗教工作专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视察组,深入宗教场所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进行调研,建议市人民政府强化监管,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击邪教势力,保持宗教信仰的良好秩序。高度重视和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着力改进信访办法,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迫切问题和合理诉求。2012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36人次。其中来信215件,来访621人次,重点督办信访案件18件。
加强法制建设,开展司法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影响民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关键所在。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在推进依法治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实现新作为。我们组织开展了民事审判工作专项评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少数民事案件审判质量不高、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要求审判机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司法,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高办案水平;组织实施了对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职业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认真整改,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共受理“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25件,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问题,督促有关制定机关予以纠正。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调研检查,圆满完成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紧紧围绕党管干部的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依照法律程序任免干部,确保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全部实现。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任前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形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真正做到执政为民。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73人次,保证了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力赋予和地方国家机关的高效运转。
四、紧紧围绕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着力在支持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中实现新作为。一是组织开展“我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四大一高’战略献良策、办实事、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骨干表率、桥梁纽带和监督促进作用,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三门峡发展,献计献策,多做贡献。二是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对代表提出的涉及我市城市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卫生医疗、文化教育、环境整治等方面的92件建议,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交办会,对市人民政府明确提出办理要求,并采取多种形式跟踪督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已全部办结,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三是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围绕全市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充分保证代表的知情权和知政权。深入开展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搭建代表依法履职平台。2012年,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160多人次。四是加强代表培训工作。2012年,共培训各级人大代表201人次,有效提高了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五、紧紧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创新工作方法、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在建设务实机关、创新工作上实现新作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之初,就提出了把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为“业绩一流、队伍一流、作风一流、形象一流”的模范机关。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党性观念和群众观念。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要求机关干部职工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执政为民。三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议事之前都要首先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常委会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使人大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在《人民代表报》、《人大建设》等多家新闻媒体,刊发宣传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稿件数十篇;组织了“加快领导方式转变,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人大怎么办”三门峡专版,多篇文章获奖,集中展示了我市及人大工作的形象。六是积极开展对外交往。特博会期间,与访问我市的英国圣海伦斯市议会代表团进行了友好交流,增进了相互了解和友谊。
各位代表,2012年,总体来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到了依法履职不懈怠,推动发展不停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积极配合和全市各界人士、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和对人大工作给予支持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及全市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如监督工作,注重程序多,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以上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打算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做出新贡献。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
紧紧围绕市委的“三大战略定位”、“四大一高”战略,“求转、求进、求实”的总要求,监督“一府两院”对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穿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市人大常委会的重大工作安排都要紧紧围绕“四大一高”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来开展,自觉做到思想上保持一致,目标上保持协调,措施上密切配合,工作上主动请示,确保市委重大战略决策在人大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实施
有效开展监督。2013年,要对“四大一高”战略的实施、“十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重大事项进行调研、视察、评议和监督;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纠正执法部门的不规范行为,解决社会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现象,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紧紧围绕全市的工作大局,对群众关心和影响我市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立法形式及时作出决定。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依法行使任免权。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通过实施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以及开展调研、评议、咨询、视察等活动,依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开展监督,努力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共同努力推动三门峡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做好代表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力度,注重办理质量和效果;组织好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要制度化;开展好初任代表的学习和履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流的队伍
2013年,要把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内增活力,外树形象,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一要加强思想建设。全面学习党的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加强作风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有关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的要求,使同志们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搞好调查研究,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加体现人民的意志。三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及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手段、新措施,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大力弘扬正气,抑制邪气。倡导奉献精神,倡导勤俭节约,倡导埋头苦干,倡导团结奋进;反对浮躁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反对以权谋私,反对个人主义,切实营造积极向上的政治氛围和干事创业的良好风尚。要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打造“业绩一流、队伍一流、作风一流、形象一流”的先进集体,让市委放心,让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2013年,是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转型发展、改革开放,推进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的关键一年。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以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定位”和“四大一高”战略,坚持“求转、求进、求实”的总要求,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
主 任:王建勋
副主任:孙宗会  肖群兰  张朝红  李宝洲  吕均平  裴富平
秘书长:杨治安
委 员:上官卿  王永利  王永胜  卢夏慧  庆志英  严汉英  杜宗文  李怀国
    李述勇  杨岱平  宋中魁  宋海军  张 劲  张志鹏  张高山  张淑敏
    张鹏飞  陈治华  尚 正  赵节跃  赵跃进  钱随章  高九思  靳跃军
缺席人员
委 员:杨绍华  张廷善  武跃峰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高战荣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建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于建伟 市气象局纪检组长
曹海生 市环保局局长
李志增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司玉新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栓军 义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耀宗 渑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永和 湖滨区人大常委副会主任
满向阳 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世强 灵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焕民 卢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白 雪 市人大代表
李均枢 市人大代表
曹书强 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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