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常委会公报 > 内容
三门峡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号公报
发布日期:2015-01-29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目录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1)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1)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肖群兰(2)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6)
  关于三门峡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刘会林(7)
  关于三门峡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初步审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12)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13)
  关于三门峡市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宋东(13)
  关于三门峡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18)
  关于三门峡市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查出问题整改处理情况的报告范社民(19)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公安机关对市人大代表尚正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24)
  关于主任会议许可公安机关对市人大代表尚正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张朝红(24)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儿童免疫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25)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28)
  关于提请任免聂红超等六位同志职务的议案赵海燕(30)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拟任命人员表态发言摘录(30)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32)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33)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33)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34)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决议(35)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编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36)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议案杨骁(38)
  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修编情况说明(38)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编制情况的报告李保民(42)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48)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水贤礼(50)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54)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畜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57)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畜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张建业(59)
  关于我市畜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63)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经济转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66)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检察机关对市人大代表尚东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68)
  关于提请任免曹成建等二位同志职务的议案赵海燕(70)
  关于提请任免张晓艳等十三位同志职务的议案李志增(70)
  关于提请任免王晓伟等四位同志职务的议案邱恺(71)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拟任命人员表态发言摘录(71)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72)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73)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73)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2014年8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国际文博城会展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勋主持会议,副主任孙宗会、肖群兰、张朝红、李宝洲、裴富平和秘书长杨治安及26名委员出席会议。会议学习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三至五章;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查出问题整改处理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主任会议许可公安机关对市六届人大代表尚正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儿童免疫工作评议意见和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商议通过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建议议程。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以31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我市贯彻实施旅游法的基本情况,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表示赞同。同时,在审议中委员们又提出一些问题和建议:一是要对我市个别景区门票价格偏高的问题进行调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科学合理定价。二是要加大旅游景区“一卡通”办理政策宣传。三是要加快我市沿黄旅游带规划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27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审议意见连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一并转给你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与建议,结合常委会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改进工作。同时将研究办理情况于三个月内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和执法检查组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9月5日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4年8月26日在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群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今年5月至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由主任王建勋、副主任肖群兰、秘书长杨治安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旅游法,已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5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下发了旅游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方案分征求意见、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审议、整改5个阶段。检查的重点:一是旅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二是旅游者权利和义务依法实施情况;三是各级政府在旅游规划和促进方面工作情况、对旅游安全监管情况、对旅游市场监管情况、对旅游投诉纠纷处理情况、廉洁执法情况以及旅游案件查处情况;四是旅游经营者依法经营情况;五是对修订《河南省旅游条例》的意见和建议。5月底在《三门峡日报》上刊登了检查公告,开通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听取市旅游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基础上,于7月14日至17日,由王建勋主任、肖群兰副主任带队,对卢氏、灵宝、陕县和市区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组深入到卢氏宾馆涉外四星级酒店项目建设现场、大自然旅行社、双龙湾景区、豫西大峡谷景区;灵宝金城旅行社、环宇旅行社、紫金宫大酒店、燕子山景区;陕县甘山国家森林公园、北营地坑院;市区中国国际旅行社、春秋国际旅行社、黄河公园等地进行明察暗访,发放调查问卷160余份;实地察看旅游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防范等情况;现场抽查景区、旅行社有关资料和旅游管理部门执法案卷;分别在卢氏县、市区召开了由政府相关部门、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和卢氏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并对我市贯彻实施旅游法进行了认真讨论。这次执法检查引起了社会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也为下一步我市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和“四大一高”战略的深入实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取得的成效
  从检查汇总的情况看,旅游法在我市实施情况总体是好的。各级政府及旅游部门宣传贯彻实施旅游法是认真负责的,在依法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执法行为和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积极贯彻实施旅游法。一是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氛围。以“全面贯彻实施旅游法,汇聚旅游正能量”为主题,在《三门峡日报》开设专栏,谋划我市大旅游建设远景;在市电视台举办旅游法电视知识竞赛,激发旅游行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热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三门峡旅游网开设宣传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旅游法。二是举办专题讲座,强化培训。在旅游法正式实施前,市旅游局邀请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主任吴必虎教授为全市旅游工作者、经营者近400人进行了专题培训,近一年来又先后举办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5期,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旅游法律意识,提升了旅游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设立依法行政咨询点,向群众答疑解惑。先后7次在市区主要路段、重点景区设立宣传点,展出宣传版面,向群众发放旅游法宣传单、旅游明白卡、旅游安全知识手册等各种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二)强化服务增强意识,保障旅游者合法权利。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工作,一方面出台了《三门峡市“文明旅游”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文明旅游意识;另一方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整体服务质量,在全社会树立健康旅游、理性消费的理念。通过不断教育和引导,提升了旅游从业人员、广大市民以及旅游者的整体素质,保障了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加大投入多策并举,扎实推进大旅游建设。一是认真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先后组织编制了《三门峡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三门峡市“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函谷关历史文化旅游区与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暨联合创5A实施行动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三门峡市主城区旅游规划》正在编制当中。同时,各县(市)、区中卢氏、渑池已编制了本区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我市的交通要道(高速、国道、省道)、城区主次干道以及通往景区的道路上设置旅游标识牌237块,方便了广大旅游者的出入。三是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等多种途径不断加大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投资力度。今年我市围绕旅游产品提档升级,扎实推进“双十工程”:函谷关-天鹅湖联合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有序推进;甘山国家森林公园、双龙湾景区双双跨入国家4A级旅游景区行列;黄河丹峡景区投资1.55亿元,使景区内涵更加丰富,功能更加完备;黄河公园、灵宝燕子山、娘娘山景区都投资了数千万元资金,不断完善基础配套服务设施,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投入旅游建设资金达13.85亿元,较上年增长14.2%。目前,全市共有旅游景区28家(其中4A级8家,3A级2家),旅游星级饭店24家(其中四星级3家,三星级15家),旅行社54家,旅游直接从业人员2.6万余人,基本形成了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旅游服务体系。截止六月底,全市共接待境内外游客1325.1万人次,同比增长17.8%;旅游业总收入113.6亿元,同比增长16.7%,各项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四是加大旅游宣传推广营销力度。今年国际黄河旅游节期间,来我市旅游人数超过21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5亿元;在北京举办了旅游推介会,与北京主要旅行社合作出台了北京地区旅行社组团奖励办法,积极争取开通北京至三门峡旅游专列;加强与一些大型组团社深度合作,实现了三门峡在以北京、武汉、兰州为基点的“大三角”区域旅游市场新突破,目前已有两批千人大团抵达我市观光旅游;积极参与我省在央视的“亲情中原·老家河南”全省旅游整体捆绑宣传;在台湾东森电视台所属的三大频道播放三门峡宣传视频,辐射台湾全岛、东南亚及美洲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人群体;制作完成全省首家移动手机旅游服务系统,为游客提供“一站式”便携服务;强化同新浪、腾讯微博及中原旅游联盟官方微博合作,使三门峡旅游微博粉丝超过90万;整合利用黄河金三角媒体资源,在山西运城、陕西渭南、甘肃天水等八个城市电视台捆绑播出三门峡旅游形象广告;强化同中国旅游报、河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合作,积极宣传介绍“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
  (四)依法监管强化服务,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一是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制定了《全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函谷关、金泉大酒店等6家企业为旅游标准化达标单位,天鹅湖、金玫瑰大酒店等20家企业为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函谷关景区被确定为河南省首批标准化示范单位;在今年全省星级酒店游客满意度调查中,灵宝紫金宫国际大酒店排名第一位;2013年10月下旬,举办了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服务技能大赛,11月中旬,组织举办了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导游员(讲解员)大赛。二是明确责任,确保旅游安全。市政府和旅游经营者在制定出台《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同时,建立组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旅游法实施以来,先后组织各类旅游安全检查6次,检查企业58家,下发整改通知书30份,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确保了我市没有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三是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市政府多次在全市范围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查处旅游企业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行为;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欺客宰客等行为。在“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共开展旅游市场检查31次,专项执法8次,被检查企业98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抽查持证导游91人,责令2家旅行社服务网点暂停营业,立案调查处罚1起。在2013年省旅游局组织的贯彻旅游法异地执法检查中,我市是全省仅有的两个无违法经营行为的地市之一。四是强化服务,完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市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三门峡市旅游投诉处理程序》,建立全市旅游投诉资料库,跟踪记录旅游投诉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建立旅游投诉约谈机制,对于投诉多发的旅游企业进行约谈,有针对性解决引发投诉的根本性问题,旅游法实施以来,全市共受理投诉4起,所有问题都得到圆满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法的宣传力度与广度还有待深入持久。一是在旅游执法过程中,有重教育轻处罚现象存在;二是部分旅游经营者不能及时适应旅游市场新形势。旅游法出台后,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打破一些旅游行业的潜规则,给旅游经营者带了一些压力和困难,有些旅游经营者能积极应对,有些旅游经营者消极观望;三是基层旅游从业专业人才不足,流失严重;四是交通要道上旅游导入标牌的设置还需更加科学合理。
  (二)旅游规划与促进工作还需要加强完善。一是我市个别地方旅游发展规划还不够完善。二是从检查中和发放调查问卷来看,有些旅游经营者认为我市对旅游业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不具体、力度不够大、落实不到位;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形象推广、公共服务、文化建设方面投入不够。三是旅游业还存在着产业规模小、产业链条短、市场竞争力不强的问题。
  (三)旅行社在新形势下转型发展的步伐不够快。我市旅行社的业务工作长期以来以组团向外输送游客为主,在“引客入峡”和“本地人游本地景”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旅游法实施后,旅游市场的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团队游客减少,自助游增多。在新形势下,我市大部分旅行社转型发展的措施不力,步伐不快。
  (四)景区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由于景区的规划不能一步到位,导致景区内建筑物风格不统一,人文和自然环境不相协调;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不健全,大多数景区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河道。如豫西大峡谷景区,上游紧挨村庄,村庄内又有大量的农家乐,景区内还有宾馆饭店,生活污水直排河道;三是景区内管理头绪多,层次低;四是由于景区文化底蕴内涵挖掘不够,使有些景区存在导游在讲解时内容空洞,缺乏吸引力。
  (五)户外组织违法经营旅游业务,干扰了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个别户外组织者打着户外活动的名义开展有经营性质的团队游和自助游(自驾游),严重影响了正规旅行社的经营活动。户外旅游活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追责困难。如2012年2月25日,义马“巅峰户外”组织的“驴友”在山西晋城境内翻下50米的深沟,酿成15死19伤的惨剧事件,却由政府出面对遇难者和伤者进行补偿,既造成了家庭悲剧、又破坏了旅游市场秩序,应认真吸取这一血的教训。
  (六)旅游执法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各县(市)、区旅游执法机构不健全,存在没有专职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执法设备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旅游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旅游法重要性的认识,做好释法培训。旅游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旅游业进入了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旅游法作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的法律保证,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对促进我市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也为我市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促就业、富百姓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下步工作中,各级政府及旅游部门要以旅游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旅游法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提高全社会对旅游法重要性的认识。对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执法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采取有效措施,留住人才。要积极引导旅游经营者适应团队游客减少、自助游(自驾游)增多的新形势,转变观念,调整思路,适应旅游法的新规定,推动我市旅游市场的消费升级和服务升级。
  (二)扎实做好旅游规划和促进工作,进一步推进大旅游建设。我市各级政府要按照旅游法的要求,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我市编制的《三门峡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2015)版,明年就要到期。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早动手、提前谋划,对我市的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评估,对当前的旅游工作及景区景点进行具体的研究分析,为制定下一个旅游总体规划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有关县(市)、区要根据全市旅游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尽快完善区域旅游发展规划。《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准,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发展大旅游建设的具体措施,大力整合资源,全力开拓黄河金三角地区旅游市场,促进我市旅游业大繁荣、大发展。
  我市今后旅游工作:一是要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五强化、五着力”进行,即强化理念升级,着力发展主城区旅游;强化产品升级,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强化营销升级,着力实现旅游推广新突破;强化业态升级,着力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服务升级,着力提升旅游城市形象。二是要在智慧旅游上下功夫,成立旅游信息中心,建立好旅游公共信息咨询平台,突出我市“大黄河、大旅游、大智慧、大合作”功能,不断加快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步伐。三是要在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大要素上做文章,拉长旅游产业链条,全力打造以“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为主题的城市旅游品牌,为我市经济发展增添活力。四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积极招商引资,扎实推进大旅游建设,“十大旅游景区”要做大做强,“十大旅游重点项目”要抓紧抓实。
  (三)进一步做好景区提档升级工作,不断提高旅游市场竞争力。一是景区建设要有特色,使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色相协调。二是旅游开发要在历史文化、历史人物、地方民俗风情上做文章,不断培育景区文化内涵;树立全市旅游“一盘棋”理念,扩大导游和景区讲解员的知识面,提高语言表述能力。三是有条件的景区要在本地城区建设游客服务中心,主要景区要开通旅游公交专线,设置好旅游引导标识,解决好旅游“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有条件的景区要修建污水和垃圾处理场,保护好生态环境。五是景区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完善道路基础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六是电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加快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景区通讯信号无盲区。七是要搞好景区内管理工作,把农家乐管理纳入景区标准化建设管理范畴,景区内要达到干净整洁、物美价廉、秩序井然、服务周到,处处体现人文关怀和明理诚信、善做善成的三门峡精神。
  (四)制定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旅行社在旅游市场中的积极作用。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目前旅游市场的现状,引导旅行社与景区协调好旅游市场互利互惠的关系。借签外地经验,出台支持旅行社发展的一些优惠政策,使景区和旅行社实现双赢。充分发挥旅行社自身优势,加大与全国各地旅行社之间的联系、勾通、协调力度,积极宣传三门峡,多争取国内外游客到我市观光旅游。
  (五)强化监管管理,依法规范户外组织的违法经营行为。要按照旅游法第九十五条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协调配合,依法对户外组织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严厉打击其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净化旅游市场,切实维护好旅行社的合法权益。
  (六)健全执法机构,进一步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法颁布实施之后,我市各县(市)、区旅游执法机构已经不适应当前“大旅游”建设的需要。下一步,要科学规范设置县级旅游执法机构,配优配齐人员、设备,为做好旅游市场监管、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奠定良好基础。
  (七)建议修改规范旅游法和河南省旅游条例个别条文。一是需要对旅游法第35条“不合理价格、指定具体购物地点、回扣等不当得利”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和量化。二是第四十三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这里所说的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由那一级政府的那个部门来定,界定不清。三是旅游法虽然对新版旅游服务合同的形式内容、签订、变更和解除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新版旅游合同到目前尚未配套出台,影响旅游法的实施效果。四是《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第六稿)第三十三条“经营组织自助游(自驾游)业务的,应当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并提供必要的领队或导游、联络、应急与救援等服务。”还存在个别界定不清、定位不准的问题,为旅游执法行为带来了难度。这些问题,应向省人大常委会反映,通过正常渠道使其更加明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以30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年度目标任务,着力调结构、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在外部经济环境形势严峻,宏观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全市经济社会总体保持了持续平稳发展的态势,“四大一高”建设成效显著、质量效益有所提升、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进展顺利、特色农业进一步发展、民生持续改善。
  会议认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新的经济增长点还不够壮大;部分指标增速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经济运行的下行压力还较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还有一定难度;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效益、影响还不明显;重点项目投产后对财政税收的贡献还未凸显等。对这些问题要引起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关于下半年的工作,会议建议,全市上下要按照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一)着力优化结构,促转型。要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人才引进等举措来优化产业结构,拉长产业链条,促进转型升级。巩固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二)抓好项目建设,保持投资增长态势。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争取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促进银企对接,鼓励发展民间投资,提高资金保障,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好鼓励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加大协调力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投产后的服务工作,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健康运行,发挥效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税源。
  (四)保障改善民生促和谐。在教育、医疗、就业、环保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采取措施,促进民生改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心城区功能。今年的民生改善项目要加快进度,确保完成。
  (五)着力转变作风保目标。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提高工作能力,强化工作效果,力争完成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于三个月内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书面报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8月26日        
  
  关于三门峡市2014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年8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会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我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抢抓政策机遇,坚持以“四大一高”引领经济转型,围绕“三大战略定位”,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在全国、全省和大部分地市经济增速同比回落的背景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541.4亿元,增长9.6%,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增速2.2、0.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6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6.85亿元,增长11.7%;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97.8亿元,增长22%,居全省第5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22.6亿元,增长11.2%,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4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增速持平;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74亿元,增长13.1%,居全省第6位;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548元,增长8.9%;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6541元,增长13.4%,居全省第1位;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6%,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涨幅0.7、0.2个百分点。
  (一)“四大一高”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大通关建设持续完善。三大“国字号”通关机构和国家果品及果蔬汁检测重点实验室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截至6月底,共完成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1438批,货值1.61亿美元;《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获国务院批复,为我市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大交通建设持续推进。三灵快速通道弘农涧河特大桥南半幅建成通车;连霍高速改扩建、三淅高速卢氏至西坪段等项目续建工作加快实施;蒙西铁路、垣渑高速、运宝高速前期工作顺利推进;310国道线位改建方案基本确定;建设县乡道路14条,危桥改造开工8座;市区内陕州路、陕源路开工改造,4座人行过街天桥的设计方案已确定。大商贸建设持续繁荣。“两区“建设加快推进,义乌国际商贸城、圆方商贸物流城、嘉亿城市广场、天鹅湖环球金融中心等一系列大型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丹尼斯百货、义乌商贸城等项目运行良好,宏江步行街商贸企业逐渐增加;黄河金三角物流园区入驻物流企业20家;第3届特博会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扎实开展,金字招牌效应日益显现。大旅游建设持续提升。上半年,全市旅游业实现总收入113.6亿元,同比增长16.7%;旅游产业升级取得实效,旅游“双十工程”扎实推进,全市完成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投资13.8亿元,同比增长14.29%。甘山国家森林公园、双龙湾景区成功创建4A级旅游景区,我市4A级景区数量达到8家,位居全省第四,黄河公园4A级旅游景区申报工作顺利完成;成功举办第20届中国(三门峡)国际黄河文化旅游节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加快工业转型,推进“一高两化”。上半年,实施“一高两化”项目113个,累计完成投资262.2亿元;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11.9%,高于规模以上工业0.7个百分点;新增省级院士工作站1家,省级院士工作站总数达15家,培育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落实奖励政策,发放540万元奖金奖励“白天鹅”奖获得者和省市级创新平台;11家企业与中科院开展产学研合作。
  (二)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进展顺利。纳入省考核的15个重点项目,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76.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9.3%,进度居全省前列。283个市级“四大一高”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79.4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7.2%,比去年同期高出14.6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市7个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4.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4.1亿元,投资和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5.4%和10.3%,对全市投资、工业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53.7%和41.6%。至目前,产业集聚区建成区面积达51平方公里,开通公交线路23条,设立金融网点24个、物流网点38个,建成污水处理厂5座。
  (三)三化协调持续推进。新型工业化有新高度。围绕主导产业集群实施亿元以上产业转型升级项目81个,完成投资130亿元。上半年竣工项目16个,累计完成税收580.2万元。其中,汇多滋饮品等11个项目开始运行投产,鸿宇电子等3个项目试运行,黄河铝业等3个项目因市场或资金问题暂未投产,这些项目全部达产达效后,预计年可贡献税收12.6亿。同人铝业铝合金铸造及深加工、速达公司纯电动汽车等重大标志性项目进展顺利。委托清华大学等国内权威机构编制黄金、铝工业、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其中铝工业、装备制造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新型城镇化有新突破。上半年,“两区”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2亿元,其中市商务中心区完成投资0.3亿元;“两区”在建项目34个,完成投资12亿元。形成了《三门峡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初稿,明确了我市新型城镇化体系和具体推动措施;制定了旧城改造和公租房分配方案等相关方案,将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13个村庄无宅基地、无住房的群众,纳入公租房分配范围;7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全面启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农业现代化有新提升。夏粮总产2.8亿公斤;水果栽植面积达到271万亩,食用菌栽培规模突破1.3亿袋,肉、蛋、奶产量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3%、5.3%、5.8%;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0个;新增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家,新增运行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85家,新增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示范园区22家,新增家庭农场54家,获得省、市命名的农业产业化集群达到33个。节能降耗有新成效。上半年万元GDP能耗下降0.3%、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11家企业通过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2家污染物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工程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27亿元。
  (四)要素保障扎实有效。上半年,金融机构共完成融资74.67亿元,其中新增贷款49.35亿元,资本市场融资25.32亿元;与5家国有银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本年度实际到位资金156.5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1.8%,累计落实资金784.05亿元;上半年全市民间投资累计完成421.6亿元,占全市投资的比重达到70.5%,同比增长30.9%,高于投资增速8.9个百分点。继续实施“崤函人才计划”,上半年全市共引进各类人才716名,其中院士1名、博士36名,国外专家4名。加快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83万人,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建成盛源农牧等2个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基地;组织全市15大类30个农产品知名品牌的200多个品种集中开展了网上销售活动。
  (五)民生持续改善。省、市十大民生工程稳步实施。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深入开展崤函创业扶持行动,为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创业群体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82亿元,扶持5740名群众实现自主创业,带动就业1.5万余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5万人;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888套,主体封顶1340套。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市一高改扩建工程主体完工,实验幼儿园综合楼拆建工程、第二实验小学综合楼新建工程和市二中拆建教学、办公楼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全市高考一本上线率为10.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其中,市直一本上线率达到28.97%。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巩固新农合35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相关病种实际补偿比例达到70%左右;新农合占农业人口的参合率达到99.56%;所有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圆满完成。文化事业强力推进。陕县崤函古道石壕段遗址申遗成功,虢国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项目已开工建设;农村公益电影放映4154场;舞台艺术送农民演出45场。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市区新建10座公厕选址确定,60岁至69岁老人享受乘坐公交车半价政策得到落实,市区9路、14路夜班线开通运营,400辆出租车的新增更新基本到位。
  总体来看,在内外矛盾交织叠加影响下,在宏观经济运行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我市经济动运行保持了持续求进的好态势。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和监督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过程之中,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经济发展方面,受交通运输和商贸等行业增长乏力因素影响,服务业增长速度仍然较慢,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提高比较困难;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有持续回落趋势,新项目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部分传统支柱行业困难局面仍未改变;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城镇化建设方面,城区集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总量不足,占道经营、车辆乱停、垃圾乱倒等现象在疏导上存在很大困难,城市管理和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矛盾突出;部分县(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突破规划指标。节能减排方面,“十二五”省定我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为17%,前三年我市实际完成15.54%,完成整体目标进度的91.4%,排名位居全省第二;今年以来,受部分用电大户产量增加和发电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工业能源消费量增加,节能减排指标大幅下降趋势较难保持。民生改善方面,基础教育资源不均衡,市区还存在“入学难”、“大班额”等问题,旅游“最后一公理”问题还没有妥善解决,4家企业被环保部挂牌督办,5家企业被省环保厅列入黑名单。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完成市人大六届四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下半年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四大一高”战略,推进经济增量转型。一是强化开放带动,持续完善大通关。加快综合保税区申报,抢抓三门峡地处亚欧大陆桥核心地段优势和郑欧集装箱班列持续密集开通机遇,积极谋划建设陆港物流中心。二是完善基础支撑,持续推进大交通。加快垣渑高速和蒙华铁路等项目进度,争取年内连霍高速改扩建工程部分路段建成通车,三淅高速卢氏至西坪段完成主体工程;省道250线、314线部分路段完成建设及大中修养护;确保市区建设西路、康园路、魏野路3条新建道路、4座过街天桥和陕州路、陕源路改造工程年内完工。三是扩大消费需求,持续繁荣大商贸。争取全年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突破32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等新型创业实体5000家,总数达到5万家以上;扎实做好第三届特博会;力争引进1-2家知名电商企业,并培育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四是挖掘增长潜力,持续发展大旅游。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争取函谷关—天鹅湖联合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年底通过初验;积极推进黄河公园、仰韶文化博物馆等4A级景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燕子山、黄河丹峡、亚武山等景区功能,提升景区档次;围绕北京、西安、黄河金三角及省内传统客源市场,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五是实施创新驱动,持续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抓好113个“一高两化”建设项目,加快“糖酶制剂”等14个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实施推进,争取16家省级以上项目和年度市级项目达标验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5个,新建院士工作站2家以上,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10家以上。
  (二)持续发展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工业结构调整。一是注重龙头项目带动作用。重点抓好中金黄金产业园、同人铝业铝合金铸件及深加工等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建设,确保年度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二是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实施技改提升工程,依托黄金、铝、能源及煤化工等传统产业,打造三个完整的产业链;对煤炭、电解铝、水泥等能源原材料产业,严把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三是抓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抓好“特种专用车辆”“深冷甲烷分离技术研究”“陶瓷涂层锂离子电池隔膜”“黄金冶炼中氧化铁红提取”等省级重大专项的培育,特别是速达纯电动汽车等车辆项目,促其早日投产见效。四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抓好年产1万吨巯基乙酸异辛酯、年产1万吨农用微生物菌剂开发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谋划培育,助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三)提升三产指标增长幅度,持续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完善和出台《三门峡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补足短板,并采取切实措施使辖区内的各类限上企业及时进入统计名录库,全面上报统计数据;着力壮大物流、商贸、餐饮、旅游、金融、房地产等传统服务业规模,积极培育会展、创意文化、电子商务、健康养老等新兴服务业。
  (四)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抓好全市142万亩秋粮生产和管理,确保夺取全面丰收;抓好果品示范园、设施蔬菜、夏菇标准化生产、名优水产养殖、烟叶管理与收购等,提升特色产业生产效益;壮大农业产业化集群,确保新增家庭农场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850家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达到120家以上;改善农村基础条件,加快实施白虎潭水库烟草水源工程,推进大石涧、鸡湾两个中型水库,卢氏麻底沟、灵宝小秦岭自流灌区等烟草水源工程前期工作;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和沼气工程。
  (五)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投资拉动力量。对三门峡复烤厂整体搬迁等53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加快办理联审联批,积极协调解决资金、拆迁等具体困难和问题,使其及早开工建设;集中力量抓好中金集团黄金冶炼厂整体升级改造搬迁等216个续建项目,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计划;对上半年已竣工投产的康平光电高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智能型TP多层膜等14个项目,督促其抓紧做好设备调试等,促使尽快达产达效。对下半年计划投产的朝晖铜业年产1万吨高档压延铜箔等110个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前做好煤电油运等要素准备,争取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六)继续加强运行调控调节,强化要素保障力量。一是力保重点行业回升态势。做好新增企业统计入库工作,年内力争投产达产工业项目不少于40家,实现工业增加值和用电量“双增长”,推动全市工业增加值和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双回升”。煤炭行业,继续落实省“煤电互保”抱团取暖政策,并重点解决好义煤集团煤运铁路运输、扩大周边省市销量等问题。黄金行业,加大深部探矿技术水平和提高省外资源原料市场采购竞争能力,尽早实施一批黄金精炼新工艺、新技术项目,提升行业整体效益。铝行业,统筹解决东方希望原料资源不足问题;加大对电解铝行业有关税收减免、异地与本地自备电厂直供电,享受自备电厂属地同网同价等实质性问题的落实力度。煤化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促进已建成的开祥化工10万吨PBT、义马气化厂年产2.3亿方天然气及20万吨硝酸铵等项目尽快复产。电力行业,密切关注大用户企业生产和用电监测,保障重要行业重点企业生产和用电平稳。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与企业相融生辉的作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共渡难关,杜绝关键时刻抽取资金,避免引起大范围金融波动。三是抓好产销对接。强化区域内产品的直销、直购,借助蒙西铁路开工建设机遇,积极协调建设单位与我市的水泥、建材、运输企业签订购销协议,鼓励建设方就近使用我市的产品和服务。
  (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抓落实促和谐。加快实施“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搞好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和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收尾工程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着力发展高等教育,抓好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建设;做好年度中央投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开工建设1个县级中医院,8个乡镇卫生院,281个村级卫生室,27套乡镇卫生院医生周转宿舍;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陕县地坑院、虢国墓地等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公共交通基本服务均等化,年内完成更新大型客车40台,新增市区公交线路4条,建成公交停车场1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迎难而上、综合施策、扎实工作,积极抢抓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获批机遇,深入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努力保持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好态势!
  参阅件
  
  关于三门峡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初步审查报告
  
  ——2014年8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为了做好对今年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初步审查工作,6月份常委会后我们就沟通联系发改委准备计划报告,并于8月5—6日分别召开了政府经济工作部门和不同行业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详细了解各单位承担的指标完成情况、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改委、统计局、商务局、财政局等13个政府部门从各自职能角度就我市经济运行、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作了详细的汇报,大唐、戴卡、骏通等11家参会企业分别介绍了2014年1-6月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对政府有关部门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了今年上半年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上半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年度目标任务,着力调结构、稳增长、促改革、系民生,在外部经济环境形势严峻,宏观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全市经济社会总体保持了持续平稳发展的态势,“四大一高”建设成效显著、质量效益有所提升、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进展顺利、特色农业进一步发展、民生持续改善。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541.4亿元,增长9.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6.85亿元、增长1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97.8亿元、增长2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22.6亿元、增长11.2%。各项主要指标和全省各市相比情况较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财经工作委员会认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新的经济增长点还不够壮大;部分指标增速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经济运行的下行压力还较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还有一定难度;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效益、影响还不明显等。
  关于下半年的工作,财经工作委员会建议,全市上下要按照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一、着力优化结构,促转型
  要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人才引进等举措来优化产业结构,拉长产业链条,促进转型升级。巩固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二、抓好项目建设,保持投资增长态势
  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争取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促进银企对接,鼓励发展民间投资,提高资金保障,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
  落实好鼓励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加大协调力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招商引资项目投产后各项服务工作,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让企业尽早发挥效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税源。
  四、保障改善民生促和谐
  在教育、医疗、就业、环保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采取措施,促进民生改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心城区功能。今年的民生改善项目要加快进度,确保完成。
  五、着力转变作风保目标
  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提高工作能力,强化工作效果,力争完成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以上报告,仅供参考!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4年8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宋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门峡市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范社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门峡市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查出问题整改处理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决定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关于三门峡市2013年财政决算和
  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年8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宋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全市财政决算和今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决算情况
  2013年,各级人大批准的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合计768610万元,实际完成817873万元,为预算的106.4%,比上年增加131708万元,增长19.2%。各级人大批准的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036684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安排、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调整后支出预算1542584万元,实际完成15406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12.4%。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25000万元,实际完成136962万元,为预算的109.6%,增长23.9%。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11577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动用上年结余结转、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安排等,调整后市级支出预算421634万元,实际完成4212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11.6%。
  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67662万元,比上年增长2.8%。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9750万元,比上年增长26.3%。
  经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13年市级基金收入预算为96397万元,实际完成121503万元,为预算的126%,比上年增长56.7%。经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13年市级基金支出预算为127443万元,预算执行中,减去追加县(市、区),调整后市级支出预算107949万元,实际完成1079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69.9%。
  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统筹安排使用。
  全市和市级决算详细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2013年,全市各级财政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四大一高”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预算执行取得明显成效,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这里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强化资金保障,着力支持“四大一高”战略实施。重点做好“四大一高”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和跟踪服务工作。认真研究经济和财政政策,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力度,在中央大幅削减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下,争取上级补助资金79.6亿元,市投资集团等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20亿元,大大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全市的重点项目和改善民生支出以及商务中心区、黄河公园、三灵快速通道、职教园区、污水处理厂迁建、三门峡海关及监管查验场等“四大一高”建设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围绕“一高两化”,大力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认真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增加企业研发支出税前扣除项目等政策。取消或免征33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13大项1子项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展“营改增”改革试点,落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利用税收、财政补贴、奖励补助等财政激励措施,大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争取上级支持企业发展资金26500万元,鼓励招商引资,推动工业主导产业优化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筹措科技经费2591万元,认真落实各项科技创新优惠政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筹措资金10783万元,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技术改造。
  (三)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农林水事务支出179836万元,增长8.9%。支持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全市向农民发放粮食补贴资金1.71亿元,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加大对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的扶持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三山一滩”扶贫开发建设需要,实施23个贫困村整村推进,2.2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解决了1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3个村入选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试点,4个村入选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省、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为重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2013年,全市财政支出中涉及民生的支出达10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70.2%。其中,教育支出329625万元,增长12.7%。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水平,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小学560元、初中760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578万元,增长9.3%。6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3.7万人按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3.5万城镇低保、8.7万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不低于200元和100元,7900余名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分别达到3200元和2220元。医疗卫生支出113973万元,增长11.1%。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年30元,1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新农合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32万元,增长13.7%。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8742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241万元,增长4.9%。继续实施各项文化惠民政策,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发展。
  (五)深化完善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厉行节约要求,市直部门“三公经费”比上年水平压减10%。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加快分配下达上级补助大额资金和年初预算安排专款,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公务卡使用率大幅提高。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制度建设工作,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16.7亿元,节约资金1.1亿元。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全市共完成评审项目722个,评审金额41.7亿元,审定金额36.4亿元,审减金额5.3亿元,审减率12.7%。围绕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完善三门峡市农村“三资”管理监管平台,三门峡阳光基层廉政网正式运行,从源头上预防了农村各类违纪违法情况的发生,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对于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审计局认真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照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市财政局认真组织整改落实,有的问题已在审计过程中进行整改,有的问题正在研究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强化收支管理,财政运行态势总体平稳。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经各级人大批准,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904260万元,1-6月完成468455万元,为预算的51.8%,比上年同期增长11.7%。年初经各级人大批准的公共预算支出为1181532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调整后预算为1314305万元。截止6月底,实际支出733357万元,为调整后年预算的55.8%,增长14.4%。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40000万元,1-6月实际完成71043万元,为预算的50.7%。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级支出预算为220326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调整后支出预算为246775万元。截止6月底实际支出1405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6.9%,增长10.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各级人大批准的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239649万元。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7368万元,为预算的61.5%,比上年同期增长109.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3515万元,增长113.4%;各级人大批准的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25905万元,截止6月底,调整后支出预算为240099万元,实际支出122722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51.1%,比上年同期增长100.2%,其中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支出114655万元,为预算的90.3%,增长130.7%。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20100万元,1-6月实际完成49970万元,为预算的41.6%,比上年同期增长201.6%。完成预算进度较低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上半年土地成交量较少。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72406万元,截止6月底,调整后支出预算72434万元,1-6月份实际完成282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9%,比上年同期增长11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各1140万元,1-6月没有入库,预计全部收入将在下半年实现。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3976万元,支出完成115533万元。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15593万元,支出预算213798万元。1-6月完成收入122085万元,为预算的56.6%;完成支出102210万元,为预算的47.8%。
  (二)2014年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资金安排情况。2014年,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转贷我市28000万元,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政府债券转贷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豫财预[2014]175号)精神,我市转贷卢氏县3000万元,其余25000万元市级安排使用。按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一是安排用于偿还今年到期的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1335万元,二是安排用于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13665万元,其中三灵快速通道2000万元,垃圾填埋处理场2000万元,黄河公园1000万元,北环路1000万元,文体中心工程欠款2000万元,公交公司更新公交车31辆及偿还以前年度借款本息等1660万元,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等环卫设施1060.5万元,殡仪馆异地重建2944.5万元。
  (三)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全市一般预算收入达46.8亿,实现了“双过半”。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68455万元,同比净增收49230万元,增长11.7%。完成全年预算的51.8%,超序时进度1.8个百分点,顺利实现了时间和收入进度“双过半”。从收入结构看,主体税种、小税种、非税收入增幅分别为11.7%、5.1%和16.7%,非税收入对收入增长贡献较大。分部门看,国税、地税、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增幅分别为17.1%、6.8%和16.7%,国税部门增幅最高。
  2、经济对资源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影响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我市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去年以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低,对我市采煤、氧化铝、电解铝、黄金、铅锌冶炼等相关企业的经营和税收造成很大影响。由于多年的开采利用,矿产资源储量逐步减少,部分矿产已经接近枯竭,相关产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近年来,我市新建、续建、改扩建项目大部分尚未建成投产,经济转型仍然任重道远,短期内税收收入难以快速增长。
  3、公共预算支出稳步增长,支出均衡性较好。1-6月份,全市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33357万元,为年预算的55.8%,增长14.4%。支出进度比序时进度快5.8个百分点,支出增幅比收入增幅高2.7个百分点,支出均衡性是近年来比较好的。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证了重点支出和涉及民生支出的需要。1-6月份,全市教育支出完成143041万元,增长19%;科学技术支出10456万元,增长19.9%;医疗卫生支出72773万元,增长16.7%;农林水事务支出90296万元,增长24.1%。
  分析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运行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完成全年收入预算形势严峻。工业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来源于工业的税收下降5.4%,在税收收入持续低速增长的情况下,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比重仍处于较低水平。二是收支矛盾突出。刚性支出比重大、增幅高。推进新型城镇化、对经济运行进行反周期调节,各方面支出需求增加。在收入增幅回落和支出刚性增长的双重压力下,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的任务艰巨。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1、认真落实稳增长调结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四大一高”建设。进一步抓好中央和省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完善基础支撑,整合优势资源,大力支持大通关、大交通、大商贸、大旅游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以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等为抓手,着力扩大投资需求。认真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政策工具,积极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完善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财政政策,带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发展壮大。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困难。
  2、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做好省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保障和政策落实工作,做到早筹资、早拨付、早实施、早见效。严格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力度,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等补助标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标准。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投入。巩固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成果,支持社会管理创新。
  3、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认真研究利用好《中原经济区规划》和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关支持政策,创新财政扶持方式,落实涉企税收优惠政策,着力推进煤电铝一体化发展和工业结构转型升级,支持做大做强高成长性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实施“一高两化”,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创新驱动能力。统筹使用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新一代信息产业、信息服务业发展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4、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加强收入征管。在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分析监控,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督促及时足额入库。加大争取上级支持力度。积极了解上级对口部门政策动态,认真研究上级财政压减专项资金的范围、政策等有关要求,积极汇报衔接,力争上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只增不减。切实加强支出管理。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城市基础配套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细化责任目标,加快分配下达上级补助大额资金和年初预算安排专款;确保全年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5%以上。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市贯彻落实意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临时追加,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5、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省要求,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启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办法、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结合2015年预算编制进一步开展专项资金整合,争取纳入国债专项债务试点。抓好营改增扩围等税制改革政策落实。深入研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对我市的影响,积极提出改革建议。协同推进教育、医疗、科技、住房等相关领域改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我市财政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的三门峡做出新的贡献。
  
  参阅件
  
  关于三门峡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
  
  ——2014年8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13年三门峡市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关于三门峡市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关于三门峡市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查出问题整改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审结果报告如下: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817873万元,为预算的106.4%,增长19.2%。全市公共财政支出15406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12.4%。
  市级公共财政收入136962万元,为预算的109.6%,增长23.9%。市级公共财政支出4212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11.6%。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67662万元,增长2.8%,支出329750万元,增长26.3%。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1503万元,增长56.7%,支出107949万元,增长69.9%。
  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2013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的有关决议,紧紧围绕我市“四大一高”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市财政预算,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3年三门峡市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
  市审计局对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促进发展、维护民生、防范风险、推进反腐作为出发点,在突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同时,开展了政府性债务、重点投资项目、经济责任等情况的专项审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并且提出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决算审查提供了重要依据。
  同时,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与执行还不够科学和规范,执行中科目调整较多;个别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肃,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预算绩效管理亟需加强。
  针对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和今年以来预算执行中反映出的问题,预算工作委员会建议:
  一、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
  认真研究和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将政府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编制内容,编实部门预算,提高部门预算年初到位率;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健全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决算编制,按预算科目全面反映财政收支预算、预算调整或变更、决算及结余结转情况,重大预算调整和变更要作出说明。
  二、严格组织收入管理
  要加强对财政收入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虚收空转、提前征收、违规减免税等行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确保市级财政预算收入质量;通过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促进可持续发展,增强市级经济发展后续潜力。
  三、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实施,重点支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升级、民营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公共服务水平。
  四、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健全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完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五、不断强化审计监督职能
  依法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决算的审计。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情况、重点民生支出绩效情况以及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限期逐项整改。对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在预算监督中的作用。
  
 
 
  关于三门峡市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查出问题
  整改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4年8月26日在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范社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的审计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实施“三大战略”规划,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着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民生、防范风险、推进反腐,切实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从审计情况看,2013年,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9.6%,同比增长23.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2.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同比增长11.6%。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6%,同比增长56.7%;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9.9%。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批复率由上年的91.4%提高到92.7%,较上年增加1.3个百分点。
  一是支持“四大一高”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争取上级支持企业发展资金2.65亿元,推动工业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筹措资金1.08亿元,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筹措资金1500万元,大力支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服务业集聚发展。
  二是民生和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全市财政支出中涉及民生的支出达10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70.2%。市投资集团等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20亿元,为省、市“十大民生工程”、特色商业区、三灵快速通道、黄河公园、污水处理厂、三门峡海关及监管查验场等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是各项财政惠民政策得到了扎实有效的落实。全市向农民发放粮食补贴资金1.71亿元,筹措住房保障资金4.34亿元,新建保障性住房8742套,缓解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一、市财政税务部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和市地税局税收征收管理情况。从审计情况看,2013年,市财政局注重加强统筹管理,引导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突出民生等重点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地税局坚持依法征税,加强经济税收分析预测,强化重点税源、重点项目征管,地税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2013年,市地税局组织市本级税收收入66235万元,同比增长32.9%,增收16393万元。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改进。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未编制市本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二是年初未批复到部门的预算支出10092万元,占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5%。三是科目调剂变动较大。2013年科目调剂支出15412万元,占年末调整预算数的3.7%。四是仍然存在向非预算单位安排支出现象。2013年向非预算单位支出中,除驻军部队支出外,还有2145.1万元,主要用于税务等部门支出。
  (二)预算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调剂当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52万元。一是2013年3月,将市劳保办建设劳保费2000万元,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名义,缴入国库,同年10月30日办理退库。二是2013年末多缴国库公安罚没收入352万元,于2014年3月补平。
  2、应缴未缴预算收入4946.9万元。其中:非税收入账户应缴预算款4720.5万元,土地收益金收入132.5万元,土地登记费12.2万元和探矿权使用费70万元,下岗人员贷款贴息专户利息收入11.7万元。
  3、从基金结余中调入公共财政预算37939.81万元,用于公共财政支出。
  4、预算资金未直接拨付到项目或单位12491.52万元。
  5、支出进度不均衡。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27952万元。其中四季度支出占全年支出的55%,12月支出17759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2%。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年底集中下达造成。
  6、资金滞留在市财政部门未能及时拨付544.4万元。一是粮食风险基金专户235.9万元。二是专项资金综合账户308.5万元。
  (三)债券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2013年度市财经投资公司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资金130000万元,规定使用用途为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涧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陕州大道西延工程等3个项目的建设。截至2014年4月末,市财经投资公司累计支付债券资金116391万元。其中支付三门峡银行52936.39万元,用于股权投资,属于超范围使用债券资金行为。
  (四)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次共抽查了市地税直属分局辖区的7家企业,对其申报纳税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有2户企业未按规定及时申报缴纳税金44.81万元。其中:一是2013年三门峡金渠集团有限公司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9.85万元。二是三门峡天一铝业有限公司2013年3季度土地使用税未及时申报缴纳4.96万元。
  二、市直部门审计情况
  (一)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今年对6个市直部门及22个二级机构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8539.85万元,提出整改建议20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全面执行部门预算。审计的6个部门年初支出预算的执行率平均为95.83%,最低的为89.22%。年度追加预算的执行率平均为65.13%,最低的仅为15.6%。二是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列支。4个部门存在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列支818.03万元,其中市公安局632.4万元。三是虚列收入或支出。市林业和园林局虚列支出67.3万元。四是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市体育局滞留、闲置专项资金1296.2万元。五是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3个部门及其部分二级机构往来账款4196.25万元,未及时清理,其中市旅游局431.6万元。六是违规改变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94.6万元。七是超预算安排支出。2个部门超预算安排支出447.4万元。八是不合规票据列支200.2万元。其中市地震局9.5万元。九是资产账外管理。1个部门部分在用车辆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十是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较多。6个部门年末结转结余9284.76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经统计2013年市级预算单位245个“三公”经费支出8867万元,比上年下降9.1%,减少888万元。各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一是公务接待费2998万元,比上年下降28.4%。二是公车购置和运行费5511万元,比上年增长4.3%。主要是市纪检委、检察院、职业技术学院、森林公安、殡仪馆等单位经批准新购置部分业务用车。三是因公出国费用359万元,比上年增长27.3%,主要是2012年末的部分对外交流项目经费延迟至2013年1季度列支。
  市直6个部门会议费和“三公”经费审计情况。审计情况表明,各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贯彻意见,从严控制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明显效果。2013年,6个部门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95.87万元。其中:会议费331.26万元,同比下降58.32%;招待费324.47万元,同比下降45.68%;公务出国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040.14万元,同比下降71.47%。审计中也发现部分单位借用其他单位车辆、会议费支出手续不完备等问题。
  三、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3年度市级政府性债务共计54220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536227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22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754万元。经计算,2013年政府性债务负债率为35.3%,债务率为96.8%,偿债率为11.7%,根据以上债务风险指标,我市政府性债务整体处于安全、可控范围。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财政存量资金审计调查。一是截至2013年底仍未动用的财政存量资金15192.30万元。二是截至2013年底尚未执行的2013年度预算47335.03万元,其中已安排的部门预算中有10493.03万元尚未执行。
  (二)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调查。一是市本级调整土地出让金入库科目,少缴省级收入144.8万元。二是市本级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入库科目,少缴省级10万元。
  (三)全市财政性工资统发情况审计。一是发现在不同单位重复领取财政统发工资有问题人数6人,涉及金额77.6万元。二是重复领取不同种类养老保险金有问题人数1934人,涉及金额271.5万元。
  五、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全年共完成市城市园林设施水毁修复工程等项目结算审计12个,审计建设资金4981.8万元,审减工程造价515.7万元,平均审减率10.4%。
  全年实施跟踪审计项目9个,分别是:传媒大厦桩基工程检测项目、市文体中心、市交通枢纽指挥中心桩基工程、市山口水库、市殡仪馆异地重建项目、市职教园区中专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市商务中心区建设项目。通过对已完工工程的审计,审减工程造价节约政府投资6126.4万元。
  通过审计,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审计建议33条,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采纳28条。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年来,市审计局积极履行审计职责,为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共完成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8个,其中:县处级42人(包括5个县市长),乡科级16人。从审计结果看,被审计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和财经纪律,正确行使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和经济监督权,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但通过审计,也发现一些共性和个性问题,主要问题表现为(以下为任职期间历年累计形成):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0762.1万元、隐瞒转移截留专项资金23630.6万元、不合规票据列支2258.3万元、虚列收入或支出142837.4万元、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列支5760.6万元、擅自处置国有资产16027万元、超预算安排支出16786.7万元、往来账未及时清理30567.2万元等。
  七、其他应关注的问题
  公共财政收入形势和质量依然不容乐观。一是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仍然较低,2013年税收收入76053万元,占公共财政收入的56%。二是一次性税收占比较大,2013年仅土地转让契税4000余万元、耕地占用税6145万元两项合计10145万元,占市本级地税组织税收收入的15.32%。三是非税收入中,一次性或偶然性收入达14726.9万元,占2013年非税收入总额的24%。
  八、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近年来,市审计局加大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注重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和政府依法行政。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违法违规事项24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9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15件,已处理13人,涉及金额1.7亿元。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市政府于2014年6月出台了《三门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预算编制、绩效评价等进行了规范。为了规范和加强审计结果公告工作,提高审计结果公告质量,我局经市政府批准于2014年1月,印发了《三门峡市审计局公告审计结果办法》,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审计项目,积极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共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6篇。
  (一)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改进情况。对审计查出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我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限期予以纠正。市财政部门对应缴未缴的预算收入在审计期间已入库3300万元;对年末多交公安罚没收入352万元,已于审计期间纠正。市地税部门对企业少申报的税款,部分已于审计期间征缴入库。市林业和园林局虚列支出67.3万元,正在研究整改方案,及时予以纠正。市体育局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条例》要求,加快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拨付使用,争取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市旅游局对往来账正在进行认真核查,待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规范处理。对查出的在不同单位重复领取财政统发工资77.6万元和重复领取不同种类养老保险金271.5万元,合计349.1万元,在审计期间,已全额收缴国库,并将涉嫌违纪违规人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其他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也基本做到了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因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整改的,也都制定出了整改计划。
  (二)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中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预算编制完整性问题。市财政局从2013年起,要求相关单位在上报部门预算时,同时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二是关于预算批复率有待提高问题。市财政局已在年度预算编制时明确提出,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强化预算编报的时间和程序要求,进一步做好细化预算的工作,严格预算批复时限规定,切实将项目资金及时落实到具体单位或项目。同时,严格执行有关年初预算预留比例的规定,切实提高预算到位率。三是对应缴国库的市医药公司改制收入3944万元,已于2013年上缴国库。四是向非预算单位支出由2012年的2544.2万元,减少为2013年的2145.1万元,减少399.1万元。
  九、审计意见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切实把预算细化到基层,细化到项目,减少预留财力,增加预算的透明性。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临时追加,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规范预算支出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时清理财政资金往来,防止形成呆账、坏账,降低财政资金风险。减少预算资金的滞留,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改进收缴方式和方法,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应及时足额入库,杜绝体外循环、严禁滞留预算收入等不规范行为。
  (四)建立和完善市本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具体措施,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回收制度,努力盘活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各预算执行单位的各项支出,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不合理开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认真履行审计监督,是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责。我们将在市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反腐、改革、发展,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为推动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和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公安机关对市
  人大代表尚正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4年8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红《关于主任会议许可公安机关对市人大代表尚正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同意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尚正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意见,现予确认。
  
 
 关于主任会议许可公安机关对市人大代表
  尚正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
  
  ——2014年8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主任会议许可公安机关对市人大代表尚正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市六届人大代表尚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规定,市公安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尚正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三公〔2014〕126号)。
  报告称: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尚正,曾用名尚邦屯,男,生于1962年3月2日,汉族,大学文化,身份证号:411219196203020518,原籍河南陕县,现户籍登记住址:河南省渑池县张村镇民主巷52号。现任尚正公司法人代表,系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手机号码:13803985061。
  二、基本案情
  2013年5月,尚正公司法人代表尚正以企业项目发展资金短缺为由,在三门峡市区大中海7号楼904房间设立企业办事机构(挂牌河南尚正食品有限公司)委任申海清为总经理,秦润果为会计,赵水娴为文书,李红梅为出纳。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大肆宣传,非法吸收大量公众存款,并将吸收来的存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及利息。经初查,截止目前,仍有4900万—6000万元未退,涉及集资群众440余人。
  三、尚正涉嫌犯罪的理由
  在侦查中发现:在未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尚正委派申海清、秦润果、赵水娴、李红梅等人先后在尚正文明路直营店和大中海融资点,以支付固定利息(15‰—40‰)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尚正公司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尚正作为尚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亲自筹划、安排、参与融资点吸收公众资金的活动,尚正在单位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应当对其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尚正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尚正系三门峡市人大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提请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尚正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核实:尚正是三门峡市第六届人大代表。为确保案件的及时查处,根据《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制度》第七条第11款“在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如果因为现行犯罪必须对其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而又不能立即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时,可以先由主任会议许可,再由主任会议提请下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确认”的规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主任会议认真审查了《三门峡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三门峡市人大代表尚正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认为有采取强制措施之必要,决定予以许可。现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确认。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儿童
  免疫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4年8月26日在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4月23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儿童免疫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我市儿童免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卫生等部门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分解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宣传面不够广泛深入”的问题
  (一)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利用“4·25”全国儿童免疫宣传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电子屏等平台,以播放公益广告、开设专栏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在《三门峡日报》撰写科普文章,分5期从疫苗安全、免疫知识、免疫政策、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深入宣传教育。二是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现场讲座。市疾控中心派出业务人员到市实验幼儿园、工程局幼儿园为老师、家长讲解儿童免疫知识;区卫生局组织市中心医院专家到区属幼儿园、相关小学讲解儿童常见病预防知识,深受广大老师和家长欢迎。
  (二)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全市共有1302个预防接种单位,每个接种点都设置固定的宣传版面,向群众宣传免疫工作政策、疾病的传播途径与正确的预防方法等,引导群众自觉接种疫苗。今后,市卫生部门将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把儿童免疫宣传纳入健康教育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关于“基层防保队伍素质不高,人员老化现象严重”的问题
  (一)实施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县级卫生部门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准入管理,新进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二)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或市卫生学校接受免费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2014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卫生局共组织1347名乡村医生进行培训,政府累计投入经费14.37万元;市卫生学校积极争取省级培训补贴,在校外设立学习教学点,免费培训乡村医生。
  (三)整合乡村医生培训资源。市政府责成市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结合当前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的“533”人才培养规划、疾控机构开展的“534”人才培养规划、医疗机构开展的儿科医疗知识和医疗技术专业培训等,整合培训资源,统一领导,分步实施,分期分批分阶段开展培训。
  三、关于“配套经费难以及时落实到位”的问题
  (一)完善乡村医生补偿政策。目前,我市乡村医生劳务补助分别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新农合基本医疗服务补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三项。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是按照医改要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中央、省、市、县18∶6∶2∶4的比例配套,各县(市、区)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并按照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办法拨付补助资金,年初预拨,年底根据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予以结算。二是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将30—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将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2、基本医疗服务补偿。我市规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标准为5元,其中:新农合支付4.5元,个人支付0.5元。新农合支付部分由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3、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每5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除省财政承担部分仍按“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的标准执行外,其余部分全部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30%,县级财政承担70%。
  4、建设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标准村卫生室。针对全市75%的村卫生室以乡村医生的个人住宅为依托建立的现状,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开始,依托“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城镇化建设等项目,由政府财政投入资金,建设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村卫生室,并明确村卫生室及医疗设备的产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由乡村医生无偿使用。通过逐年努力,最终实现村卫生室100%为国有或集体所有。
  5、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要求卫生部门着力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完善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基本药物、新农合考核评价体系,市级每年不少于两次督导检查,县级至少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考核。将下拨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合格的,按核算金额拨付;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扣减项目资金。
  (二)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1、结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乡村医生,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退出、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再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50%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30%、县级财政承担70%),妥善解决了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保障问题。
  2、通过乡村医生身份置换,解决其养老待遇问题。积极推进乡村医生聘任制,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的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将村级卫生组织定位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乡村医生成为乡镇卫生院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实现“乡村医生人事关系放在县里,人事管理放在乡里,日常工作放在村里”。乡镇卫生院能够统一管理和调配乡村医生,为每位乡村医生建立档案,对其进行聘用、考核、奖惩等。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明确乡村医生在职期间的责、权、利和退休养老、医疗保险等相关保障措施。
  四、关于“流动儿童管理难”的问题
  (一)开展流动儿童搜索,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为确保包括流动儿童在内的所有适龄儿童享受同质均等的预防接种服务,公安、教育、人口计生、卫生等部门建立了流动儿童信息互通机制,接种单位通过多种途径查找和掌握接种对象,落实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定期开展流入、返乡流动儿童疫苗查漏补种,消除免疫空白。
  (二)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学校、托幼机构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单位对入托、入学的儿童开展相关疫苗查漏补种。每年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查验补种工作开展率达100%;每年新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100%,补证率达100%,补种率达95%以上。
  五、其他几项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妥善处置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一是进一步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调查、诊断、处置和鉴定等工作,及时争取省财政补偿。疾控部门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管理,确保监测质量。二是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联系,建立沟通交流机制、联合调查处置机制,共同建立媒体沟通机制。三是市、县两级卫生部门指定疾控科长专门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政策解释、教育疏导和信息沟通工作。四是明确市中心医院作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医疗救治和康复定点医院,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设备设施,加强技术培训,规范病例救治和康复工作,确保病例得到高质量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二)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卫生部门负责辖区内儿童免疫工作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做好宣传培训、疫苗分发、预防接种、疾病监测等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免疫规划相关工作经费,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正常经费和基层计划免疫劳务费,确保专款专用;市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儿童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制度,配合开展补种工作;市公安和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出生儿童以及流动、暂住儿童的户籍登记和统计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疫苗质量和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新闻宣传部门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免疫工作公益宣传活动,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和社会参与度。
  (三)强化县级管理职责。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制定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建立并完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同时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四)加强业务管理。一是加强基础免疫,全年保证冷链运转12次以上,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接种底册、有领发疫苗记录及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证册表填写真实、完整、规范一致。确保儿童免疫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以上。二是进一步加强城乡预防接种门诊和乡村预防接种点的规范化建设,严格预防接种人员的准入考核和培训教育制度,建立服务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儿童免疫工作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以人大审议为契机,进一步建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狠抓硬件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和工作督导,推进儿童免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特此报告。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
  会议关于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
  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书(第18号)】收悉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由市水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认真研究积极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水利工程招标程序过于繁琐”问题
  (一)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中央、省有关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三门峡市实际,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制定了三门峡市《水利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中心交易流程》,完善了招投标制度。
  (二)明确了招标额度。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水办〔2013〕4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14年5月28日三门峡市水利局、财政局以三水发〔2014〕71号文件转发了河南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通知》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进行公开招标;对达不到这一规模的,根据工程建设难易程度,由建设单位采取议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合理确定承担企业。
  (三)取消不合理地方规定。召开县(市、区)协调会,取消了标的额在三、五万的小型水利工程的招标的不合理程序。采取两种解决办法:一是工程队(有资质)施工,县级水利、财政共同验收。二是村财乡管,乡(镇)财政所监督,县水利验收。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有效杜绝了串标、陪标等违法行为。
  二、关于“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现象未得到有效改观”问题
  (一)进一步明确工程主体。完善已建工程的移交手续,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作用,积极探望索和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
  (二)完善管理体系。提高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全面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设备、办公场所,明确管理内容,落实管理责任,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落实乡镇1-2名“乡级农村饮水安全专管员”和“村水管员制度”,强化点多面广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积极探索水厂、联村工程和单村工程不同管理模式的收费办法。
  (三)是创新水政执法方法。采取水政、水保、河道等水利综合执法,以及水利与公安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对毁坏、破坏水利工程的打击力度,努力解决水利工程的重建轻管问题,确保水利工程发挥效益。
  三、关于“财政、审计部门在评审、审计水利工程时存在人为压价和不能及时审结的现象”问题
  (一)坚持科学审计的理念。认真解决财政评审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依据工程设计标准,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做出评审结论。
  (二)认真解决只减不增的问题。积极整改在项目财政评审中,评审机构收费与审减资金挂钩,即“减得多、提成也多”的做法。加强了水利与财政部门、水利与评审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坚持评审与实际结合,“应增则增,应减则减”,改变了以往人为压价和评审结果“只减不增”的状况。
  (三)加强审计力量。针对审计工作重的情况,协调审计部门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同时,充分利用信誉好、技术力量强、人员素质高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全面加快审计速度。
  四、关于“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
  (一)强化项目引领和资金争取。全面提高对水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市、县在加强对水利工作领导的同时,普遍加大了项目前期的投入,以及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今年上半年争取中央、省水利资金2.8亿元,分别比2012年、2013年增长35%和12%。
  (二)认真解决地方资金配套。在积极争取中央、省水利项目的同时,合理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工程项目按期保质、保量顺利实施。今年市财政已经解决了2013年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农村饮水安全等配套资金1970.5万元,解决了大石涧前期项目资金300万元、山口水库建设资金200多万元、王官二期财政预算资金600多万元。各县(市、区)除灵宝、义马继续较好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外,过去地方配套落实较差的卢氏、陕县、渑池和湖滨区,结合自身财政状况,也有了一定突破。
  下一步,我们将以人大审议为契机,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进一步解决好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评审、项目审计和地方水利资金配套问题,为全面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
  
  关于提请任免聂红超等六位同志职务的议案
  
  ——2014年10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提请:
  免去武少峰的三门峡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辛建仓的三门峡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金鹏的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聂红超为三门峡市教育局局长;
  任命李保民为三门峡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任命康平森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请予审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市长:赵海燕        
  2014年8月25日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拟任命人员表态发言摘录
  
  一、聂红超
  衷心感谢组织的信任,提名我担任市教育局局长一职,感谢在座各位领导、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我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今天人大委员会研究和审议我的任职提名,是在座各位领导对我的厚爱与信任,更是对我的期许和希望。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郑重承诺:
  (一)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办人民满意教育,让人民满意,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利益与要求的集中代表和体现。所以,在工作中,我要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自觉把自己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及时主动向人大报告教育工作,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着力推进教育管理运行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全力做好各项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我在大学学习的是教育专业,也在教育局担任副局长近两年时间,但我深知,新的岗位责任更大,要求更高。我将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做到把握大局、头脑清醒、政治坚定。深入研究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现代教育理论,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辨证思维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主动学习经济、文化、社会、科技以及法律法规等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新知识,不断拓宽视野,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向实践学习,在学干结合的过程中积累经验、增长见识,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三)扎实工作,全力推进教育发展。教育是社会进步的基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寄托着千家万户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当前,三门峡教育正处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全市人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日益迫切,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倾听群众呼声,回应时代关切,义不容辞。在新的岗位上,我一定团结带领教育局班子成员,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努力构建“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协调发展、人民满意”的三门峡大教育格局,全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抓班子、带队伍,切实调动干部教师队伍和基层学校的积极性,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动员方方面面力量,积极优化完善学校布局,加快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步伐,增加学位,扩大容量;同时,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建立校长教师区域内合理流动机制,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有效破解当前入学难、大班额、择校热问题;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积极谋划发展高等教育,推进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建设,健全完善教育体系,为三门峡打造人才高地、智慧高地。
  (四)廉洁自律,保持优良作风。坚持做官先做人、从政先立德,加强党性修养,带头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履职,走好自己的人生路和从政路,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公仆。
  二、李保民
  非常感谢组织信任,提名我为市规划城管执法局局长人选,提请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职务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是对我素质和能力的考验。如果这次提名获得通过,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脚踏实地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努力做到以下五点:
  (一)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履职能力。我长期以来在县、乡基层工作,对基层和农村的工作较为熟悉,对规划城管工作知之不多。在工作中,我将继续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坚决克服浮躁心态,勤学习、多思考,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积累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尽快熟悉新的岗位,尽快掌握新的业务,尽快适应新的角色。
  (二)履职尽责,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既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又关系全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工作中,我将自觉服从全市大局,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定位”和“十六字”奋斗目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把“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方向,把环境建设作为城市管理的重点,把人性化管理贯穿城市管理的始终,着力打造市民满意、秩序井然的美丽三门峡、文明三门峡、和谐三门峡,为叫响“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城市名片贡献力量。
  (三)规范行为,坚持做到依法行政。城市规划管理局是一个综合性执法部门,工作范围广、法律责任大,在执法中稍不注意,就会违规,使群众利益受损。在工作中,我将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法律意识,自觉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城乡规划实施办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带好城市规划管理这支队伍,做好城市规划管理这项工作,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发挥应有作用。
  (四)以身作则,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积极配合代表执行职务活动,虚心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办理好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把个人职务行为和部门行政行为置于市人大常委会及代表们的监督之下,做到向人大负责,让人民满意。
  (五)秉公用权,树立部门良好形象。城市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接触面广、工作敏感度大。在工作中,我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恪守“廉洁自律、干净干事”的为人之道,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注重修身养德,坚持秉公用权,带头规范从政行为,树立良好从政道德,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抓好工作管理,带好管好队伍,改进工作作风,形成工作合力,在新的起点,以新的业绩,努力塑造践行宗旨、勤政务实的政府新形象。
  这次组织上提名我为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若通过任命,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做好分内的各项工作;如果没有通过任命,说明我自身条件还不够成熟,我将寻找差距,一如继往地服从组织安排,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三、康平森
  今天,我作为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的拟任人选,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感到由衷的感激和荣幸,同时深知责任很重。如果这次提名能够获得通过,我决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尽快适应金融办工作,以新的思维、新的眼光、新的举措,创新思考和研究全市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履行好职责。
  (二)勤奋敬业,扎实开展本职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恪尽职守、勤奋敬业。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作用和金融办牵头协调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融资规模,增加金融供给,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三)廉洁自律,真正树立良好形象。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老实做人,清白为官,兢业工作,干净干事。严以律己,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正树立良好形象。
  (四)接受监督,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忠诚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作为,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把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4年8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武少峰的三门峡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辛建仓的三门峡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吴金鹏的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聂红超为三门峡市教育局局长;
  李保民为三门峡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康平森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
  主  任:王建勋
  副主任:孙宗会  肖群兰  张朝红  李宝洲  裴富平
  秘书长:杨治安
  委  员:上官卿  王永利  王永胜  卢夏慧  严汉英  杜宗文  李怀国  李述勇
  杨岱平  李瑞霞  宋中魁  宋海军  张  劲  叶  勇  张志鹏  张桂珠
  张高山  张淑敏  张鹏飞  陈治华  武跃峰  赵节跃  赵跃进  钱随章
  高九思  靳跃军
  缺席人员
  副主任:吕均平
  委  员:庆志英  尚 正  钭正刚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杨  骁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志增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邱  恺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晓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会林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宋  东  市财政局局长
  段建民  市水利局局长
  梁智斌  市卫生局局长
  范社民  市审计局局长
  宋中奎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保仁  市旅游局党组副书记
  王爱霞  卢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冯军禄  灵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吕志江  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满向阳  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范群才  渑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许万群  义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亚丽  市人大代表
  段丛芳  市人大代表
  高书朋  市人大代表
  季保军  市人大代表
  赵会军  市人大代表
  吉英瑞  市人大代表
  张谦市  人大代表
  姚宏伟  市人大代表
  赵冬梅  市人大代表
  郭会娟  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干部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2014年10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国际文博城会展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勋主持会议,副主任孙宗会、肖群兰、李宝洲、裴富平和秘书长杨治安及21名委员出席会议。会议学习了《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第一至二章;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编制情况、对《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落实情况、畜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经济转型发展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主任会议许可检察机关对市六届人大代表尚东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商议通过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建议议程。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匡江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三门峡市城市
  总体规划(2013—2030)》的决议
  
  (2014年10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以下简称《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城市总体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中原经济区、豫晋陕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契机,注重从区域发展一体化的大格局和城市统筹发展的大战略上谋划城市发展,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内容翔实,对三门峡的城市定位准确、富有特色,体现了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我市实际。会议同意《城市总体规划》,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详细规划,打造精品城市
  城市规划建设的“详规”要有前瞻性,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按照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定位和三门峡实际及城市发展趋势,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开阔视野,转变观念,超前谋划,科学规划。要及时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提高专项规划的编制深度,明确它们的位置、走向及控制规模和标准,充分发挥规划在指导城市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要注重城市功能,突出美丽特色
  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我市滨临黄河及山区风景特点,努力打造“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吸引力强、辐射面广、有利发展”的现代化优美城市特色。要重视城市道路密度、停车场充足、交通便捷,以及供排水、防洪、供气、供热、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垃圾处理、城市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商业、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特别是要力避在新建区产生交通堵塞、城市污染、停车难、入学难、群众性休闲、娱乐、健身活动场所不足等问题。
  三、要注重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效益
  行政事业单位要相对集中,以利于快捷高效服务群众。除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单位和军事、国家安全及需要严格保密的单位外,一般机关事业单位保证必要的办公设施占地,尽量减少或不留空置土地,为交通道路、群众休闲、娱乐、健身场所及城市园林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留足土地。工商业用地要注重投入产出比,禁止投资少多占地,以“项目”名义圈地等浪费土地现象,严禁出现“购而不建”等闲置土地问题。市区及近郊要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适当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城市发展,以发展壮大二三产业支撑城市快速发展。严禁规划区内及近郊落户污染企业。要严格控制居住区容积率,注重交通道路便捷,停车场所充足,街心公园及休闲活动场所布局合理,城市绿化良好,公共配套设施齐全等。
  会议强调,要切实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城市总体规划》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予以公布,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并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的实施情况。要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城市总体规划》。执行中确需局部调整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编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门峡市政府关于《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以下简称《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以25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对于我市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融入中原经济区和豫晋陕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建设进程,全面提升我市区域经济地位和综合竞争力,形成三门峡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修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发展目标合理,城市性质与规模定位准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总体布局规划及分项规划符合三门峡实际,对于指导我市今后城市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经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完善思路,高度总结概括。应将打造“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和景观水系理念写入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几方面的内容都很好,但概括总结不够,需用精炼的语言来表述,使人民群众都能了解、理解。
  (二)要更加突出生态宜居、自然美丽等地方特色,注重城市功能完善。要充分利用三门峡滨临黄河及豫西黄土台塬的地形地貌特征及自然景观,把山、水、绿化等元素与现代化城市融为一体,提高城市品味,努力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吸引力强、辐射面广”的现代化优美城市。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高度重视城市综合交通、道路、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绿地、照明、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市场、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近期要着重解决城市“断头路”、快速路车辆与行人交叉带来的安全隐患、市区主要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公共停车位少、居住小区配套停车位不足、游园分布不均、公共厕所少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和中小学少、大额班多等问题。要力避在新建区产生交通堵塞、城市污染、停车难、入学难、群众性休闲、娱乐、健身活动场所不足等问题。
  (三)要进一步开阔思路,着眼城市长远发展。新的《城市总体规划》把我市的城市性质定为中原经济区西部重要的商贸、工业、旅游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黄河沿岸文化名城。要实现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的长远发展目标,需要一定规模的人口和用地规模来支撑,建议参照未来城市等级划分标准,对2030年中心城市90万人的发展目标进一步研究,争取扩大中心城市人口规模。
  (四)要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完善城乡规划体系。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努力实现建设用地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注重城市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尽快形成层次分明、科学规范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编制规划要高起点、高标准,具有前瞻性,紧紧围绕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的科学定位,结合三门峡实际,选择国内外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规划及发展经验,加强对城市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提高城乡规划的编制水平。
  (五)要注重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在规划中既要确保农用地和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又要确保实施规划所需的土地来源。机关事业单位在保证必要的办公场所情况下,尽量减少或不留闲置土地,为道路交通、群众公共休闲场所及城市园林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让出及留足土地。严格控制居住区开发强度,保障交通道路便捷,停车场所充足,街心公园及休闲活动场所布局合理,城市绿化及湿化良好,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工业用地要注重投入产出比,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禁止投资少占地多,以“项目”名义圈地,“购而不建”等闲置、浪费土地现象。商业市场要建立合理的等级结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六)要大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意识。市政府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布展和城乡规划档案馆的建设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入宣传,使全社会进一步增强规划的法律意识,让群众普遍了解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营造“重视规划、遵守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执行《城市总体规划》的自觉性。
  (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科学有序的管理机制。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建立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机构,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规划的制定、实施、监察等多个环节,建立统一协调、科学决策、规范实施、高效顺畅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贯彻执行。
  (八)依法实施规划,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城市总体规划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并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的实施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城市总体规划》,执行中确需局部调整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要建立健全规划监察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违法行为。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情况于三个月内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书面报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11月12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议案
  
  ——2014年10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骁
  
  市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对经济社会的引领带动作用,将我市建设成为中原经济区重要支撑、区域合作示范城市和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于2012年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目前,规划成果已于2014年9月25-26日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请予审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市长:赵海燕      
  2014年10月13日      
  
  参阅件
  
  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修编情况说明
  
  ——2014年10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一、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背景及过程
  目前,我市实行的城市总体规划是2004年版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由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2005年6月23日通过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11月16日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批准以来,我市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严格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城市结构不断优化,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品位不断提升,截止2013年年底,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8.9%,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已达到5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45万人。但是,随着中原经济区、豫晋陕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以及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务中心区、城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和郑西高铁、蒙西铁路、三淅高速、连霍高速改扩建等区域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我市的区域发展、城市结构、用地布局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发生了重大变化,亟需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2011年6月,市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三门峡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并与2012年3月通过评审,明确了三门峡中心城市的发展方向及空间结构。2012年7月5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我市组织召开了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评审会,科学论证了规划修编的可行性。之后,市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分别从城市人口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市产业发展、城市核心服务功能提升路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与城市特色塑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六个方面进行专题研究,科学分析论证了我市的资源禀赋及存在问题,并给出相应结论建议,为规划修编夯实了基础。2013年,经省政府批复同意,三门峡市政府正式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13年8月27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我市组织召开了《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纲要》评审会,初步确定了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城市性质、规划区范围、人口和用地规模等指标。2014年9月26日,《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成果顺利通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确定了三门峡市2030年的发展目标与战略、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和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城市性质与规模、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为三门峡市的长远发展描绘了美好蓝图。
  二、三门峡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指导思想及特点
  (一)指导思想
  1、贯彻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促进城乡和区域统筹,优化城市布局,坚持城市发展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生态优先以及文化传承,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
  2、努力摆脱资源型城市陷阱,加快城市转型升级,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集群布局优化作为促进产城互动、增加城市就业、增强城市竞争力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核心战略。
  3、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政策,抓住区域交通条件改善的重大机遇,构建三门峡服务、辐射区域的高端功能平台,提升城市区域地位,实现城市跨越发展。
  4、充分结合三门峡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并适应在当前发展阶段下城市的空间发展机制,在城市组团式发展和紧凑布局之间找到结合点,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发展时序,突出规划弹性,强化综合交通和基础设施支撑,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5、将黄河、湿地、台塬、沟壑、遗址等独特的城市空间和景观元素有机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当中,以城市设计的手法加强对城市功能布局和景观风貌的引导,打造城市亮点,营造独具魅力、特色鲜明、历史底蕴彰显和时代精神饱满的宜居空间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活力和吸引力。
  (二)主要特点
  1、建立了科学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程序。本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严格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从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城市发展专题研究、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和成果评审论证科学规范的修编程序,从根本上保证了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注重城市用地布局与自然地理特征的有机结合。综合我市的自然地理特征及城市现状,因地制宜,提出建设“一带、两片、三心、四组团”城市的空间布局结构,中心城市沿着黄河自东向西形成不同功能组团和生态廊道相对隔离的带状组团城市。
  3、用城市规划的新理念指导城市的建设健康发展。通过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和专题研究,对三门峡的资源禀赋、现状条件、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转型途径等方面科学研究,提出了建设商务中心区、黄河公园、沿黄半岛景观带等实施方案并得到了实施,促进三门峡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品位不断提高。
  4、建立城市总体规划与重要专项规划的互动协调机制。本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步启动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道路系统专项规划,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及时反馈与协调,形成二者在土地利用规划这个核心方面的密切有机联系,保证了城市用地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了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
  5、探索省际交界区域城乡规划编制新模式。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政策,引入都市区的概念,注重都市区与城市之间的区域协调,并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整体利益出发,提出与周边行政区域在资源利用与保护、空间发展布局、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方面的协调要求,探索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模式。
  三、三门峡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主要内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市域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至2020年,三门峡全市总人口将达到23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58%,全市城镇人口为136万人。至2030年,三门峡全市总人口将达到24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72%,全市城镇人口将达176万人。
  2、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构建“一核、两翼、三带、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总体格局,形成一个分布有序,层次分明,彼此联系,相互协调的城乡空间网络格局。
  “一核”即以三门峡都市区为全市发展的核心。以陕灵盆地的城镇发展空间为主要载体,包括湖滨、陕县、灵宝,并辐射至平陆,依托陇海铁路、连霍高速、209和310国道等区域交通走廊及城市快速路系统,形成带状组团型城镇群体结构,是带动全市城镇化及新型产业经济发展的核心。
  “两翼”分别是渑池-义马产业发展翼和卢氏生态发展翼。渑池-义马产业发展翼是依托渑池县城和义马市区的一体化发展,以及煤-电-铝产业规模化、技术创新与循环升级,联合周边英豪镇、观音堂镇等小城镇,成为带动全市传统资源型产业高端化升级和产业链延伸发展的核心。卢氏生态发展翼是以卢氏县城为中心,依托三门峡南部良好的自然生态和旅游资源,将是带动全市绿色经济与休闲经济发展的“生态之都”。
  “三带”分别是沿黄河生态带、崤山-小浪底生态带、伏牛山-熊耳山生态带。是三门峡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所依托的三条生态保护带,也是三门峡建设宜居城市、生态城市、森林城市的重要支撑。
  “多点”分别是依托产业集聚区、风景旅游区、交通枢纽培育多个重要节点,包括豫灵镇、观音堂镇、阳平镇、张村镇、函谷关镇、西张村镇、官道口镇、五里川镇等。
  3、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以三门峡中心城区为主中心,灵宝、渑池、义马、卢氏为副中心,以重点镇为市域城镇体系及社会经济发展重要支撑,形成由一个大城市、两个中等城市、一个小城市及若干个小城镇构成的城镇体系。
  (二)市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性质:中原经济区西部重要的商贸、工业、旅游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黄河沿岸文化名城。
  2、人口与用地规模。近期(2020年),三门峡中心城区人
  口规模控制在68万人。远期(2030年),三门峡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90万人,其中湖滨片区55万人,陕县片区35万人。明确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近期(2020年)控制在76平方公里左右,远期(2030年)控制在100平方公里以内。
  3、城市总体布局。规划中心城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带、两片、三心、四组团”。
  一带:即沿黄河城市发展带。三门峡北侧是黄河湿地生态景观带,南侧是黄土高原生态景观带,城市在两大自然因素的限制下沿陕灵盆地呈带状发展延伸。
  两片:在中间生态带的隔离下整个三门峡带状城市形成两大发展片区,分别是湖滨片区和陕州片区。两大片区分别紧凑发展,形成各自功能完善,居住、服务、产业功能平衡发展,相互之间紧密联系,而发展侧重各有不同的两大城区。
  三心:整个带状城市按照城市空间拓展的时序以及服务职能的差异形成三大市级公共服务中心,分别是湖滨区综合商业中心、商务中心区现代商务中心、陕县区域商贸中心。
  四组团:两大城市片区内部通过生态廊道的隔离所形成的四个功能鲜明的城市组团。其中,湖滨片区以青龙涧河为生态廊道,形成湖滨城区和商务中心区两个城市组团。陕州片区以淄阳河为生态廊道,形成陕县城区和产业新城两个城市组团。
  突出各组团间的分工:湖滨城区位于青龙涧河以北,包括湖滨城区、开发区、以及磁钟工业区,是城市商业中心、文化会展中心。商务中心区位于青龙涧河以南,高铁南站两侧,是金融商务中心、生产服务和贸易中心、企业总部基地。陕县城区位于淄阳河以东,是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产业集聚区、温泉休闲服务中心、生态城市示范区。产业新区位于淄阳河以西,远景可向好阳河以西拓展,是现代制造业基地、职教实训基地、创新研发基地、出口加工贸易基地和物流基地。
  4、城市空间拓展方向。以现有城市建成区为基础,加强湖滨城区存量土地的再开发和利用,着重优化建成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配置。城市空间拓展的主体是新规划的商务中心区和陕县片区,即向南和向西发展。并合理利用湖滨城区东部磁钟台塬用地,规划建设工业区及其配套服务区。好阳河以西大王镇的部分用地,作为城市远期发展备用地,城市远景规划预留用地约28平方公里。
  5、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内容。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建设部第146号令),本次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及附件。
  文本: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个层次。
  图纸:包括区位图、用地评价图、规划区范围图、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图、用地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空间管制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图等三十余项。
  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6个)。
  四、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采取开门搞规划的方法,加强沟通,采取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方案论证、网络报纸公示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专家、领导和群众的合理化意见。
  1、部门参与。从启动规划修编工作开始,市规划部门始终与国土、住建、环保、发改、交通、水利、地震、园林、河务、卫生、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郑州铁路局、豫西河务局等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规划成果充分体现各行各业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2、专家参与。在规划编制和论证的重要环节,专门聘请中国工程院邹德慈院士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等单位60余知名专家、学者多次到我市现场勘查,把脉问诊,针对城市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3、相关省市合作。三门峡位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核心区域,为进一步加强省市间交流,推动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专门邀请了陕西省、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运城市政府、渭南市政府、洛阳市政府的专家和代表参加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合理确定三门峡职能定位,充分整合区域间资源要素、发挥比较优势,优化产业分工和城镇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4、人大政协代表参与。规划编制过程中,详细梳理了近几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城乡规划和建设方面的建议、提案近300余份,并将市人大常委会历次审议城乡规划工作的相关意见和政协委员的建议以及群众重点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规划中逐条予以落实,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编制情况的报告
  
  ——2014年10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规划城管执法局局长李保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编制情况做以下汇报,请予审议。
  一、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背景及过程
  目前,我市实行的城市总体规划是2004年版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由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2005年6月23日通过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11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批准以来,我市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严格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结构不断优化,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截止2013年年底,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8.9%,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已达到5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45万人。但是,随着中原经济区、豫晋陕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以及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心商务区、城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和郑西高铁、蒙西铁路、三淅高速、连霍高速改扩建等区域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我市的区域发展、城市结构、用地布局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发生了重大变化,亟需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2011年6月,市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三门峡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2012年3月通过评审,明确了三门峡中心城市的发展方向及空间结构。2012年7月5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我市组织召开了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评审会,科学论证了规划修编的可行性。之后,市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分别从城市人口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市产业发展、城市核心服务功能提升路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与城市特色塑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六个方面进行专题研究,科学分析论证了我市的资源禀赋及存在问题,从多个方面针对性的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规划修编夯实了基础。2013年,经省政府同意,三门峡市政府正式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13年8月27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我市组织召开了《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纲要》评审会,初步确定了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城市性质、规划区范围、人口和用地规模等指标。2014年9月26日,《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成果顺利通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确定了三门峡市2030年的发展目标与战略、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和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城市性质与规模、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为三门峡市的长远发展描绘了美好蓝图。
  二、三门峡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指导思想及特点
  (一)指导思想
  1、贯彻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促进城乡和区域统筹,优化城市布局,坚持城市发展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生态优先以及文化传承,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
  2、努力摆脱资源型城市陷阱,加快城市转型升级,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集群布局优化作为促进产城互动、增加城市就业、增强城市竞争力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核心战略。
  3、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政策,抓住区域交通条件改善的重大机遇,构建三门峡服务、辐射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的区域高端功能平台,提升城市区域地位,实现城市跨越发展。
  4、充分结合三门峡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并适应在当前发展阶段下城市的空间发展机制,在城市组团式发展和紧凑布局之间找到结合点,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发展时序,突出规划弹性,强化综合交通和基础设施支撑,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5、将黄河、湿地、台塬、沟壑、遗址等独特的城市空间和景观元素有机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当中,以城市设计的手法加强对城市功能布局和景观风貌的引导,打造城市亮点,营造独具魅力、特色鲜明、历史底蕴彰显和时代精神饱满的宜居空间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活力和吸引力。
  (二)主要特点
  1、建立了科学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程序。本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严格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从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城市发展专题研究、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和成果评审论证科学规范的修编程序,从根本上保证了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注重城市用地布局与自然地理特征的有机结合。综合我市的自然地理特征及城市现状,因地制宜,提出建设“一带、两片、三心、四组团”城市的空间布局结构,中心城市沿着黄河自东向西形成不同功能组团和生态廊道相对隔离的带状组团城市。
  3、用城市规划的新理念指导城市的健康发展。通过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和专题研究,对三门峡的资源禀赋、现状条件、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转型途径等方面科学研究,提出了城市向南发展建设商务中心区,向西发展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向北激活城市活力,建设黄河公园、沿黄半岛景观带等具体发展思路,这些规划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三门峡中心城市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品位的不断提高。
  4、建立城市总体规划与重要专项规划的互动协调机制。本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步启动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道路系统专项规划,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及时反馈与协调,形成二者在土地利用规划这个核心方面的密切联系,保证了城市用地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了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
  5、探索省际交界区域城乡规划编制新模式。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政策,引入都市区的概念,注重都市区与城市之间的区域协调,并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整体利益出发,提出与周边行政区域在资源利用与保护、空间发展布局、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方面的协调要求,探索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模式。
  三、三门峡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主要内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市域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规划至2020年,三门峡全市总人口将达到23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58%,全市城镇人口为136万人。规划至2030年,三门峡全市总人口将达到24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72%,全市城镇人口将达176万人。
  2、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构建“一核、两翼、三带、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格局,形成一个分布有序,层次分明,彼此联系,相互协调的城乡空间网络体系。
  “一核”即以三门峡都市区为全市发展的核心。以陕灵盆地的城镇发展空间为主要载体,包括湖滨城区、陕县城区、灵宝城区,并辐射至平陆县城,依托陇海铁路、连霍高速、209-310国道等区域交通走廊及城市快速路系统,形成带状组团型城镇群体结构。
  “两翼”即渑池-义马产业发展翼和卢氏生态发展翼。渑池-义马产业发展翼依托渑池县城和义马市区的一体化发展,以及煤-电-铝产业规模化、技术创新与循环升级,联合周边英豪镇、观音堂镇等小城镇,打造带动全市传统资源型产业高端化和产业链延伸发展的核心。卢氏生态发展翼以卢氏县城为中心,依托三门峡南部良好的自然生态和旅游资源,形成带动全市绿色经济与休闲经济发展的“生态之都”。
  “三带”即沿黄河生态带、崤山-小浪底生态带、伏牛山-熊耳山生态带。三条生态带是三门峡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所依托的生态屏障,也是三门峡建设宜居城市、生态城市、森林城市的重要支撑。
  “多点”即依托产业集聚区、风景旅游区、交通枢纽等资源优势培育多个重要节点,包括豫灵镇、观音堂镇、阳平镇、张村镇、函谷关镇、西张村镇、官道口镇、五里川镇等中心城镇。
  3、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以三门峡中心城区为主中心,灵宝、渑池—义马、卢氏为副中心,以重点镇为市域城镇体系及社会经济发展重要支撑,形成由一个大城市、两个中等城市、一个小城市及若干个小城镇构成的城镇体系。
  4、市域综合交通体系
  按照充分利用、加强衔接、分离过境、优化组织、做强枢纽、拓展腹地的原则,依托国家及区域性交通网络,打造三门峡市域由高速公路、国道和高铁、普铁构成的对外综合交通网络。推进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形成“一纵两横两支”铁路网,“三纵两横一联”高速公路网,“两纵三横”国道网。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优化各级交通枢纽及场站布局。
  (二)市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性质:中原经济区西部重要的商贸、工业、旅游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黄河沿岸文化名城。
  2、城市职能:能源、有色等资源型工业转型发展的示范区;创新型城市新兴产业发展基地;专业性区域金融和生产服务中心;区域物流商贸基地和物流管理中心;区域旅游目的地和集散服务中心;职业教育、特色医疗服务基地。
  3、人口与用地规模。近期(2020年),三门峡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68万人。远期(2030年),三门峡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90万人,其中湖滨片区55万人,陕县片区35万人。明确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近期(2020年)控制在76平方公里左右,远期(2030年)控制在100平方公里以内。
  4、城市总体布局。规划中心城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带、两片、三心、四组团”。
  一带:即沿黄河城市发展带。三门峡北侧是黄河湿地生态景观带,南侧是黄土高原生态景观带,城市在两大自然因素的限制下沿陕灵盆地呈带状发展延伸。
  两片:在生态廊道的隔离下,三门峡中心城市形成两大发展片区,分别是湖滨片区和陕州片区。两大片区分别紧凑发展,形成居住、服务、产业等功能完善,平衡发展,相互联系,而发展侧重各有不同的两大城区。
  三心:整个带状城市按照城市空间拓展的时序以及服务职能的差异形成三大市级公共服务中心,分别是湖滨区综合商业中心、商务中心区现代商务中心、陕县区域商贸中心。
  四组团:两大城市片区内部通过生态廊道的隔离所形成的四个功能鲜明的城市组团。其中,湖滨片区以青龙涧河为生态廊道,形成湖滨城区和商务中心区两个城市组团。陕州片区以淄阳河为生态廊道,形成陕县城区和产业新城两个城市组团。
  突出各组团间的分工:湖滨城区位于青龙涧河以北,包括湖滨城区、开发区、以及磁钟工业区,是城市商业中心、文化会展中心。商务中心区位于青龙涧河以南,高铁南站两侧,是金融商务中心、生产服务和贸易中心、企业总部基地。陕县城区位于淄阳河以东,是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产业集聚区、温泉休闲服务中心、生态城市示范区。产业新区位于淄阳河以西,远景可向好阳河以西拓展,是现代制造业基地、职教实训基地、创新研发基地、出口加工贸易基地和物流基地。
  5、城市空间拓展方向。以现有城市建成区为基础,加强湖滨城区存量土地的再开发和利用,着重优化建成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配置,城市空间拓展的主体是新规划的商务中心区和陕县片区,即向南和向西发展。
  6、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三门峡中心城区的综合承载能力,优化湖滨城区和陕州城区文化、教育科研、医疗、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功能。
  (1)文化设施:建设市级-区县级-居住区级-社区级城市文化设施系统,规划文化设施用地为69.8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0.78平方米。
  (2)教育设施:规划教育科研设施用地为412.7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4.24%,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4.59平方米。原则上以2-3万人设置1所初级中学、1-1.5万人设置1所小学为控制标准,规划湖滨城区设置22所初中,40所小学,陕县城区设置15所初中,28所小学。
  (3)体育设施:规划体育设施用地为101.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1.04%,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12平方米。
  (4)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为82.5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0.90平方米。医疗设施千人指标床位数以7床/千人控制,规划床位应当达到6300张。在湖滨城区设置25所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陕县城区设置15所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建设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市光荣院、市老年服务中心,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为29.8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0.33平方米/人。
  7、城市绿地系统:以打造黄河金三角区域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充分利用自然山水环境、地形地貌和文化遗产资源,构建“一心两廊四楔十脉多园”的网络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
  8、城市景观系统:将城市景观建设与周边山水环境有机融合,加强对城市南部山体的保护和生态恢复,重视对黄土沟壑地形的利用,构建“一带四楔、三区九核”的山水景观主骨架,形成“望得见黄河、亲得近涧水、上得了台塬、进得去沟谷”的山水城市环境。
  9、城市道路系统:强化城市各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优化城市组团内部的道路系统,形成路网完善、功能明确、结构合理的道路交通网络体系。中心城区道路网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构成,湖滨组团主干路呈“四横八纵”布局,商务中心区组团主干路呈“六横五纵”布局,陕州片区主干路呈“七横九纵”布局。理顺城市的内外道路交通,打通城市断头路,合理布设公共停车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形成“配建为主、公共泊位为辅,路边停车泊位作为补充”的格局,规划公共停车场21个,路外公共停车场泊位2.1万个。公共建筑和商业商务类建筑每100平米建筑面积设置1个停车位,居住建筑每户设置不少于1个停车位。
  10、公共交通系统:建设以大中运量公共交通(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公共自行车等多方式协调利用,高效、便捷、舒适的公共交通系统,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在规划期末城市人口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30%以上。按照每万人拥有公交车15标台的配置标准,规划2030年三门峡中心城区公交车辆总量达到1300标台。以每千人2辆出租车计,规划2030年出租汽车总量1800辆左右。
  11、供水工程规划:提高公共供水普及率,优化供水设施系统,推进供水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水平和供水设施利用效率。至2030年,中心城区人均年综合用水量控制在110立方米以内,最高日需水量约为37.8万立方米。规划以卫家磨水库、大石涧水库、窄口水库为主要水源,以黄河水、地下水为补充和备用水源。
  12、综合防灾规划:规划黄河设防标准为100年一遇,青龙涧河、苍龙涧河、五里河、好阳河、淄阳河等河段设防标准为50年一遇。以318米等高线作为经验洪水淹没线,325米等高线作为规划洪水淹没线,335米为最高蓄水高程(大沽高程基准)。高程低于318米的区域严禁开发建设,318~325米区域不得兴建居住建筑,325~335米区域涉及的具体建设项目,需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城区内排水泵站能力,排涝量按5年一遇暴雨强度设计,以30年一遇暴雨强度校核。市区抗震烈度按7度设防,结合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等设置人员避难疏散场地,至2030年,规划三门峡中心城区设立18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四、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采取开门搞规划的方法,加强沟通,采取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方案论证、网络报纸公示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专家、领导和群众的合理化意见。
  (一)部门参与。从启动规划修编工作开始,市规划部门始终与国土、住建、环保、发改、交通、水利、地震、园林、河务、卫生、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郑州铁路局、豫西河务局等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规划成果充分体现各行各业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二)专家参与。在规划编制和论证的重要环节,专门聘请中国工程院邹德慈院士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等单位60余知名专家、学者多次到我市现场勘查,把脉问诊,针对城市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三)相关省市合作。三门峡位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核心区域,为进一步加强省市间交流,推动黄河金三角区域协作,专门邀请了陕西省、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运城市政府、渭南市政府、洛阳市政府的专家和代表参加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工作,进一步优化三门峡的职能定位,整合区域间资源要素、发挥比较优势,优化产业分工和城镇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四)人大政协代表参与。规划编制过程中,详细梳理了近几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城乡规划和建设方面的建议、提案近300余份,并将市人大常委会历次审议城乡规划工作的相关意见和政协委员的建议以及群众重点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规划中逐条予以落实,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机构,健全规划管理体制。积极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和城乡规划管理转型要求,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建立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机构,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实施城乡规划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监察等多个环节,加强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大城乡规划经费投入力度,把城乡规划研究、编制和管理经费足额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指导与调控作用,分步启动城市道路、公交、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照明、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教育、医疗、福利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完善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模式,提出适应城市发展需求的规划管理技术标准,进一步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特色,加大村镇规划的研究力度,加快村镇规划编制步伐,有序推进村镇体系规划及乡、镇总体规划的修编进程,提升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监察,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强化规划意识、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依法公开进行,并征求相关利害人的意见。严格执行以“一书三证”为核心的规划管理制度,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与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城市规划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立健全规划监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城乡规划的各类行为,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四)提高公众参与,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坚持开展“阳光规划”,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审议制度,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在城乡规划的审议、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部门和公众参与的优势,广泛吸取领导、专家、市民的意见,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规划公开,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让更多的市民了解规划的内容和相关决议,保障社会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以27票全票赞成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3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决定》进行认真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立了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保护区划界范围,出台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加强了对白天鹅栖息地保护和建设,严厉打击了破坏白天鹅等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白天鹅的栖息环境。《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对白天鹅及栖息地的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全社会的认可,形成了全民共识,有力地推动了保护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会议认为,《决定》的落实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宣传学习氛围不浓。一是没有形成制作宣传白天鹅的专题材料,如专题影视片等;组织宣传活动较少,没有形成保护白天鹅的浓厚氛围。二是缺少一个面向公众开放的科普教育基地,与打造“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城市品牌的战略定位不符。三是在市政设施规划、建设过程中,没有将白天鹅元素充分考虑进去。四是一些重点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决定》的学习不够深入,对具体条文的掌握不够精准,影响深入开展工作。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在重点保护区内,标准管护站建设不足,缺少必要的监控设备,巡护人员没有佩戴明显标识。有些观赏区内缺少与白天鹅保持安全距离的供游客、摄影爱好者观赏、拍摄使用的栈道、摄影平台等设施。
  (三)管护不到位。管护人员责任不明确,管理手段不力,管理程序不规范,巡护力量不足。一是有的重点保护区,没有设立界碑、界桩或标识牌;在醒目的位置缺少足够数量的以保护白天鹅及栖息地为主题内容的宣传文字,营造保护氛围不够。二是在重点保护区内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决定》明确规定了在白天鹅越冬期间,禁止在白天鹅重点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但每逢春节、元宵节期间,在市区天鹅湖湿地公园附近的家属区,仍然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使白天鹅受到了严重惊扰,另择栖息地。三是在重点保护区内存在违规捕鱼、经营渔庄等违规行为,如在灵宝老城渡口重点保护区内,距离保护区标识牌10米范围内,就有违规经营的渔庄和施工现象。四是对白天鹅及栖息地的保护工作,还基本停留在林业园林局“单打独斗”的阶段,没有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专业人才缺乏。随着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逐渐改善,每年来我市越冬的白天鹅数量逐年增多,这就对白天鹅的管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市从事白天鹅管护工作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员,缺少对白天鹅生活习性及繁殖规律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专业研究不够到位,现有的人员很难满足现实需要,亟需引进专业人才。
  针对以上问题,会议建议:
  (一)持续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对白天鹅及栖息地的保护意识,各级人民政府及林业园林部门要负起主要责任,旅游、环保、农业、水利、河务、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要求及各自工作职责做好保护管理、疫情监测和报告等工作,建立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叫响“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的城市名片。
  (二)持续加强宣传,形成全市共识。一是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打造“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城市品牌战略部署精神及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重要性的学习宣传,形成浓厚的氛围。二是在高速出入口、火车站、高铁站等重要位置设置大型“天鹅之城”主题标示牌,在市政设施配置、更新过程中增加白天鹅元素。三是在天鹅湖湿地公园建设一个综合性的白天鹅科普教育基地,集中展示白天鹅科普知识、影像资料、实物标本以及我市在保护、研究白天鹅方面取得的成就。四是在每年11月22日保护白天鹅宣传日期间,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及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五是加强推介工作,提高我市“美丽天鹅城”的知名度。市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尽快制作白天鹅在我市栖息越冬的专题影视片,联系全国各地电视台播放、宣传;印刷白天鹅的宣传材料,在全国范围内的报刊、旅游等部门进行宣传;组织全国各省市摄影爱好者和画家前来我市进行摄影绘画比赛;组织开展一些全国性的专题推介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把我市白天鹅“名片”打出去,扩大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宣传白天鹅工作要制定三至五年的规划,通过灵活多样、切实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在全国叫响“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以促进我市旅游服务业的发展。
  (三)划定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责任。在重点保护区内,增设标准管护站,确定专门的管护人员进行保护工作,并明确管护人员具体的岗位职责、巡护范围。
  (四)加大打击力度,做到打管并重。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保护区的管理,严格按照《决定》的要求,对违反《决定》的违规行,要及时阻止、纠正和处理。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伤害、出售白天鹅等野生动物和破坏栖息地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保护区的建设和维护,要进行科学研判、科学保护和科学决策,以确保保护区达到适合白天鹅生存的标准。
  (五)加强重点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应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对白天鹅赖以生存的栖息湿地及周边环境加强保护和治理;为白天鹅的科学补饲、救治、科研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在白天鹅重点保护区,建设标准管护站,安装高清摄像头等监控设备,为管护人员配备必要的管护设备;在天鹅湖湿地公园、黄河公园等游客较为集中的地方,设置与白天鹅保持安全距离的观赏栈道,摄影、绘画平台等设施。
  (六)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坚决取缔违规行为。今年,在白天鹅飞临我市越冬栖息之前,市政府组织林业、环保、公安、河务、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按照《决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在重点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确保白天鹅安全越冬。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于三个月内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书面报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10月31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
  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14年10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水贤礼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情况的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三门峡市凭着优越的自然条件、宜居的生态环境,引来了美丽圣洁的白天鹅,摘取了“中国大天鹅之乡”的桂冠,赢得了“黄河明珠·天鹅之城”的美誉。白天鹅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全球易危物种,对生存栖息环境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每年11月至翌年3月,成千上万只白天鹅从遥远的西伯利亚迁徙到三门峡黄河湿地栖息越冬,在三门峡演绎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景,受到了广大市民和全国各地游客的青睐,已经成为三门峡的形象大使和亮丽名片。为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提升城市生态品位,2013年12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出台,对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提升三门峡知名度、美誉度、认知度,打造“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城市品牌,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市政府认真履职、积极尽责,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务实创新、开拓进取,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不断加大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政府牵头,及早部署。政府牵头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行政基础。《决定》出台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把《决定》的贯彻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市长赵海燕多次过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全力支持白天鹅保护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杨骁、副市长牛兰英多次召开部门会议,专题听取落实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方案,并经常深入一线调研指导,现场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白天鹅保护工作扎实推进。白天鹅在我市越冬期间,市政府坚持因势利导、把好关口,严禁保护区居民及游人开展捕鱼、钓鱼、开垦、燃放鞭炮、行驶快艇等各种影响白天鹅栖息的生产、生活活动,为白天鹅安全过冬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今年10月13日,市政府又分别制定下发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白天鹅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三门峡市白天鹅红腹锦鸡保护区划界范围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白天鹅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部门联动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保障力量。《决定》出台后,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搞好配合,共同做好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市林业园林部门充分发挥白天鹅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用,动员全系统力量扎实做好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市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200万元,专门用于白天鹅保护工作;市水利、河务部门不断加大河道巡查力度,严禁在库区范围内乱采滥挖,明确规定在白天鹅越冬期间,暂停所有治黄工程建设项目;市住建部门认真排查保护区周边建筑,并及时对可能影响白天鹅栖息的污水处理厂红色房顶进行了更换;市环保部门积极做好城市水域监测工作,尽力杜绝城市污染源排入天鹅湖、青龙涧河;市公安、工商部门,积极履行执法职能,努力净化白天鹅栖息环境;市旅游部门开通了“白天鹅旅游网”;有关县(市、区)政府也根据实际情况,层层签订了保护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本辖区的白天鹅和湿地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舆论宣传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有效载体。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车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决定》精神,先后出动宣传车120余台次,设立咨询台20余台次,展出摄影作品100余幅,制作宣传版面56块,发放宣传册、宣传彩页2500余份,并在市区各街道社区、重点保护区张贴《决定》、《通告》、《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发布鸟类禁猎期的通告》等1200余份,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爱护白天鹅、保护白天鹅的意识。我们充分利用“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有利时机,承办了全省“爱鸟周”启动仪式,举办了“生态建设摄影”大赛、电视知识竞赛、“鸟类放飞”活动、“湿地梦·天鹅情”有奖征文活动等,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深入调研,出台办法。出台办法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第32号)、市人大《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市实际,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仔细搜集相关资料,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三门峡市白天鹅保护区管理办法》,从政府层面对白天鹅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进行了明确、详细、深入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白天鹅的保护范围,细化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了保护管理机构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形成了管理责任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责任追究有据的保护管理体系,使白天鹅保护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五)因地制宜,定边划界。定边划界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前提条件。我们坚持科学规划、分区控制、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多次邀请有关专家,带领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有关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白天鹅栖息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实地勘察、科学论证,先后召开座谈会18次,征求基层意见建议1300余人次,因地制宜划定白天鹅保护区16万亩(其中重点保护区6个面积2.65万亩,保护缓冲区0.6万亩),并设立了保护区标志牌,提高了白天鹅保护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科学性。白天鹅保护区分为三门峡水库库区保护区和渑池南村保护区,三门峡水库库区保护区东至黄河三门峡大坝,西至豫陕两省交界处,北以黄河河道中心为界,南以三门峡库区蓄水期最高水位外延200米为界;渑池南村保护区位于渑池县南村乡涧河入黄河交汇处沿岸滩涂。重点保护区分别为渑池县南村、湖滨区王官、黄河公园、天鹅湖湿地公园、灵宝市冯佐和北营、老城渡口和孟村等6个白天鹅重点保护区。
  (六)改善水质,夯实基础。改善水质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关键环节。白天鹅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就是生态环境,能否保证白天鹅一如既往地在三门峡正常栖息,生态环境至关重要,尤其是水域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针对天鹅湖、青龙涧河自建成以来由于一直没有清淤,水质变差、气味变异、已影响到白天鹅栖息这一实际问题,多次邀请专家现场指导,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反复进行科学研究论证,投资340万元,组织实施了天鹅湖、青龙涧河清淤工程,并坚持“白天清挖、夜间清运”的办法,将清出的污泥远远运离城市,尽量避免形成二次污染。在清淤的同时,我们及时邀请专家对天鹅湖湖底进行了专项研究,对以往白天鹅经常集聚的地方进行了科学分析,根据白天鹅喜欢浅滩的生活习性,对天鹅湖湖底较深的地方进行了科学回填,努力营造更加适宜白天鹅生活栖息的浅滩环境。目前,清淤工程已经全部结束,先后清理淤泥17.5万余方,其中天鹅湖清淤2.9万余方,回填土方2.3万余方,人工堆土1.5万方造岛3处,营造浅滩面积0.72万余平方,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七)打管并重,加强保护。打管并重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有力抓手。我们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优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先后组织开展了“绿色风暴”、“绿盾行动”、“飞鹰行动”、“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涉猎野生动物行为,努力净化白天鹅栖息环境。在严打的同时,我们注重强化管护措施,调整充实了白天鹅管护人员,建立健全了白天鹅管护责任制、日常巡护制、定期补食制,实行了管理处、管理站、义务巡护员三级巡护,配备完善了巡逻车、对讲机、手电、望远镜、大衣等保护白天鹅的设备,及时做好补食和救护工作,定期观测白天鹅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白天鹅生活习性,确保白天鹅在我市安全越冬。同时,我们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组织成立了三门峡志愿者协会白天鹅保护分会,动员更多的社会人士积极参与到白天鹅保护行动中来。
  (八)完善设施,改善环境。完善设施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迫切需要。我们根据白天鹅往年集聚习惯和广大市民观赏白天鹅的实际情况,将天鹅湖湿地公园湖堤路沿线作为市区观赏白天鹅的最佳观赏点之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重点倾斜,进行全面提升、重点打造。今年8月份,我们针对湖堤路路面狭窄、损坏严重、车辆通行多、坡堤行走不便、有惊扰白天鹅现象等实际情况,经过深入研究、多方论证,投资1100万元,组织实施了湖堤路、夕照路改造工程,更新并拓宽了路面,规划并建设了二级园路和亲水木栈道,增设了观赏平台,增建了停车场,更换了路灯,提升了绿化档次。目前,湖堤路、夕照路改造工程已经基本结束,共铺设路缘石3700余米,浇筑混凝土柱800余米,铺设二级园路600余米,安装沿湖亲水木栈道800余米,将以新的面貌喜迎白天鹅回家。
  (九)科学研究,提升水平。科学研究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技术支撑。为了全面提升白天鹅研究水平,我们积极与河南农业大学合作,就黄河湿地三门峡段生物多样性开展了本底调查,完成了《河南省水鸟越冬期和迁徙期资源状况同步调查》,为制定白天鹅保护管理措施奠定了基础。我们每年投资50万元,与北京湿地研究中心进行战略合作,由国家林业局湿地恢复领域首席专家洪剑明教授领军,组织专家团队,以《三门峡白天鹅招引生态工程项目研究与示范》为课题,对天鹅湖湿地公园的水面、滩涂湿地进行研究,计划将天鹅湖湿地公园打造成国内一流的大天鹅候鸟栖息地。我们主动争取国家环志中心的支持,对白天鹅实行跟踪研究,先后安装天鹅环志15只。根据国家环志中心反馈情况,两只安装卫星天线的白天鹅今年3月中旬已成功飞到蒙古国苏木贝尔、哈尔乌苏湖等夏季繁殖地。
  (十)恢复湿地,优化生态。优化生态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努力方向。为了不断增强白天鹅保护的连续性、科学性,我们委托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了《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五年规划》,积极向国家林业局申报并实施了黄河中游河南三门峡库区湿地水禽栖息地恢复工程,修建拦水土坝1500米,恢复湿地3200亩,提高了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我们针对白天鹅的生存习性,充分利用天鹅湖湿地公园、黄河公园湖面及沿黄滩涂,在沿黄水域和其周边合适区域进行地形整理,不断增加浅滩和滩涂面积,在黄河公园内营造湿地水域550亩,在黄河公园、天鹅湖湿地公园栽植菖蒲、芦苇等水生植物12.2万株,有效改善了湿地环境和景观效果,为今后全面加强白天鹅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保护区管理处没有执法权。目前,国家层面尚没有专门的湿地保护法规,黄河湿地保护区管理处也未取得执法职能,面对保护区内土地使用权属于河务部门、实际使用者为当地群众的实际情况,管理处对很多在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活动不能进行有效制止,各项保护措施也不能落到实处,日常管理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二)保护区人员工资没有保障。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段东西长205公里,总面积2.85万公顷,是个开放型、公益性的保护区。作为承担保护区管理及白天鹅保护职能的三门峡黄河湿地管理处,目前还是财政差供单位,既没有收费项目,也没有经济来源,人员工资和管理经费没有保障,保护工作受到了极大的制约。
  (三)白天鹅教育基地建设滞后。随着白天鹅宣传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市“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城市品牌已名扬在外,但目前我市还没有一个面向公众开放的白天鹅科普教育基地,不能很好地集中展示白天鹅科普知识、影像资料、实物标本以及我市在白天鹅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
  四、下步打算
  (一)抓联合,着力落实管护责任。严格按照市政府《办法》要求,全面落实保护区所在地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林业行政部门的主管责任和发改、环保、财政、规划、国土、公安、农业、水利、河务、畜牧、住建、文化、教育、旅游等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责任,共同做好白天鹅保护区管理工作,为白天鹅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抓宣传,着力提升保护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和科普教育,不断提高全民保护白天鹅的自觉性。继续加大“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城市品牌宣传力度,尽快建立白天鹅科普教育基地,集中展示黄河白天鹅的亮丽风采,集中展示我市在白天鹅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
  (三)抓管护,着力做好补食救护。充分利用监控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实时观测白天鹅生存习性,及时做好白天鹅补食工作,不断加大白天鹅巡护力度,扎实做好白天鹅疫源疫病监测,全面维护白天鹅生态安全,努力解除白天鹅生存栖息的后顾之忧,确保白天鹅在我市安全越冬。
  (四)抓防范,着力打击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林业、环保、公安、河务、工商等部门优势,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白天鹅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湿地、山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捕猎白天鹅、破坏白天鹅栖息地的违法行为,着力净化白天鹅栖息环境。
  (五)抓基础,着力完善保护设施。加强重点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在灵宝冯佐、北营等重点保护区建设标准管护站,配备必要的巡护、管理办公设施,坚持全天候巡护,确保白天鹅安全越冬。按照崇尚自然、不干扰、不破坏白天鹅栖息环境的原则,对王官湿地周边的环境进行高标准绿化,着力把王官湿地打造成观赏白天鹅的重点基地。
  (六)抓科研,着力提高保护水平。继续深化与北京湿地研究中心的战略合作,扎实开展白天鹅研究工作,从数量研究、食性研究、行为研究、分布研究等几个课题入手,对白天鹅进行深入细致、科学合理的研究,为保护白天鹅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市白天鹅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此,特别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关注我们的工作,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加大白天鹅保护力度,提升白天鹅保护水平,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阅件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
  栖息地保护的决定》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10月16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红带领调研组深入灵宝市、湖滨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来到灵宝市大王镇后地村、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湖滨区王官湿地等,现场察看白天鹅保护区建设情况,专门召开了由市林业和园林局、灵宝市、陕县、湖滨区、渑池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市旅游局、市、区黄河河务局等相关部门和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了解对《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定》落实的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决定》进行认真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立了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保护区划界范围,出台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加强了对白天鹅栖息地保护和建设,严厉打击了破坏白天鹅等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白天鹅的栖息环境。《决定》颁布一年来,对白天鹅及栖息地的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全社会的认可,形成了全民共识,有力地推动了保护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印发《方案》。《决定》颁布后,引起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杨树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市政府科学论证,划定范围,认真贯彻落实。市长赵海燕也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决定》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的意见。随后,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郭绍伟为组长的三门峡市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白天鹅、红腹锦鸡“一白一红”等珍贵禽类的保护力度。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对白天鹅的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明确划界。市政府组织有关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实地勘察,科学论证,确定了三门峡市白天鹅、红腹锦鸡保护区划界范围,印发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三门峡市白天鹅红腹锦鸡保护区划界范围的通知》(三政办【2014】45号),并予以公布。《通知》对白天鹅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保护缓冲区的具体界限进行了明确划定,并在重点保护区设立了醒目的标识牌,有效地促进了对白天鹅依法实施生态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出台《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第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结合三门峡市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白天鹅保护区管理办法》,从机构与职责、保护、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保护区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白天鹅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政【2014】56号)予以印发,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四)广泛宣传。市林业和园林局积极组织宣传车深入保护区周边村庄,播放《决定》内容及白天鹅保护知识、法律条款等。在灵宝冯佐、北村,湖滨区王官、天鹅湖、黄河公园等白天鹅重点保护区张贴《决定》、《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保护工作的通告》、《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发布鸟类禁猎期的通告》等。充分利用“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有利时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先后承办了全省“爱鸟周”启动仪式,举办了“摄影大赛”、“鸟类放飞”、电视知识竞赛、“湿地梦·天鹅情”有奖征文等活动。市直其他部门和新闻媒体,也根据自身特点,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市直工委成功举办了“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大型摄影图片展,收到43个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工委、市直摄影协会摄影作品1200余幅,共制作展出153块展板,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市旅游局建立专门宣传白天鹅的网站,吸引了许多爱好白天鹅的网友点击浏览,提高了“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城市名片的知名度。团市委在全市范围内招募组建了“天鹅使者”志愿者服务队,充分发挥志愿者在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白天鹅行动中的作用。三门峡日报社、三门峡电视台、黄河时报等新闻媒体对“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进行了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了白天鹅的影响。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知名网站鸟网上开辟了三门峡生态专栏,宣传白天鹅。
  (五)科学研究。在国家环志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对白天鹅的生活习性和迁徙规律进行观测和研究;与首都师范大学北京湿地研究中心达成合作协议,由国家林业局湿地恢复领域首席专家洪剑明教授领军,组织专家团队,每年投入50万元,以《三门峡白天鹅招引生态工程项目研究与示范》为课题,对湿地公园的水面、滨湖滩涂湿地进行研究;积极与河南农业大学合作,完成了《河南省水鸟越冬期和迁徙期资源状况同步调查》。
  (六)打管并重。严厉打击非法涉猎野生动物行为,组织开展了旨在保护野生动物的“绿色风暴”、“绿盾行动”、“飞鹰行动”、“利剑行动”专项行动,办理各类涉林违法案件158起。建立健全责任制,配备保护白天鹅的设备,加大巡查力度,有效维护了白天鹅的栖息环境。委托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了《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五年规划》,增强了白天鹅保护的连续性、科学性。实施了黄河中游河南三门峡库区湿地水禽栖息地恢复工程,充分利用天鹅湖湿地公园、黄河公园湖面及沿黄滩涂条件,栽植天鹅食源性等水生植物,利用沿黄坑洼地段营造自然湿地景观,有效改善了湿地环境和景观效果。
  二、《决定》落实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学习氛围不浓。一是缺少一个面向公众开放的科普教育基地,与打造“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城市品牌的战略定位不符。二是在市政设施规划、建设过程中,没有将白天鹅元素充分考虑进去。三是一些重点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决定》的学习不够深入,对具体条文的掌握不够精准,影响深入开展工作。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在重点保护区内,标准管护站建设不足,缺少必要的监控设备,巡护人员没有佩戴明显标识。有些观赏区内缺少与白天鹅保持安全距离的供游客、摄影爱好者观赏、拍摄使用的栈道、摄影平台等设施。
  (三)管护不到位。管护人员责任不明确,管理手段不力,管理程序不规范,巡护力量不足。一是在重点保护区内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决定》明确规定了在白天鹅越冬期间,禁止在白天鹅重点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但每逢春节、元宵节期间,在市区天鹅湖湿地公园附近的家属区,仍然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使白天鹅受到了严重惊扰,另择栖息地。二是在重点保护区内存在违规捕鱼、经营渔庄等违规行为,如在灵宝老城渡口重点保护区内,距离保护区标识牌10米范围内,就有违规经营的渔庄存在。三是对白天鹅及栖息地的保护工作,还基本停留在林业园林局“单打独斗”的阶段,没有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专业人才缺乏。随着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逐渐改善,每年来我市越冬的白天鹅数量逐年增多,这就对白天鹅的管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市从事白天鹅管护工作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员,缺少对白天鹅生活习性及繁殖规律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专业研究不够到位,现有的人员很难满足现实需要,亟需引进专业人才。
  三、几点建议
  (一)持续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对白天鹅及栖息地的保护意识,各级人民政府林业和园林部门要负起主要责任,环保、旅游、农业、水利、河务、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决定》的要求和各自工作职责做好保护管理、疫情监测和报告等工作,建立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叫响“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的城市名片。
  (二)持续加强宣传,形成全市共识。一是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市委打造“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城市品牌战略部署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内容及重要性的学习宣传,形成浓厚的氛围。二是在高速出入口、火车站、高铁站等重要位置设置大型“天鹅之城”主题标示牌和雕塑,在市政设施配置、更新过程中增加白天鹅元素。三是在天鹅湖湿地公园建设一个综合性的白天鹅科普教育基地,集中展示白天鹅科普知识、影像资料、实物标本以及我市在保护、研究白天鹅方面取得的成就。四是在每年11月22日保护白天鹅宣传日期间,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三)划定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责任。在重点保护区内,增设标准管护站,确定专门的管护人员进行保护工作,并明确管护人员具体的岗位职责、巡护范围。
  (四)加大打击力度,做到打管并重。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保护区的管理,严格按照《决定》的要求,对违反《决定》的违规行,要及时阻止、纠正和处理。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伤害、出售白天鹅等野生动物和破坏栖息地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保护区的建设和维护,要进行科学研判、科学保护和科学决策,以确保保护区达到适合白天鹅生存的标准。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应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为白天鹅的科学补饲、救治、科研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在白天鹅重点保护区,建设标准管护站,安装高清摄像头等监控设备,为管护人员配备必要的管护设备;在天鹅湖湿地公园、黄河公园等游客较为集中的地方,设置与白天鹅保持安全距离的栈道、摄影平台等设施。
  (六)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坚决取缔违规行为。今年,在白天鹅飞临我市越冬栖息之前,市政府组织林业、环保、公安、河务、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按照《决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在重点保护区内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确保白天鹅安全越冬。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畜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以27票全票赞成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将畜牧业作为农村产业转型发展的支柱产业,予以重点扶持、重点发展,发展思路明确,大力开展畜牧业招商引资,积极争取畜牧业发展支持资金,不断加大对畜牧企业的服务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畜牧业生产规模迅速扩张,特色畜牧业的优势更加突出,全市畜牧业呈现出逐年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和拉动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
  会议认为,我市畜牧业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融资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基层普遍反映,在畜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缺少资金,主要表现为:龙头企业缺流动资金,养殖户缺小额贷款,技术推广部门缺技术推广资金。在畜牧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成长的早中期,由于原始资本积累不足,缺乏畜牧业发展的自有资金,其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信贷来解决,而担保又是银行控制贷款风险的主要手段。在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时,对抵押品的严格要求和繁琐的评估手续,以及时间上的耽误,过多的门槛等,都令这些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望而却步。担保难是造成融资难的主要原因,继而影响到畜牧业的快速发展。
  (二)畜牧用地没有纳入土地整体规划。有的地方对发展现代畜牧业认识不足,畜牧用地没有纳入土地整体规划,畜牧养殖用地缺乏规划,用地受限制,养殖户选地用地盲目性大,有的甚至建在群众生活区,有的出现畜禽场混建,畜禽污物随意排放,畜牧业生产安全隐患严重。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一是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特别是乡镇一级情况更加严重,大部分乡镇兽医站只有1人办公,有的甚至无办公场所,以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无保障。二是监管队伍存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合理问题,年龄老化,知识层次偏低、专业人才短缺,严重制约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市畜牧局的机构设置不利于履行工作职责。据了解,全省各地都十分重视畜牧业发展,除三门峡市外,我省其他17个省辖市畜牧局均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三门峡市畜牧局属政府部门管理机构。今年2月,在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谢伏瞻省长指出“市县两级政府不再设立部门管理机构”,我市畜牧局这种设置,既不符合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精神,又不利于履行工作职责。
  针对以上问题,会议建议:
  (一)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办事处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理顺职能、充实人员,增添执法监督器材。建立健全产地检疫网络、规范动物屠宰检疫、实施动物定点屠宰及集中检疫试点、强化市场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动物诊疗机构、饲料、兽医经营企业的依法管理,逐步规范管理机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引进畜牧人才,有计划地引进畜牧兽医专业高端人才和院校毕业生,优化队伍知识、年龄、专业结构,以满足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要。
  (二)拓宽金融支农渠道,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增设农村网点,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畜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职能作用;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三)创新畜牧业贷款担保方式,促进畜牧业快速发展。一是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市级畜牧业投资担保公司,由市财政局出资,并吸纳社会资金,为我市畜牧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解决畜牧企业贷款难问题。二是建立畜牧业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和鼓励畜牧业企业的发展和壮大,解决企业在现实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四)积极为畜牧产业上“保险”,增强畜牧产业抗风险能力。鼓励保险公司推出适合我市畜牧业发展的一系列险种,提高畜牧企业和广大养殖户抵御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民作用。政府可拿出一部分财政资金,用于补贴畜牧企业及养殖户的畜牧保险。
  (五)调整畜牧业用地规划,满足畜牧业发展用地需求。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河南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根据我市农业整体规划及畜牧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用地规划,要真正做到宜林则林,宜牧则牧,为我市畜牧业发展留足用地空间。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于三个月内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书面报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10月31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畜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14年10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畜牧局局长张建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畜牧业发展情况作以下汇报,请予审议。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围绕一个中心、巩固二个确保、实施三大战略、实现产业四化、完善五大体系”的“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即围绕现代畜牧业发展这个中心,巩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施项目带动、科技促动、依法推动三大战略,实现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高端化,完善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信息服务五大体系,将畜牧业作为农村产业转型发展的支柱产业,予以重点扶持、重点发展,全市畜牧业呈现出逐年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2013年全市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10.07万吨、5.13万吨和4.25万吨,比2012年分别增长8.7%、1.5%和0.5%;其中,肉类产量在2012年和2013年分别以高出全省平均水平8.9和5.5个百分点的增幅,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特别是今年以来,克服了生猪生产上半年价格下跌、经济效益大幅下滑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畜牧业依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畜牧业生产迅猛增长。截止9月底,全市生猪、牛、羊、禽出栏分别达到67万头、12.4万头、19.9万头、447.3万只,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1.2%、3.3%、6.9%和6.6%。肉类产量7.13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7.1%;禽蛋产量3.7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4%;牛奶产量3.1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7%。目前生猪价格止跌回升,养殖效益好转;鸡蛋价格稳中有升,牛羊肉价格持续在高价位运行,蛋鸡、肉牛、奶牛、肉羊养殖效益良好,养殖场户生产积极性较高,全市畜牧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二)畜牧项目建设强力推进。雏鹰100万头生态猪项目,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92亿元,其中陕县12.35亿元、渑池1.97亿元、卢氏2.6亿元。建成种猪场12个,在建10个;建成散养养殖单元839个,在建16个;存栏生猪8.3万头;20万吨饲料厂已建成进入试生产;50万头屠宰场选址已完成,正在办理环评、用地等相关手续。分别占地200亩和173亩的的陕县西李村苗圃基地、果蔬基地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三门峡天谷农场万头奶牛养殖项目已完成投资2亿元,租用土地1200亩,3.64万平米的牛舍、挤奶厅、青贮窖、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建成,目前存栏奶牛1400多头。三门峡天盛公司计划投资2.5亿元,新建年出栏20万头生猪场一座,目前已完成投资1亿元,121栋圈舍已建成,2万立方米沼气工程等配套工程正在建设;河南田原畜牧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亿元,新建年出栏8万头生猪场一座,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投资3500万元,建设猪舍等用房2万余平方米,存栏生猪近万头;新大牧业公司5万头种猪项目,计划投资95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8500万元,猪舍等用房及基础设施已基本完成,部分设施已投入使用;渑池县鑫地10万头猪场项目一期已完成投资7500万元,30多栋猪舍,以及饲料加工等配套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存栏生猪一万多头。
  (三)产业化集群建设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迅速。一是产业化集群建设稳步推进。初步提出了我市畜牧产业化集群发展规划,计划到2015年全市畜牧产业产值总规模达到184亿元,2017年达到219亿元,2020年达到268亿元。目前全市已培育建设畜牧产业化集群9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7个,共带动农户8万户,安排农民就业4万人。二是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全市已培育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26个,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个,省级龙头企业7个,市级龙头企业17个。创建国家级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9个,目前全市不同规模养殖场7347个,其中今年以来,新建大中型规模养殖场9个:万只以上蛋鸡场1个,万头以上规模猪场1个,千只以上羊场4个,300头以上奶牛场1个,500头以上肉牛场1个,千头以上驴场1个。
  (四)特色畜牧业优势开始显现。一是我市已经成为全省重要的高端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三门峡雏鹰黑猪已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雏鹰100万头生态猪养殖项目主打生态牌引领消费潮流,知名度不断攀升,市场前景看好,其产品“雏牧香”广告在中央电视台定期播出,是我市登录中央电视台的第一家涉农企业,为宣传我市特色畜牧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我市渑池县在全省率先引进了国外优质良种肉牛—安格斯品种,采用纯种自繁自养和杂交改良相结合,提高牛肉品质的做法,获得省畜牧局和中国农大等科研院校专家学者的广泛认可。卢氏鸡凭借其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双重优势,加之雏鹰农牧公司的投资开发,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卢氏蜂蜜也已通过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的综合评定,有望成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养蜂和蜂蜜加工产业将成为我市畜牧业的又一个亮点。二是我市一批畜牧企业个体规模大、标准化程度高的特色优势不断凸显。义马新大牧业15万头种猪场在同类企业中堪称全国最大。天谷农场万头奶牛场规模在全省名列前茅。三门峡天顺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被评为全省生猪行业“二十强”企业,成为重要的供港生猪生产基地。
  (五)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在动物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全市畜牧系统认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相结合、日常监测评估和检疫监管相结合等办法和措施,圆满完成了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目前,动物疫情形势保持平稳,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达到了预期的防控效果。认真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及补贴政策,部分县(市)开展了育肥猪保险试点工作。完善与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布病等人畜共患和畜禽常见病得到了有效控制,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六)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有效。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完善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持续强化执法监管,强化督查暗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全市未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今年以来,全市共监测抽检各类样品2.7万份,其中“瘦肉精”抽检合格率和生鲜乳违禁物质监测合格率均达到100%;检疫动物123万头(只),检疫动物产品0.83万吨,报检检疫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9万头,杜绝了染疫、有害以及其它不合格动物产品上市,保证广大居民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奶”。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畜牧业发展。近年来,省、市各级领导多次调研视察我市畜牧业,提出了重要指示,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2013年以来,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省委副书记邓凯、副省长王铁、省畜牧局局长宋虎振,都分别到我市视察畜牧业发展,郭庚茂书记在视察雏鹰项目建设时,做出重要指示:“雏鹰农牧养殖生态猪的做法很好,有自己配套的技术团队和经营管理组织,使生猪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下生长,打生态牌,发展绿色食品,走畜牧业高端化的路子,这符合消费需求的发展方向,也借助了山区的优势,为当地农民脱贫致富找到了一条出路,是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当地经济的一条很有效的举措。”谢伏瞻省长在视察雏鹰项目时强调,雏鹰公司这种“公司+基地+农户”的养殖模式值得推广,要鼓励企业扩大养殖规模,通过连锁直销、超市专柜等方式,积极营销生态产品,把这个市场需要、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项目规划好、运作好。王铁副省长要求卢氏县加大卢氏鸡宣传力度,注重品牌打造,使卢氏鸡取得更好的市场效益。2013年,市委书记杨树平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我市畜牧业目前已经呈现出“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高端化”发展态势。赵海燕市长在调研三门峡天顺畜牧公司等企业时,鼓励畜牧企业要继续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争取早日上市,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大力开展畜牧业招商引资。近年来,全市先后引进义马新大牧业15万头种猪养殖、雏鹰公司100万头生态猪养殖、雨润集团2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陕县大地5万头生猪养殖、卢氏鸡生态养殖、天谷农场万头奶牛养殖、鑫地10万头生猪养殖等重大畜禽养殖及畜产品深加工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56.9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4.4亿元。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加大畜牧业招商引资力度,2013年11月,市政府在浙江省义乌市举办了农林牧招商引资推介会,对我市的重点畜牧业项目向参会厂商进行推介,还邀请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正邦农牧产业集团、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继到我市洽谈招商引资事宜。三门峡雏鹰农牧公司与卢氏县就共同开发卢氏鸡项目进行了洽谈,计划近期开工建设,“以诚招商、以商招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三)积极争取畜牧业发展支持资金。2010年以来,全市共争取中央及省级生猪和奶牛标准化场改造、菜篮子工程、千万吨奶业跨越工程、肉牛养殖大县、能繁母猪补贴、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地方良种资源保护、畜禽良种工程等各类畜牧业项目资金10600万元。这些项目资金的投入,有力促进了我市特色畜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高了我市畜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为我市特色畜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2011年雏鹰农牧100万头生态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市政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由市直部门和相关县政府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从用地、用电、用水、交通、环评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义马市政府、陕县政府、湖滨区政府也多次组织协调会,为新大牧业15万头种猪、天谷农场万头奶牛、天盛20万头生猪养殖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便利条件和优良的施工建设环境。市、县畜牧部门抽调专人,从公司注册、场址选择、场区规划设计、技术指导、产品购销信息等全程跟踪服务。2014年3月以来,市畜牧局多次邀请省畜牧业投资担保公司、兴业银行、洛阳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相关金融企业负责人到我市对10多家畜牧龙头企业进行考察调研,经过协调和沟通,为我市畜牧企业共争取银行贷款3500万元,其中,天顺牧业1000万元、天谷农场2000万元,大地牧业500万元。三门峡市康裕公司担保贷款手续也正式提交省畜牧担保公司董事会。义马市也开展了银企对接,帮助畜牧重点企业融资3500万元。
  (五)不断提高畜牧兽医综合服务能力。一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不断完善。2010年以来,市畜牧局相继成立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县、乡相继成立了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支队、县大队、乡中队。2013年市畜牧局又新成立了市草原监理中心和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全市畜牧兽医执法和技术推广支撑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二是科技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全市共建设一、二级种畜禽场18个,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26期,培训技术骨干4800人次。重点推广畜禽人工授精、人工种草、青贮氨化、快速育肥等先进实用配套技术10多项,引进安格斯肉牛、杜泊羊、湖羊等畜禽新品种10余个。对地方优良品种卢氏鸡进行了品种资源保护和产业化开发利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对卢氏黑猪进行了品种资源调查,目前正在进行新品种申报和审定工作以及产业化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综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市畜牧局与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签订了《关于互派联络员、打假执法协作工作的协议》,初步建立起联合打击制售假劣畜产品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建立执法监督责任承包制。对全市521个监管对象进行责任划分,实行监管责任公示牌制度,量化监管责任,不断规范行业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们在促进畜牧业发展中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市畜牧业总量依然偏小,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比,同兄弟地市和发达地区比还有较大差距。一是规模养殖比重小,龙头企业少,应对市场波动能力相对较弱;二是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还不够多,辐射带动能力还不够强,产业化程度不够高;三是基础设施薄弱,尤其是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体系、畜牧技术推广体系等还不够完善;四是畜牧企业融资比较困难;五是市、县两级财政对畜牧产业的政策扶持相对不足。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及时解决。
  四、下步打算
  目前,随着我市畜牧业资源优势的发挥,上级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各行各业投资畜牧业热情的剧增;加之雏鹰生态猪、安格斯肉牛、卢氏绿壳蛋鸡等生态化、高端化畜产品生产能力的迅猛发展和加工能力迅速提升,我市的畜牧业生产不仅进入了快速扩张期,并且在未来的5-10年内,我市将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高端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与此同时,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们承担的防控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和服务责任也更大。
  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引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工作要求,2014年我市畜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市肉、蛋、奶产量计划分别达到10.5万吨、5.2万吨、4.35万吨。
  为实现上述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一是继续加强对畜牧业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制定、完善全市畜牧业发展政策措施,把畜牧业发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畜牧业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寻求内在发展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决策水平和领导畜牧业的水平,想方设法,狠抓落实,尽快把畜牧业发展成为我市农业和农村一大优势主导产业;二是大力推进全市畜牧系统机构改革。根据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精神,加快全市畜牧系统机构改革进程,完成畜禽屠宰监管职能从商务部门向畜牧部门的移交。同时,按照全省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会议关于“市、县两级政府不再设立部门管理机构”的要求,认真借鉴其他兄弟地市的做法,根据我市畜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市、县两级畜牧部门机构设置,使市、县两级畜牧部门心无旁骛谋事业,专心致志干工作,真正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我市畜牧业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畜牧业投入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扶持一批如雏鹰农牧、天谷牧场、义马新大、天盛养殖、康裕公司、卢氏天成元、渑池鑫地、灵宝瑞亚等市场前景好、产业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大型龙头企业和规模养殖场,重点支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以促进我市畜牧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强与省畜牧业担保公司沟通协调,加快市级畜牧业投资担保公司可行性研究,加大金融资金支持力度。加强项目库建设工作,加大部、省项目的争取和扶持力度;四是进一步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继续按照依托资源,突出特色,招商引资,培育龙头,跨越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和河南省家禽交易会等交流平台,以及三门峡畜牧信息网等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我市畜牧业招商引资宣传,积极邀请有关企业到我市考察投资,加强协调服务,为外来投资企业排忧解难,使更多的项目落户我市。同时,进一步抓好落地项目建设工作,重点抓好雏鹰100万头生态猪养殖、天谷1万头奶牛养殖场、瑞亚1万头奶牛养殖基地、天盛20万头生猪养殖场等在建项目,确保引进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早建成,早投产,早日发挥项目带动作用,促进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五是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强重大动物疫病源头防控,强化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优先防治病种的免疫,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定期组织开展疫情分析、疫病风险评估,提高防控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水平,保障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不断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承诺书》,加快构建市、县和企业二级三层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测能力,加强关键环节监管,深入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畜牧业发展各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各位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在此特别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四大一高”为引领,以“一高两化”为方向,以增收富民为重点,大力发展生态养殖,积极推进规模养殖场集约化、标准化改造,着力提升我市特色畜牧业质量和效益,加快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阅件
  
  关于我市畜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4年10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7月2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红带领调研组,深入湖滨区、陕县、义马、渑池等地,调研我市畜牧业发展情况。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三门峡康裕养殖有限公司、天盛农牧公司,位于陕县西张村镇的天顺公司、张茅乡的河南天谷农业有限公司和西李村乡的年出栏50万头雏鹰黑猪养殖产业化项目基地,位于义马市的新大牧业一期、三期项目现场和大程山农林公司,位于渑池县的郑兴牧业公司、骏雄养殖公司等,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结束后,又专门召开了由市畜牧局、各县(市、区)畜牧局主要负责人和部分畜牧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畜牧业发展基本情况
  畜牧业是我市农业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将畜牧业作为农村产业转型发展的支柱产业,予以重点扶持、重点发展,发展思路明确,大力开展畜牧业招商引资,积极争取畜牧业发展支持资金,不断加大对畜牧企业的服务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畜牧业生产规模迅速扩张,特色畜牧业的优势更加突出,全市畜牧业呈现出逐年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和拉动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主要表现为:
  (一)畜牧业总量不断扩张,发展态势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市畜牧业产值从2009年的22.6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38.4亿元,年均递增14.2%。2013年全市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10.07万吨、5.13万吨和4.25万吨,比2012年分别增长8.7%、1.5%和0.5%;与2009年相比,增幅分别为33.4%、9.2%、23.2%;其中,肉类产量在2012年和2013年分别以高出全省平均水平8.9和5.5个百分点的增幅,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目前生猪价格止跌回升,养殖效益好转;鸡蛋价格稳中有升,牛羊肉价格持续在高价位运行,蛋鸡、肉牛、奶牛、肉羊养殖效益良好,养殖场户生产积极性较高,全市畜牧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二)规模养殖不断扩大,示范创建进展顺利。市政府制定了畜牧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计划到2015年全市畜牧产业产值总规模达到184亿元,2017年达到219亿元,2020年达到268亿元。截止目前,全市已培育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26个,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个,省级龙头企业7个,市级龙头企业17个。创建国家级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9个,全市不同规模养殖场7347个,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建大中型规模养殖场9个:万只以上蛋鸡场1个,万头以上规模猪场1个,千只以上羊场4个,300头以上奶牛场1个,500头以上肉牛场1个,千头以上驴场1个。
  (三)防疫体系日益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明显。近年来,在动物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全市畜牧系统认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完成了免疫、监测和检疫监管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动物疫情形势保持平稳,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达到了预期的防控效果。认真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及补贴政策,部分县(市、区)开展了育肥猪保险试点工作。完善与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布病等人畜共患和畜禽常见病得到了有效控制,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四)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有效。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完善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持续强化执法监管,强化督查暗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全市未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2013年,全市共监测抽检各类样品近3万份,其中“瘦肉精”抽检合格率和生鲜乳违禁物质监测合格率均达到100%;检疫动物197.3万头(只),检疫动物产品1.44万吨,检疫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05万头,杜绝了染疫、有害以及其它不合格动物产品上市,保证了广大居民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奶”。
  (五)注重畜牧兽医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注重对科技服务能力、质量安全监测能力、综合执法能力等畜牧兽医综合能力的建设。2010年以来,全市推广使用肉牛冻精8万支、奶牛良种冻精6万支,改良肉牛6万头、奶牛3万头。卢氏黑猪资源调查和卢氏鸡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实现新突破,《卢氏鸡资源保护及产业化开发研究》课题获农业部“丰收计划”三等奖。2013年市畜牧局新成立了市草原监理中心和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完善了草业发展和畜牧技术推广相关职能。完成了第一批71.6万元实验室基础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初步具备开展简单检测业务的能力,此外,争取亚行贷款资金235万元,用于仪器设备购置及实验室装修。市畜牧局与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签订了《关于互派联络员、打假执法协作工作的协议》,初步建立起联合打击制售假劣畜产品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建立执法监督责任承包制。对全市521个监管对象进行责任划分,实行监管责任公示牌制度,量化监管责任。
  二、当前畜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融资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基层普遍反映,在畜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缺少资金,主要表现为:龙头企业缺流动资金,养殖户缺小额贷款,技术推广部门缺技术推广资金。在畜牧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成长的早中期,由于原始资本积累不足,缺乏畜牧业发展的自有资金,其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信贷来解决,而担保又是银行控制贷款风险的主要手段。在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时,对抵押品的严格要求和繁琐的评估手续,以及时间上的耽误,过多的门槛等,都令这些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望而却步。担保难是造成融资难的主要原因,继而影响到畜牧业的快速发展。
  (二)畜牧用地没有纳入土地整体规划。有的地方对发展现代畜牧业认识不足,畜牧用地没有纳入土地整体规划,畜牧养殖用地缺乏规划,用地受限制,养殖户选地用地盲目性大,有的甚至建在群众生活区,有的出现畜禽场混建,畜禽污物随意排放,畜牧业生产安全隐患严重。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一是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特别是乡镇一级情况更加严重,大部分乡镇兽医站只有1人办公,有的甚至无办公场所,以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无保障。二是监管队伍存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合理问题,年龄老化,知识层次偏低、专业人才短缺,严重制约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市畜牧局的机构设置不利于履行工作职责。据了解,全省各地都十分重视畜牧业发展,除三门峡市外,我省其他17个省辖市畜牧局均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三门峡市畜牧局属政府部门管理机构。今年2月,在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谢伏瞻省长指出“市县两级政府不再设立部门管理机构”,我市畜牧局这种设置,既不符合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精神,又不利于履行工作职责。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办事处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理顺职能、充实人员,增添执法监督器材。建立健全产地检疫网络、规范动物屠宰检疫、实施动物定点屠宰及集中检疫试点、强化市场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动物诊疗机构、饲料、兽医经营企业的依法管理,逐步规范管理机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引进畜牧人才,有计划地引进畜牧兽医专业高端人才和院校毕业生,优化队伍知识、年龄、专业结构,以满足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要。
  (二)拓宽金融支农渠道,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增设农村网点,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畜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职能作用;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三)创新畜牧业贷款担保方式,促进畜牧业快速发展。一是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市级畜牧业投资担保公司,由市财政局出资,并吸纳社会资金,为我市畜牧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解决畜牧企业贷款难问题。二是建立畜牧业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和鼓励畜牧业企业的发展和壮大,解决企业在现实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四)积极为畜牧产业上“保险”,增强畜牧产业抗风险能力。鼓励保险公司推出适合我市畜牧业发展的一系列险种,提高畜牧企业和广大养殖户抵御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民作用。政府可拿出一部分财政资金,用于补贴畜牧企业及养殖户的畜牧保险。
  (五)调整畜牧业用地规划,满足畜牧业发展用地需求。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河南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根据我市农业整体规划及畜牧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用地规划,要真正做到宜林则林,宜牧则牧,为我市畜牧业发展留足用地空间。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
  会议关于经济转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4年10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转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书第20号)收悉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市发改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经济转型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的问题
  虽然我市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初步建立了产业优化升级的发展路径,但从工业内部来说,仍有超过一半的产品属于低技术、低效益、有污染的资源型原材料型初级加工产品,产业集中度偏低、产业发展层次不高,龙头项目带动作用不强,尚未形成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产业群体,通过“一高两化”来彻底改变这种局面还有待时日。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点重点工作:
  (一)加快五大千亿级规划修编完善。为引导五大主导产业的科学发展,我市委托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洛阳有色研究院、北京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清华大学材料学院等权威机构编制铝工业、黄金、装备制造及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有关企业、有关部门的意见,下一步将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煤化工产业规划已赛鼎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规划的编制,进一步理清了我市主导产业集群发展思路,明确了发展路径和发展重点,并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规划结合我市实际,谋划了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项目,为规划的实施落地提供了抓手。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要求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上,在开放招商上出真招、出实招,要按照各自确定的招商图谱,选准目标,主要领导亲上一线。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为主攻方向,加强对京津冀地区的关注,研究这些地区因环境容量、产业升级、人力资源成本、土地容量等问题需要转移的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定位的产业和项目,加强与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的合作,积极承接集群式产业转移,在集群招商上实现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精心筹备第三届特博会,力争再签约一批项目。同时,抓好已签约项目督查督导,努力提高已签约项目“三率”,使招商引资尽快实现成果转化。
  (三)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按照产业规划,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强化科技创新为方向,着力推进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产业延链、补链,打造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重点抓好中金黄金产业园、同人铝业铝合金铸件及深加工等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新的支柱产业。重点抓好速达电动汽车、骏通车辆1万辆起重专用车和1万辆多轮驱动矿用车、中原黄金机械加工、量仪产业园等项目,大力发展电动汽车、特种专用车、精密量仪、数控机床等产业链终端、高端产品,提升先进制造业的比重。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调整存量。实施黄金、煤化工、铝工业等传统支柱产业技改提升工程,提升信息化水平,帮助企业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延长产业链条,强化管理和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增强造血功能,促其尽快转型升级,重点抓好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升级改造、同仁铝业年产60万吨铝合金铸造及深加工一期年产30万吨等项目。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扩大增量。重点抓好金源朝辉铜业年产1万吨压延铜箔等项目,积极参与全省打造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电动汽车、电子信息、高档铜箔、酶制剂、医药等产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模,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二、关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问题
  我市尚无本科院校和国家级科研院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近三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占GDP的比重仅维持在0.5%左右,明显低于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企业创新缺乏人才智力支撑,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下一步要加强引导,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一)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技术支撑水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在特色优势资源开发方面开展自主创新,通过自主研发、引进技术以及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发等形式,形成一批新技术和新工艺,解决发展中的技术瓶颈,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提高产业自主创新为目标,加强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特别是在具有产业优势的领域,制定一些技术标准,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为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化提供支撑。积极推进国家级研发平台创建工作,力争实现我市国家级研发平台“零”的突破。围绕产业聚集和产业链发展,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推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产业集聚区共建产学研研发创新平台,建立创新平台资源共建共享的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创新平台的技术开发和工程化集成能力,提升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二)健全新兴产业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引进计划,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项目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来我市创业,根据项目水平及投资情况,予以一定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政府创投基金优先投资,享受我市相应人才政策,政策待遇上予以一定倾斜,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结合自主创新战略,围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吸引聚集一批高层次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学科带头人和企业管理者。在实施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重视和做好相关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把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项目单位重要的考评指标。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对产业实用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鼓励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挂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远程教育方式,面向企业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
  三、针对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问题
  (一)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抓住中央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机遇,衔接落实好中央、省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继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随着新的备案管理办法实施,项目备案的权限已下放到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可直接进行项目备案,加快备案效率。
  (二)优化服务。在各县(市、区)建立和完善“零接触制”、“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实行“一线工作法”和“保姆式”服务,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程序,严厉打击危害投资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法行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三)完善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五大定位”,坚持“三规合一”、“四集一转”总要求,强化“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坚持“一优带百通”,加强土地收储、资金、创新、人力资源培训等平台建设,完善水电路气暖网等配套服务体系,年内各产业集聚区主干路网全部打通,水、电、暖、污水处理等设施保障到位,营造最优发展环境。
  (四)严格项目准入。实施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每个产业集聚区新引进行业龙头企业或投资超5亿元的工业项目2个以上,推进主导产业集群发展。严格产业、环境、土地等准入条件,加快建立集约、绿色、环保、循环的新型产业发展模式,促进提质增效。
  (五)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技术创新平台,提高企业产品创新能力,力争2014年新增省级以上企业研发平台10家以上,推动企业信息化改造,提升产业集聚区创新驱动发展水平。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继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持续完善资金、土地、人力资源等保障平台,做实做强产业集聚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融资担保能力。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力度,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引进人才,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持续推进“一高两化”,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不断加快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步伐,为加快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而努力奋斗!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检察机关对
  市人大代表尚东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4年10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红《关于主任会议许可检察机关对市人大代表尚东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同意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尚东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意见,现予确认。
  
 
  关于主任会议许可检察机关对市人大代表
  尚东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
  
  ——2014年10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主任会议许可检察机关对市人大代表尚东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市六届人大代表尚东旭涉嫌受贿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规定,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尚东旭采取强制措施(三检文反贪〔2014〕21号)。
  报告称: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尚东旭,男,1963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灵宝市尹庄镇人,身份证号码:411223196308192353,现任灵宝市朱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正科级,三门峡市第六届人大代表、灵宝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住灵宝市新华路联通家苑2号楼3单元3楼东。犯罪嫌疑人尚东旭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系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9月9日立案侦查。
  二、涉嫌犯罪事实
  200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尚东旭在任灵宝市五亩乡乡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安居工程和学校建设过程中多次收受开发商的贿赂款共计31万元。
  三、报请意见
  犯罪嫌疑人尚东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31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受贿犯罪。因犯罪嫌疑人尚东旭系三门峡市现届人大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提请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尚东旭采取强制措施。
  经核实:尚东旭是三门峡市第六届人大代表。为确保案件的及时查处,根据《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制度》第七条第11款“在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如果因为现行犯罪必须对其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而又不能立即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时,可以先由主任会议许可,再由主任会议提请下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确认”的规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认真审查了《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三门峡市人大代表尚东旭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认为有采取强制措施之必要,决定予以许可。现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确认。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提请任免曹成建等二位同志职务的议案
  
  ——2014年10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提请:
  免去姚自立三门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曹成建为三门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请予审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市长:赵海燕      
  2014年9月26日      
  
  关于提请任免张晓艳等十三位同志职务的议案
  
  ——2014年10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工作需要,现提请免去:
  何红伟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保奇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彭建国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梁森林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朱路线、李学伟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铁亮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占军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提请任命:
  张晓艳同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范俊洁同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梁森林同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福恒同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郭丽莎同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刘迪同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请于审议。
  
  院长:李志增         
  二○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提请任免王晓伟等四位同志职务的议案
  
  ——2014年10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之规定,现提请:
  免去兰欢同志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王晓伟、靳渊、陈明同志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予审议。
  检察长:邱恺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三门峡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拟任命人员表态发言摘录
  
  曹成建
  
  今天,我作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拟任人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感到非常荣幸、非常激动,也非常感谢组织的信任。如果我的提名能顺利通过,我将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努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坚持不断学习。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习惯,通过不断学习,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特别是注重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知识,切实增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不断形成好的工作思路,更好地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行业的改革发展。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新时期党和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发展方针,紧扣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贴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四大一高”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提升工作水平。食品药品工作事关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将一如既往地保持工作的热情和激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自觉依法行政、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执法为民,切实转变食品药品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五是保持清正廉洁。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警钟长鸣,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树立食品药品监管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4年10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姚自立三门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曹成建为三门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何红伟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保奇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彭建国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梁森林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朱路线、李学伟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铁亮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占军同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晓艳同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范俊洁同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梁森林同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福恒同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郭丽莎同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刘迪同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批准免去:
  兰欢同志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王晓伟、靳渊、陈明同志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
  主  任:王建勋
  副主任:孙宗会  肖群兰  李宝洲  裴富平
  秘书长:杨治安
  委  员:上官卿  王永利  王永胜  叶  勇  严汉英  杜宗文  李怀国  李述勇
  杨岱平  宋中魁  张  劲  张桂珠  张高山  张淑敏  张鹏飞  陈治华
  赵节跃  钱随章  高九思  靳跃军  李瑞霞
  缺席人员
  副主任:张朝红  吕均平
  委  员:卢夏慧  庆志英  宋海军  张志鹏  武跃峰  尚  正  赵跃进  钭正刚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杨  骁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志增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匡江丽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长富  义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范群才  渑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永和  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介建新   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贺锁丽  灵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焕民  卢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  阳  市人大代表
  邢春霞  市人大代表
  何宝林  市人大代表
  尚  捷  市人大代表
  孟繁昌  市人大代表
  李金萍  市人大代表
  葛漫慈  市人大代表
  赵志红  市人大代表
  张玉洁  市人大代表
  强自义  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干部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