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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人大预算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16-09-30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2015年市人大预算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下设12个正县级办事机构:
  1、办公室:承担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筹备服务工作;负责省人代会市代表团服务工作。承办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 受主任会议委托, 拟定有关议案草案。承办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市委的请示、报告;负责联系市政府、市法院、检察院及各县(市)区人大有关工作。负责常委会机要、保密、文电、档案、印信、图书资料管理。办理常委会及领导活动的具体事务;承担在我市召开的区域性人大会议的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接待事务、后勤保障、机关保卫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记载大事记;编写《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志》。负责省《人大建设》杂志社三门峡记者站的有关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组织人事等工作。
  3、调查研究室:承担全市人大工作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拟定调研计划,协调组织调研活动,提供调研报告。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理论,起草理论研究文章、经验材料。承担常委会重要报告、领导讲话稿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提供外地人大工作信息资料,编印内部刊物。组织指导宪法、法律、法规及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办理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联系省人大对口部门;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对口部门的工作。
  4、信访办公室:负责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一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向信访人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和机关信访领导小组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案件的转办、督办工作;负责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为市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提供信息和服务联络和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负责人大常委会信访文件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5、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承办市人代会主席团、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委的意见和报告。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草案。负责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题和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委有关的工作。承担上级人大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常委会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联系省人大对口部门;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对口部门的工作。
  6、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承办市人代会主席团、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委的意见和报告。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议案草案。负责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议题和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委有关的工作。承担上级人大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常委会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联系省人大对口部门;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对口部门的工作。
  7、农村工作委员会:承办市人代会主席团、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农村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委的意见和报告。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农村方面的议案草案。负责市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农村方面的议题和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委有关的工作。承担上级人大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常委会有关农村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联系省人大对口部门;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对口部门的工作。
  8、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承办市人代会主席团、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委的意见和报告。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方面的议案草案。
  负责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方面的议题和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承办人事任免工作的有关事宜。指导我市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责联系人大代表,了解代表变动情况,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督促、审查承办部门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委有关的工作。承办上级人大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常委会有关选举任免代表联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联系省人大对口部门;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对口部门的工作
  9、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承办市人代会主席团、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委的意见和报告。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内务司法方面的议案草案。负责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议题和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和有关决议、决定草案。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委有关的工作。承担上级人大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常委会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办理群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控告、申诉方面的信访件。依法审查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统称规范性文件);依法审查“一府两院”、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书面要求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对有违法情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督促制定机关限期报送规范性文件。联系省人大对口部门;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对口部门的工作。
  10、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承办市人代会主席团、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委的意见和报告。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草案。负责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题和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委有关的工作。承担上级人大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常委会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联系省人大对口部门;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对口部门的工作。
  11、预算工作委员会:承办市人代会主席团、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预算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委的意见和报告。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预算方面的议案草案。负责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预算方面的议题和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委有关工作。承担上级人大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常委会有关预算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联系省人大对口部门;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对口部门的工作。
  12、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民侨外方面的议案,提出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报告;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民侨外方面的议题的准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评议等工作;承担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民侨外方面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联系省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的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人大机关共有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17;离退休人员38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人大常委会肩负着重要任务。2015年的工作总体思路是: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深入推进“四大一高”战略,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开拓进取,善做善成,为全市的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1.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三大战略定位”、“四大一高”战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四大一高”战略的具体实践,形成强大合力。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省监督法实施办法。以推动“四大一高”战略、“三大战略定位”及“十六字”目标为重点,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特别是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的薄弱环节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方式方法,开展扎实有效的监督。要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跟踪监督“一府两院”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努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发展地方经济,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民务实清廉,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3.认真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产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依法治市、城乡低保、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筹建、森林资源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引进和转化、保障性安居工程、民族工作等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4.加强调查研究,开拓监督形式,对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5.扎实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实施对矿产资源法和河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积极开展代表视察或专题调研。对实施“十项重点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台工作、农民工城镇落户政策贯彻落实、农村医疗、市级人大常委会立法、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或调研。
  7.进一步加强经济和预算工作监督。听取审议三门峡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加强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扩大审查范围,拓展监督深度,推进部门预算的规范和细化,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8.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开展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推动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工作在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重要信访问题的督办,积极推动信访问题的依法解决。认真做好信访信息综合分析,为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信息和服务。
  (三)加强培训,优化服务,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10.深入贯彻落实代表法,更加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认真落实代表工作各项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提高代表工作实效,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更好条件。
  11.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注重解决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提出的实际问题,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交办、督办、落实效果办理监督机制,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综合分析,加大对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力度;增加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透明度,适时将代表建议特别是重点建议内容及办理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认真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努力解决问题,使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成为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和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过程。
  12.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充实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发挥代表小组作用,着力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继续邀请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
  13.切实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对代表小组长进行培训,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等为重点学习内容,在对代表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对代表小组长培训。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更好地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作用。
  14.深入开展“两联双争三个一”(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争创先进代表小组、争当优秀人大代表;代表每年写一份履职报告、提一条以上合理化建议、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活动,引导代表为三门峡经济社会发展献良策、办实事、作贡献。
  (四)深化改革,关注民生,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
  15.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根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深化改革,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建设生态宜居三门峡的重大问题和民生改善中的突出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五)规范程序,严密组织,依法行使任免权。
  16.认真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
  (六)完善手段,形式多样,广泛宣传我市及人大工作的新成就。
  17.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改进宣传报道方式,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人大各项工作的新进展,把全面报道与突出重点、宣传亮点结合起来,把用好传统媒体与积极尝试运用新兴媒体结合起来,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增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
  18.认真做好对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河南省人代会三门峡代表团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工作评议、调研、代表视察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建立重大主题报道策划机制,坚持程序性报道和深度报道并重,提升人大宣传工作实效。
  19.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加快我市的法治建设。
  20.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兴媒体的作用,提高人大新闻宣传吸引力、影响力。搞好宣传阵地建设,办好“三门峡人大”网站和《人大工作》、《调研信息》及常委会公报。继续组织开展“中原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21.继续开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评选工作。适时召开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加强对人大新闻宣传通讯员和对口新闻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发扬优良传统,切实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
  22.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党代会及全国、省、市人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我市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依法办事、务求实效,积极作为,树立人大的良好形象。
  23.加强学习。举办人大工作专题讲座。继续坚持人大常委会和机关集体学习制度。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等活动,努力改进作风,提高干部素质,丰富有关知识,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24.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联系,积极开展与黄河“金三角”地市和兄弟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交流。探索提高人大工作实效的新方法,适时组织召开三门峡市首届人大工作座谈会。
  25.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努力把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为“业绩一流、队伍一流、作风一流、形象一流”的模范机关和“温馨、和谐、文明、愉快”的幸福家园。认真贯彻落实 “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抓手,大兴学习之风,深入实际和基层调查研究,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政治氛围;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注重机关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大力弘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大力营造为民务实清廉之风,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作出新贡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9501204元,其中:财政拨款9501204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9501204元,其中:财政拨款9501204元。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730632元,占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4898元,占24%;商品服务支出845674元,占9%;项目支出267万元,占28%。主要项目是市人代会和常委会的正常召开,市人大代表的培训和考察视察活动。
    附表1:部门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明细表
  附表3:部门2015“三公”经费预算表
 
市人大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 单位:万元
项      目 “三公”经费预算数 较上年增减情况及原因
共    计 115.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0   
2、公务接待费 55.0  较2014年预算减少85万元,因为部分接待活动由市接待办统一安排,不再从部门经费中支出
3、公务用车费 60.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  较2014年预算减少120万元,因为预期公务用车改革,部分车辆被征收
      (2)公务用车购置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