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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安伟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12-07 信息来源:未知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决定安伟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5年12月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和工作需要,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决定安伟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